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蒙BDC705、蒙BUD181两辆车辆整体公开转让项目编号N0264CL260018挂牌起始日期2026-09-07挂牌截止日期2026-09-11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期
标的概况评估情况评估价(元)4000.00评估基准日2025-07-04评估机构包头市经纬琦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底价(元)4000.00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包头市就业服务中心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委托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通过贵公司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请予审核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包头市公务用车批准处置通知书》(编号:PM000394)《包头市财政局关于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所属二级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的批复》(包财资函【2026】88号)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包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包头市财政局特别告知1、本次处置车辆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站E交易登录入口自行注册账号报名,报名时需提交原件资料(企业报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个人报名:身份证复印件和《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
报名资料提送方式请联系该项目联系人【不可用现金、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4、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务必须向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交《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和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5、该笔保证金接受同等额度的保证金保函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标的交割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车辆以实际勘验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部门相关过户规定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包含事故车辆),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一、意向受让方应将竞价保证金交纳至公司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二、竞价成交后,受让方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过户保证金
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内明确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领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单》
三、本次处置车辆过户的相关要求:1、车辆必须过户,如无法过户,须由受让人交有资质报废机构报废拆解并出具相关证明
2、车辆过户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违章、罚款、脱检、报废、车辆过户、喷涂改色、异地提档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专用车辆(如急救车、未上牌车辆、非营运车辆等)受让时,须自行向车管所了解是否符合受让资格条件
3、受让方须在全部交易价款支付完毕后,在接到委托方通知后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出具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单》与委托方办理提取车辆及交接过户手续
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提车后须自行去该车辆登记机关办理车辆过手续,须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手续,否则视为违约,将扣除受让方全部交易保证金
5、受让方须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向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供车辆过户手续
6、如因车辆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发生调整,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等情形的,经委托方确认后,委托方收回车辆,由此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无息退还交易价款、服务费及保证金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竞买报名报名时间2026-09-0709:00:00至2026-09-1117:00:00报名手续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金额1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9-11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扣除转让方、受让方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3)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纸质版报名资料递送至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5)受让方受让车辆后,未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车辆交接的
3、处置方式:(1)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一次性向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其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车辆交接保证金(即履约保证金)
待过户后3个工作日内,由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车辆交接保证金(即履约保证金)
(2)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100.00自由竞价时间2026-09-0709:00:00-2026-09-14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20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收取受让方服务费
附件下载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docx车辆信息表及行驶证名称说明.pdf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贾先生咨询电话17614712807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咨询地址正信集团10楼勘验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5847293323(以公告内容为准)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本项目
(以公告内容为准)车辆以实际勘验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部门相关过户规定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包含事故车辆),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一、意向受让方应将竞价保证金交纳至公司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二、竞价成交后,受让方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过户保证金
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内明确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领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单》
三、本次处置车辆过户的相关要求:1、车辆必须过户,如无法过户,须由受让人交有资质报废机构报废拆解并出具相关证明
2、车辆过户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违章、罚款、脱检、报废、车辆过户、喷涂改色、异地提档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专用车辆(如急救车、未上牌车辆、非营运车辆等)受让时,须自行向车管所了解是否符合受让资格条件
3、受让方须在全部交易价款支付完毕后,在接到委托方通知后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出具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单》与委托方办理提取车辆及交接过户手续
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提车后须自行去该车辆登记机关办理车辆过手续,须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手续,否则视为违约,将扣除受让方全部交易保证金
5、受让方须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向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提供车辆过户手续
6、如因车辆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发生调整,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等情形的,经委托方确认后,委托方收回车辆,由此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包头公共资源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无息退还交易价款、服务费及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