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林西县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公开选择投资方合资新设公司项目项目编号N0109QT260313挂牌起始日期2026年8月5日挂牌截止日期2026年8月18日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项目概况发起方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林西县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林西县党政综合办公楼723室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崔星海成立时间2017年3月17日注册资本(万元)100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50424MA0N6JB53M所属行业农业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建设项目投资;扶贫开发的资金承接、使用、拨付、归还;光伏电站投资、建筑、运营、维护及管理服务
职工人数4人发起方目前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林西县国有资产投资建设运营(集团)有限公司100发起方承诺1.我方对林西县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公开选择投资方合资新设公司项目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2.我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遵守相关规定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3.如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违反产权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交易规则规定的行为,自行承担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项目内容合作方式合资新设拟新设公司名称待定(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拟新设公司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拟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万元)200新设公司拟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林西县(具体地址以工商注册为准)发起方拟出资方式非货币资产(房产)发起方认缴注册资本金额(万元)40投资方认缴注册资本金额(万元)160投资方注册资本金对应持股比例(%)80%新设公司股权结构序号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1林西县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40202投资方16080合计200100新设公司拟经营方向及发展规划1.新公司拟经营范围:统筹运营县域内农牧产品资源,服务范围覆盖:(1)上游:整合县域内种养基地、专业合作社及屠宰加工企业资源
(2)中游:承担农畜产品的标准化分拣、品牌化包装、全链路溯源及仓储管理
(3)下游:负责京蒙消费帮扶集采、直播电商、连锁餐饮及商超渠道的销售履约
2发展规划:新公司旨在统筹运营林西县域内优质农牧资源,打造集种养基地整合、全链路溯源、品牌营销、冷链配送、消费帮扶于一体的现代化农牧供应链运营平台
(具体范围以合资公司设立的章程、工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金用途用于公司运营及管理需要
新设合资公司批复情况批复文件林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混改的批复新设合资公司决策情况决策文件林西县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决定特别告知对新设合资公司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1.本次拟公开选择1名投资方,与发起方共同设立一家公司,从事本公告中披露的经营业务
2.本次合资新设,新设公司拟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发起方认缴注册资本40万元,持有新设公司股权比例为20%,拟以非货币资产出资;投资方认缴注册资本160万元,持有新设公司股权比例为80%,投资方需以货币出资
发起方和投资方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及出资协议或公司章程约定进行实缴
3.本次合资新设发起方拟以房产作价出资,将履行资产评估等相应程序,如经评估后资产不足40万元,则由发起方以货币形式补足,如超过40万元,超过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如产生资本溢价,该溢价比例即为本次合资的统一溢价倍率,投资方货币出资须按该同一溢价倍率实缴出资,对应超出认缴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4.其他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5.最终投资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发起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
6.意向投资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
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投资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其他需披露事项无择优遴选要求及方式遴选方式竞争性谈判择优遴选方案择优遴选:如只产生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由发起方参照竞争性谈判要点自主决定是否确认其最终投资方资格,如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的,则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
竞争性谈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择优选择:(1)投资报价;(2)综合实力:包括企业背景、企业信用、行业声誉、财务状况、资金实力及融资能力、盈利状况、公司治理情况、管理团队及人才储备等;(3)就新设公司的发展是否能够实现优势互补和协同;(4)对新设公司的资源导入能力,包括自身的专业水平、行业影响力等
项目达成或终结的条件按照以上遴选方式,发起方与合格意向投资方就合作协议协商一致,则项目达成,否则项目终结
投资条件意向投资方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要求1.意向投资方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营);2.意向投资方应主营农牧产品供应链管理、品牌运营或生鲜电商业务
(提供近3年内不少于2份相关业务的合同)3.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派驻核心管理团队全职服务于合资公司,团队成员须为投资方正式在职员工(提供承诺函、拟派驻人员的个人简历,以及近6个月在投资方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正式的劳动合同复印件);4.意向投资方须具备稳定的销售渠道资源,需覆盖“消费帮扶采购”“直播电商运营”或“大型商超/餐饮集采”中的至少两类(提供明确覆盖“消费帮扶采购”“直播电商运营”或“大型商超/餐饮集采”中至少两类的渠道合作协议、供货凭证或官方报道截图);5.意向投资方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二)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1.投资意向申请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公司章程;4.按照公司章程出具投资本项目的有效内部决策文件;5.最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6.参照竞争性谈判要点,提供相应的书面说明;7.相应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等
(注:以上提交资料加盖公章,如有多页的,请同时加盖骑缝章
)投资条件及其他事项1.意向投资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
意向投资方应接受并配合发起方企业对其作出的反向尽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论补充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书面承诺或其他材料
2.意向投资方应按本项目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交报名资料,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对所提交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将审核意见书面告知发起方,发起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告知交易中心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意向投资方在收到交易中心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为10万元整),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
3.如只产生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由发起方参照竞争性谈判要点自主决定是否确认其最终投资方资格,并书面告知交易中心
如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的,则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
4.竞争性谈判流程:如需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的,发起方应在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择优实施方案》,各合格意向投资方按照《择优实施方案》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向中心密封送达,谈判小组收到响应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经中心与各合格意向投资方约定谈判时间
中心协助发起方按照《择优实施方案》选定最终投资方5.交易中心收到发起方的书面确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成交确认通知书》
各方须在收到《成交确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署合作协议6.新设公司的治理结构:(1)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
其中,发起方有权提名1名董事;合作方有权提名2名董事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监事: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发起方委派,负责对公司财务及高管履职进行监督
(4)经营管理层:设总经理1名,由合作方委派,负责公司日常经营;财务总监1名,由发起方委派)
7.最终投资方报价超过认缴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新设公司的资本公积,由各方按股权比例享有
8.意向投资方未按约定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
9.投资价款由双方按照协议约定自行结算
10.意向投资主体应为单一主体,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与投资
11.意向投资方应书面承诺并同意:①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发起方有权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核查,并保留最终解释权;②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
若以不了解发起方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协议、放弃投资等情形,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发起方企业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项目重新挂牌,由意向投资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③承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④认同并支持发起方企业的战略规划、经营理念及公司治理结构,同意并配合发起方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尽职调查
投资指南操作规则意向投资方在报名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遴选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遴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尽调公告期内意向投资方报名报名时间2026/08/04-2026/08/18报名手续报名手续.zip保证金及处置方式保证金金额:10万元整,按公告要求交纳
1.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投资方,发起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发起方原因,如意向投资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发起方有权扣除意向投资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发起方、中心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索;①意向投资方递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交纳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投资程序的;③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公告约定签订协议以及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交易服务费的;④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⑤意向投资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2.处置方法:①最终投资方的保证金在中心出具《成交确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扣除最终投资方服务费,剩余保证金原路无息退还
②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投资方,其保证金将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原路无息退还
服务费1.最终投资方应在《成交确认通知书》出具后3个工作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服务费,最终投资方按照投资金额的1.3%向中心支付服务费
2.服务费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在保证金中扣除
联系方式标的咨询程女士18586095051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其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