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资产情况交通运输设备号牌号码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型号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购置日期数量登记日期使用年限颜色行驶公里数(万)所在地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转让方名称中国船舶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文号资产处置申请表批准单位名称中国船舶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提交受让申请资料按照公告要求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
2、截至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及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全部内容,了解与认可如车辆能否过户、能否外迁、环保标准、是否存在违章、是否存在保险过期、脱检、证件是否齐全、发动机号与车架号确认等与车辆相关的情况及相应一切瑕疵,并自愿接受标的车辆全部现状及瑕疵,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以及由于车辆瑕疵所引起的一切相关费用与法律后果
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4、受让方应在资产占有方当地车管所预约时间内办理车辆过户迁手续,并完成车辆移交
受让方应同时将过户变更后的机动车额度业务办结凭证、机动车行驶证及登记证复印件交予转让方
标的车辆过户所产生的费用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车辆过户时应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办理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需同时提交附件所列的并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不予确认受让资格
6、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相关事项进行承诺,具体内容详见电签文件附件承诺函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踏勘安排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意向受让方须到现场踏勘,并按照以下要求完成现场踏勘:1、意向受让方须通过踏勘联系人(联系人:赵经理,联系电话:13816804624)提出踏勘申请
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请各意向受让方提前预约申请,并在规定踏勘时间内到现场踏勘,其他时间转让方不再另行组织
2、意向受让方现场踏勘时须向转让方提交下列资料并加盖公司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明、《现场踏勘确认书》
3、踏勘完毕后,意向受让方在受让报名时须提交经转让方及意向受让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必要材料之一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含增值税价格
2、标的为车辆资产,不含车辆指标及牌照,车辆目前闲置,实际车况以移交当日车况为准
3、标的车辆成交后,后续只能过户给受让方本方,无法过户给受让方外的他方
4、其他信息详见转让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1.000000交纳截止时间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基础服务费的;(5)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
处置方式(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2)其他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其他附件附件:资产清单.pdf,资产图片.pdf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承诺函.pdf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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