发布:2026-09-08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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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大鑫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机械设备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1861281

85.904万元
用途
80%
折扣率
2026-09-17
起始日期
2026-11-16
结束日期
变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07.3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85.90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甘肃省 定西市
  • 用途:机器设备
  • 起始日期:2026-09-17
  • 结束日期:2026-11-16
  • 地址:甘肃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东郊社区第一街区2号
  • 评估价:107.3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8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变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京东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损坏、房地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周期: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
    支付方式:网上付款方式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变卖须知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17日10时至2026年11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auction.jd.com/sifa.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四、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六、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我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我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9月1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十、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京东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paimai.jd.com/310677476)

十一、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二、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结束后7日内缴纳(遇节假日顺延)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若未按时缴纳尾款则视为悔拍(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陇西县支行营业室,户名:陇西县人民法院执行案款户,账户:6228404047155668266),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京东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缴纳尾款后15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渭州路7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签订确认书后执行法院通知抵押权人办理标的物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在他项权证解除后通知买受人到执行法院领取过户所需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法院协助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移交拍卖标的

1、京东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京东-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paimai.jd.com/310677476)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四、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起应缴纳部分,由原权利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须由买受人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自领取由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起1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纳税费凭证原件,法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先行垫付的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逾期未申请,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涉及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932-6624177

法院标的物情况网上参拍技术咨询电话:甘肃法助易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931108

其他涉及京东网技术问题,请向京东网客服咨询——热线:400-6229586

变卖信息也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陇西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八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甘肃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东郊社区第一街区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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