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08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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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子大街92号房屋出租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1862397

0.0002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08
起始日期
1753.8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0002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0.0002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门头沟区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6-09-08
  • 结束日期:2026-09-20
  •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92号
  • 评估价:0.0002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753.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北交互联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业费装修及经营中产
    租赁情况:有出租
    交易状态:撤回
    娱乐健身:健身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披露信息披露信息项目图片项目图片项目附件项目附件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北京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集团/主管部门首都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方联系人高洁出租方联系人电话13911899943出租房屋基本情况所在地区北京市门头沟区坐落位置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子大街92号房屋使用现状自用建筑面积1753.8平方米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否出租行为批准情况决策类型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首都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其他权利情况无其他披露事项1.工作日10:00-17:00可实地踏勘

2.合同签约并付清首期租金和押金(以到账日为准)后十个工作日内出租方腾空房屋

3.房屋租赁合同模版详见附件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租金挂牌价2.42元/平方米/天拟征集承租方个数1个拟出租面积(平方米)1,753.8平方米租赁期10年起租日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6个月租金调整方式第4年涨幅3.00%第10年涨幅3.00%第7年涨幅3.00%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1、租金季付,押金三个月租金,即押三付三

2、承租方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转为首期租金和押金;不足部分承租方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补齐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水;电;气;热;物业费装修及经营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日常办公;健身娱乐;餐饮经营;酒店宾馆;商超商铺;医疗机构是否允许装修改造装修手续自行办理,装修方案需向出租方报备并通过后方可执行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

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4.确认最终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5.不得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擅自转租、转借或以任何方式转给第三方使用

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法人授权文件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1.我方已在信息披露期间查阅本项目出租标的权属证明文件中载明的房屋用途,知晓并认可出租方披露的房产使用用途要求,未来不以不了解、不认可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为由拒绝承租,相关风险由我方自行承担

2.我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合法合规经营,遵守地区法律法规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80.00交纳时间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保证金处置方式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冲抵价款转付出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保证金扣除条款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遴选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遴选方案主要内容项目图片项目附件如何实名认证-企业用户.pdf如何意向承租申请-房屋出租(企业用户).pdf房屋租赁合同(模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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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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