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3 21:40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综合 > 沪ADT6651宝马

沪ADT6651宝马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892937

7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0-09
起始日期
2026-10-12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7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7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上海市 嘉定区
  • 用途:机动车
  • 起始日期:2026-10-09
  • 结束日期:2026-10-12
  • 地址:上海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3801号
  • 评估价: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公拍网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
    小区:的所在政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品牌:宝马
    拍卖原因:涉案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案号:(2026)苏0681执恢273号

标的名称

沪ADT6651宝马

车辆基本信息

机动车状态

查封

车辆所有人

上海苇清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车辆型号

BMW6475ABEV

使用性质

非营运

车辆识别号

LBV7X4104MS106801

发动机号

H256A993

注册登记日期

2021-7-13

出厂日期

2021-6-12

年检日期

2027-7-31

表显里程

85966km

排量/功率

纯电

车身颜色

证照情况

有行驶证、无车辆登记证、无购置证

车况说明

车况一般

看样情况

看样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3801号

看样联系方式

刘先生17602101118

费用说明

拍卖辅助服务费3%元,由买受人承担拖车费2200元,停车费7月24日起,20元/天,均由买受人自行向车辆保管方进行结算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凭法律文书办理车辆转移登记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过户交易费、补证费、补验车、拖车费、保险费、维修及改装恢复、违章罚款及违章滞纳金等)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过户证件要求说明

 

车辆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当地办证政策,成交后不能过户转籍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标的综合描述

 

拍卖辅助服务费3%元,由买受人承担拖车费2200元,停车费7月24日起,20元/天,均由买受人自行向车辆保管方进行结算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9日10时至2026年10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沪ADT6651宝马;型号:BMW6475ABEV使用性质:非营运;车架号:LBV7X4104MS106801;发动机号:H256A993;登记日期:2021-7-13;年检期止:2027-7-31;表显里程:85966公里;纯电;有行驶证、无车辆登记证、无购置证;不带牌;车况一般;停放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3801号

拍卖辅助服务费3%元,由买受人承担拖车费2200元,停车费7月24日起,20元/天,均由买受人自行向车辆保管方进行结算

评估价:70000元

起拍价:70000元;保证金:14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标的特别告知:车辆成交后,本院出具相关的《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买受人应在收到法律文书之日起30天内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

买受人如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视为违约:1.逾期未支付成交款;2.不符合车辆办证条件;3.收到法律文书后逾期未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

三、车辆办证条件:车辆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当地办证政策,成交后不能过户转籍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拍卖时间:2026年10月9日10时至2026年10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五、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

六、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同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在竞拍结束的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价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七、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八、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除车牌外),本院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九、竞拍成交的竞买人所支付的保证金将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的法院账户,买受人应在法院规定时间内付清抵扣保证金后的剩余款项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须于2026年8月14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的法院账户

(户名:启东市人民法院涉案往来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账号:32050164763600000114145444),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

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的法院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措施,具有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参与竞拍者均应当谨慎对待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法院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本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

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不予退还,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的差价、费用损失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予以处理

十、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一、车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

在办理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过户交易费、补证费、补验车、拖车费、保险费、维修及改装恢复、违章罚款及违章滞纳金等)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9月30日16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须事先通过辅助机构向法院提交审批材料,经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十四、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快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十五、本标的(沪ADT6651宝马)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江苏省启东市已授权委托(上海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买受人需支付3%的拍辅服务费,拖车费2200元,停车费7月24日起,20元/天,均由买受人自行向车辆保管方进行结算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7602101118、021-56686099(刘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4009弄200号甲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9日竞 买 人 声 明

   本竞买人已收到并认真阅读了本场拍卖会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特别说明》及《特别告知》等文件

在此郑重声明如下:

1、竞买人参加此次拍卖会竞拍,即表明已对拍卖标的做了充分的查看和了解,本竞买人一旦以最高应价落槌购得本拍卖目录中拍卖标的,作为买受人愿意接受本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

2、接受《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特别规定》等文件中的所有条款;

3、竞拍成功后严格按照本拍卖目录相关条款的约定支付价款

如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则愿意按照《拍卖法》及《拍卖规则》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自愿放弃保证金

同时同意委托人和拍卖人将标的再行拍卖

4、如因本竞买人违约而导致拍卖标的再次拍卖的,本竞买人愿意支付本次拍卖中委托人和买受人应当支付的佣金

再次拍卖的价格低于本次拍卖价款的,本竞买人愿意补足差额

5、本竞买人一旦以最高应价落槌购得本拍卖标的,作为买受人同意将《竞买人声明》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一部分,与《拍卖成交确认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6、本竞买人已充分了解本拍卖目录中所有拍卖标的描述中的告知和风险提示

None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竞买须知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9日10时至2026年10月12日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三、拍卖标的:沪ADT6651宝马,标的详情见本次拍卖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及拍卖公告

四、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公拍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原支付账户;竞拍成交的竞买人所支付的保证金将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的法院账户,买受人应在法院规定时间内付清抵扣保证金后的剩余款项

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6年10月23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务必缴入本院指定法院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户名:启东市人民法院涉案往来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启东支行;账号:32050164763600000114145444)

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的法院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未于上述指定期间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余款的,视为悔拍,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若保证金不足以抵偿前述拍卖差价及相应费用损失的,本院将继续追究原买受人的悔拍责任,责令其补齐拍卖差价及费用损失,拒不补齐的将依法强制执行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予以处理

五、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26年9月30日16时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车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持本院出具的《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后方可提车

拍品无法开具拍品成交发票,敬请买受人充分考虑成交车辆在提车及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时,须以拖运方式进行转移,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车辆的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转移登记时所变更的车主名称须与竞买登记时的名称一致

因车辆户籍地的政策、车辆信息与档案不符等原因,造成车辆无法转移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车辆的违章罚款、违章滞纳金及记分、年检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违章记录或车船税欠费而造成今后保险费增加的,由买受人自理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买受人应充分了解并承担车辆转移登记办证周期较长的风险,如因特殊情况致使拍卖成交车辆无法完成转移登记,买受人仅有权要求退回向法院已付的成交款项,放弃其他任何请求权(包括但不限于已支付的停车费、拖车费、维修费、检测费、办证服务费等所有费用补偿的权利)

买受人收到车辆无法转移登记通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至法院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转移登记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二、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本标的(沪ADT6651宝马)的全程拍卖辅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推介、看样、竞买人登记、协助注册报名、办理过户、税费缴纳等,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已授权委托(上海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为唯一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买受人需支付3%的拍辅服务费,拖车费2200元,停车费7月24日起,20元/天,均由买受人自行向车辆保管方进行结算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拍机动车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7602101118、021-56686099(刘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4009弄200号甲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2026年9月9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上海上海市嘉定区曹安公路3801号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