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08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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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货运路1号原2号办公楼出租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1862185

162.49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09
起始日期
530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307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62.49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62.498万元
  • 单价:0.0307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朝阳区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6-09-09
  • 结束日期:2026-09-21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货运路2号
  • 评估价:162.49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530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北交互联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允许装修改造1.承
    空置情况:空置
    建筑类别:办公楼
    租赁情况:有出租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租方向政府
    经济类型:联营
    拍卖原因:融资
    交通:机场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披露信息披露信息项目图片项目图片项目附件项目附件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机场海关所属集团/主管部门出租方联系人王大龙出租方联系人电话13911403186出租房屋基本情况所在地区北京市朝阳区坐落位置北京市朝阳区首都机场货运路1号原2号办公楼房屋使用现状空置建筑面积5300平方米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否出租行为批准情况决策类型2026年4月30日北京海关决策批准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批准文号其他权利情况无其他披露事项意向承租方须进行实地踏勘,报名时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踏勘确认函》,内容详见附件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租金挂牌价1624980元/年拟征集承租方个数1个拟出租面积(平方米)5,300平方米租赁期5年起租日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无租金调整方式第3年涨幅2.00%第4年涨幅2.00%第5年涨幅2.00%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租金以半年为周期收取,押金为首年租金的30%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水;电;气;热;物业费根据实际计量的情况缴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酒店宾馆是否允许装修改造1.承租方根据使用需要,可对房屋进行必要装修,装修改造方案需与参与综合评议时提交的方案一致,并向出租方提供盖章的复印件用于备案

承租方需修改装修方案的,需报送出租方新方案并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出租方不同意修改的,承租方应继续按照参与综合评议时提交的装修改造方案实施

2.承租方进行装饰装修时,不得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和整体结构的相关设施

3.承租方要选取有资质的装修队伍,严格按照出租方认可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并严格落实各项消防、水电等安全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4.用于装修改造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5.承租方需谨慎、合理使用维护租赁房屋建筑物及设备设施,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损毁的,承租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6.承租方需承担在装修施工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赔偿等

7.承租方不得私搭乱建,不得擅自占用任何出租方公共区域和公共设备设施

8.消防设备按现有状况交付,如因承租方涉及消防安全部位、部件的设计及其施工,导致消防设施、设备变更或增设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而消防设施、设备的设计变更必须事先由承租方向政府消防单位申报,经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合同签订后承租方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

3.意向承租方需自被确定为本项目承租方后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4.本项目承租方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付清首期租金和押金

5.未经出租方同意,本项目承租方不得任何形式进行转租,不得将房屋用于抵押、入股、联营、融资或作为出资与他人合作经营等

6.意向承租方成功承租标的后,同意向北交所交纳年平均租金5%得交易服务费

承租方资格条件1、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当前无失信记录(法人、非法人组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系统为准;自然人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记录为准)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我方已在信息披露期间查阅本项目出租标的相关文件中载明的房屋权属情况及房屋用途,知晓并认可房屋权属情况及房产使用用途要求,未来不以不了解、不认可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为由拒绝承租,相关风险由我方自行承担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20.00交纳时间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保证金处置方式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保证金扣除条款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遴选方式综合评议遴选方案主要内容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本项目承租方

项目图片项目附件踏勘确认书.docx综合评议评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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