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3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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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汇达臻嬴能源有限公司点石沟站台四号煤棚资产转让 <结束>

资产编号:11892157

66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7-28
起始日期
2026-09-07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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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660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 用途:机器设备
  • 起始日期:2026-07-28
  • 结束日期:2026-09-07
  • 地址:[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汇达臻嬴能源有限公司点石沟站台四号煤棚资产转让
  • 评估价:66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e交易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周期: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
    经济类型:国有
    交通:车站
    环境:车站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达拉特旗汇达臻嬴能源有限公司点石沟站台四号煤棚资产转让项目编号N0109ESSB260113挂牌起始日期2026-07-2809: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6-08-1017:00:00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20)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8)个周期

标的概况标的清单序号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位价格(元)1达拉特旗汇达臻嬴能源有限公司点石沟站台四号煤棚资产转让以现场实际勘验为准1批6600000.00合计6600000.00存放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风水梁镇敖包梁村内蒙古晋煤物流公司晋煤铁路装车站内四号煤棚标的现状以现场实际勘验为准评估情况评估价(元)5570400.00评估基准日2026-03-31评估机构内蒙古兴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底价(元)6600000.00(含税)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出方名称:达拉特旗汇达臻嬴能源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15134821441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达拉特旗汇达臻赢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股东会会议决议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达拉特旗汇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特别告知1、本次转让标的为点石沟站台四号煤棚资产内煤棚、输煤暗道、地磅等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资产数量、状况、型号、重量、材质、附件是否齐全等均以现场勘验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

2、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本项目披露的照片及资产明细表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3、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记录,并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联系人:张经理15134821441

4、本次转让资产为含税价,成交后转让方按照税法规定开具发票

5、本次转让的设备资产位于转让方(非土地权利人)租用土地上,受让方受让本项目资产后如无法在公告约定的交接时间内与土地权利人协商成功土地继续使用事宜,则受让方须在公告约定的交接时间内将本次转让标的物拉运离场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交易保证金

7、公告涉及的内容均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评估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备查,且备查资料仅供参考,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查阅

(资料仅限在指定场所查阅和记录,不得复制、拍照、录像、扫描等,涉及商业机密的资料签订保密承诺后可查阅)

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评估受让风险及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8、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无标的交割实物交接(以实际勘验为准),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

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详见附件)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一名勘验人只能代表一家意向受让方,一人代表超过两家意向受让方勘验则视为恶意串通,并取消相关意向受让方本项目参与资格),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已签署的《现场勘验确认表》,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受让方资格证明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并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和《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受让方纸质版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

3、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标的交接后的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中心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交接通知书》,交接双方在接到中心的《资产交接通知书》后,自行完成标的的交接工作

受让方须在办理完毕标的交接手续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拆除、搬运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

4、如标的涉及拆除,受让方需具有拆除相应资质或自行聘请具有相关拆除资质的机构拆除

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相关安全拆除责任书后,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拆除施工,拆除工作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承担该过程中的拆除、保管、搬运、垃圾清理等工作和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相关安全等一切责任

受让方须承担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制定相关方案、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拆除作业,同时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及检查

如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一切安全、环保事故及产生的任何经济责任等,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本次转让标的均为二手资产,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在资产交接过程中转受让双方应拍照、摄像记录、确认交接资产范围、内容等关键信息

8、受让方参与本项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验环节产生的差旅、食宿费用以及资产清运相关费用等,均由受让方自理,转让方不对此类费用做任何补偿

9、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公告期间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6-07-2809:00:00至2026-08-1017:00:00报名手续详见“附件下载”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交纳:金额10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8-10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接、清运工作的;(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5)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6)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3、处置方法:(1)无以上违约情形,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其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500.00自由竞价时间2026-07-2809:00:00-2026-08-1111: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受让申请书.doc受让履约承诺书.doc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授权委托书.docx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国有实物资产交易).doc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业务收费办法.pdf资产参考明细表(仅供参考).xlsx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张经理咨询电话15134821441咨询时间公告期间提前预约咨询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技术支持李经理13074779186其他邢志强1554716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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