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资产情况房屋建筑物坐落位置房山区长阳镇长阳一村长阳路与长篱路交叉口东80米房产证号无目前用途办公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13151.05使用年限已用年限土地坐落位置房山区长阳镇长阳一村长阳路与长篱路交叉口东80米土地证号京(2025)房不动产权第0013928号土地面积(平方米)7415.83用途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类型集体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40已用年限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转让方名称北京市长阳新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文号房政研(2026)第104号批准单位名称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611.7772万元
2.受让方应在收到成交确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或直接向转让方递交单方盖章的资产交易合同
受让方需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房屋建筑物转让价格、没收建筑物前期处置费用,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需与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长阳一村经济合作社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年限为40年,出让起始日期以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并按合同约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不含调节金)支付至集体经济组织指定账户,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项目处置交易底价为8058.886003万元,其中包含房屋建筑物资产转让价格、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其中,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比例为20%)、没收建筑物前期处置费用
如网络竞价产生溢价,溢价部分(溢价部分=成交价格-转让底价)全部计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4.意向受让方必须在信息披露期内对标的资产进行现场踏勘并作出相应承诺后参与受让,意向受让方于信息披露期内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需转受让双方共同签署)、《意向受让方承诺书》作为具备受让资格的先决条件
(模板详见附件)5.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转让标的以土地和房产的实际现状作为转让依据,由意向受让方实际勘验了解
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北京市完善没收建筑物产权手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在土地出让、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等产权手续办理过程中所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及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现状与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承担相关风险
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主张任何抗辩、发生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中的等额部分),并有权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转让,由受让方承担全部相关经济风险与法律责任
7.本项目受让方服务费:成交金额的1%服务费
8.本项目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踏勘安排意向受让方须进行现场踏勘确认,提出受让申请时,需提交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3811573005;踏勘时间:项目披露期内的工作日(10:00-16: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1.本项目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没收建筑物处置项目,根据北京市没收建筑物处置有关政策规定,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交易
没收建筑物处置方代表项目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实施处置工作,并作为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2.本项目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晰,无担保、抵押等情形,标的房屋目前存在部分自用情形,未处于租赁状态,不存在对本项目的优先购买权
资产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根据受让方对标的资产的后续使用安排,就相关租赁事宜与受让方进行协商,并配合受让方做好标的资产后续接收、移交等相关工作
3.项目用地市政条件:宗地已达到“五通”(即:通路、通电、通水、通信、排水)条件(具体市政设施情况详见接收单位出具的市政条件说明)
水、电的报装、接用及费用,待交易完成后,由受让方自行承担,长阳镇长阳一村负责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4.意向受让方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公告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现状予以认可,已确认自身符合北京市房山区辖区内产业政策,符合产业主管部门对受让方的资质要求,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情况为由退回标的资产,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5.本标的资产转让所涉及的各项税费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独立承担
6.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及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1611.777200交纳截止时间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方式网上银行支付保证事项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支付北京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款项作为对转让方的赔偿,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它违反转让、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北京市长阳新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未按时限签署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处置方式(1)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2)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退还
其他附件附件:现场踏勘确认函模板.docx,意向受让方承诺书.docx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5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3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