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08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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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北京清河农场(京津合作示范区)9882亩农业用地土地出租 <结束>

资产编号:11862588

92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08
起始日期
658800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0001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921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921万元
  • 单价:0.0001万元/平米
  • 区域:天津市 宁河区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6-09-08
  • 结束日期:2026-09-14
  •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京津合作示范区
  • 评估价:92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658800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北交互联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装修程度:允许装修改造经出租
    租赁情况:有出租
    交易状态:撤回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披露信息披露信息项目图片项目图片项目附件项目附件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首创经中(天津)投资有限公司所属集团/主管部门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出租方联系人阚庆田出租方联系人电话15620173500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坐落位置宁河区北京清河农场土地证号津(2020)宁河区不动产权第1022128号土地面积(平方米)7232401.4平方米用途坑塘水面类型划拨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否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坐落位置宁河区北京清河农场土地证号津(2021)宁河区不动产权第1001959号土地面积(平方米)28146.2平方米用途沟渠类型划拨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否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坐落位置宁河区北京清河农场土地证号津(2021)宁河区不动产权第1001958号土地面积(平方米)81544.6平方米用途水浇地类型划拨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否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坐落位置宁河区北京清河农场土地证号津(2020)宁河区不动产权第1022101号土地面积(平方米)47839.4平方米用途水浇地类型划拨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否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坐落位置宁河区北京清河农场土地证号津(2021)宁河区不动产权第1001949号土地面积(平方米)1392002.3平方米用途水浇地类型划拨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否出租行为批准情况决策类型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其他权利情况无其他披露事项1.详见告知函

2.本出租标的经北交所挂牌交易成功、签订租赁合同,且承租方将首年度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全额支付给出租方后,双方办理土地交付手续,出租方即可搬离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租金挂牌价9210000元/年拟征集承租方个数1个拟出租面积(平方米)6,588,000平方米租赁期3年起租日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无租金调整方式无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租金按年度支付,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首年租金

第二年、第三年租金的支付日为上一年度届满之日前【30】日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下年度租金

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仅用于担保承租方履行本出租标的项下全部义务,不计利息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水;电详见告知函房产使用用途要求租赁土地使用用途限定如下(附件2:《土地使用用途示意图》):(1)养殖区域(附件2绿色框线内):仅可用于水产养殖

(2)莲藕种植区域(附件2洋红色框线内):仅可用于莲藕种植

(3)其他种植区域(附件2黄色框线内):仅可用于水稻等粮食作物种植,耕地范围内不得对耕作层进行扰动,不得下挖破坏

(4)种植范围特别说明(附件3《种植范围特别说明图》:附件3中黄色图斑区域11处及蓝色区域,可开展水产养殖或莲藕种植,不得开展粮食、棉、油、糖、蔬菜、饲草饲料等种植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经出租方书面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土地改造,相关手续需按照规定由承租方自行办理

由承租方土地改造行为造成一切责任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改造作业涉及耕地范围内的不得对耕作层进行扰动,不得下挖破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土地的利用性质,否则由承租方负责赔偿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土地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土地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土地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土地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2.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3.不允许转租、分租

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企业2、意向承租方经营范围需包含:农业种植、水产养殖、鲜活水产品销售

以营业执照为准3、意向承租方注册资本金壹仟万元及以上

4、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无违法失信信息,以信息披露开始日后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记载为准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我方已在信息披露期间查阅本项目出租标的相关文件中载明的土地权属情况及土地用途,知晓并认可土地权属情况及土地使用用途要求,未来不以不了解、不认可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为由拒绝承租,相关风险由我方自行承担

我方承诺于出租标的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将我方合法有效的企业注册地址迁入项目所在地,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我方保证在本次出租标的全部租赁期限内,前述企业注册地址保持稳定,不擅自迁出或变更,确保经营主体符合属地合规要求;若我方未按时完成注册地址迁入,或擅自变更注册地址,出租方有权追究我方违约责任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1,221.00交纳时间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保证金处置方式保证金冲抵价款转付出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保证金扣除条款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信息披露终结

遴选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遴选方案主要内容项目图片项目附件如何实名认证-企业用户.pdf如何意向承租申请-房屋出租(企业用户).pdf告知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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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天津市宁河区京津合作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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