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3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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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与华秀道交口东侧福建大厦地下停车位19号房地产五年期租赁权(出租面积约12平方米)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893246

2.4144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0-09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2.4144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4144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天津市 河东区
  • 用途:租赁权
  • 起始日期:2026-10-09
  • 结束日期:2026-10-09
  •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华兴道福建大厦(西北门)
  • 评估价:2.4144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公拍网
  • 教育学校:一拍
  • 环境配套:即将开拍
  • 标签:
    车位:宅、车位等房地产租
    空置情况:无人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市(康业花园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经济类型:其他经济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花园
    开发商:拍卖公告
    配套情况:车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兹定于2026年10月9日(星期五)、2026年10月20日(星期二)、2026年10月29日(星期四)上午10时至11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资产交易”(http://www.gpai.net/zc)举行租赁权拍卖会

(标的逐项拍卖)【注:若标的流拍,则顺延至下一次拍卖会拍卖(如:2026年10月9日上午10时至11时(延时除外)流拍标的顺延至2026年10月20日上午10时至11时(延时除外)拍卖,以此类推,直至拍卖标的最后一次拍卖(2026年10月29日)为止)】

标的具体情况,详见“公拍网-资产交易”(http://www.gpai.net/zc)本标的竞价页面

有意竞租者,请于拍卖会开始前一日17时前在公拍网提交报名文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缴纳保证金、报名参加本场拍卖会

★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0月8日(请与拍卖人联系预约看样)

★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

★联系电话:金经理 18120881598、苏经理 18120887278、0591-87810107

★本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0层

★网    址:http://www.fjhxpmh.com/

★公司微信号:hxpmh1995

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0日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

 

竞租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人)就本拍卖标的有关注意事项特向竞租人告知如下:

第一条  拍卖标的

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双峰山路、亚太路)、海南省海口市(康业花园)、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东关大街、华夏福地花园)、天津市河东区(福建大厦)共计24项商铺、办公、住宅、车位等房地产租赁权

(标的逐项拍卖)

第二条  拍卖会时间

2026年10月9日(星期五)上午10时至11时止(延时除外)

第三条  拍卖会地点

“公拍网-资产交易”(http://www.gpai.net/zc)

第四条  竞租登记手续及有关说明

1.竞租人应在公拍网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公拍网的提示进行报名操作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租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银行账户内,其他竞租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原路退回

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如遇实名登记注册、保证金交付问题请咨询公拍网,公拍网客服热线:400-820-3720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直接抵作拍卖佣金,如不足,由买受人(承租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补齐;如有剩余,则待买受人(承租人)与委托人签署《租赁合同书》后无息退还至买受人缴款银行账户

上述拍卖标的现有相关文件、拍卖材料有:附件1:《经营性资产招租清单》;附件2:委托人提供的各标的的权属证明;附件3:《租赁合同书》范本

买受人作为《租赁合同书》的乙方(承租人),应在拍卖成交后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按上述标的《经营性资产招租清单》中的相关内容与委托人签署《租赁合同书》

郑重提示各位竞租人认真阅读此《租赁合同书》(范本),全面理解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约定

同时,请各位竞租人认真阅读上述标的的相关文件

以上文件作为本竞租注意事项的附件,竞租人参与竞租即表明全面接受其中的内容

拍卖一旦成交,买受人(承租人)即成为上述《租赁合同书》的承租人,受该合同的约束

买受人(承租人)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书》后,按《租赁合同书》关于标的移交的条款由委托人与买受人(承租人)进行租赁场所的现场移交

标的物移交由委托人与买受人(承租人)自行办理

拍卖人不负责标的租赁现场的移交

第七条  特别约定和相关瑕疵

1.拍卖标的买受人即为承租人

2.拍卖成交价为各标的租赁期限内的全部租金总额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除支付成交价款之外,须另向拍卖人支付拍卖成交款3%的拍卖佣金,拍卖佣金直接由拍卖人从买受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中扣收,如不足,由买受人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补齐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除支付上述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之外,还须向公拍网另外支付技术服务费,该费用由买受人(承租人)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

此费用由公拍网直接收取,因此拍卖人不提供任何票据

5.租金和租赁履约保证金的交付方式以标的《经营性资产招租清单》和《租赁合同书》约定为准

6.各标的用途详见各标的《不动产权证书》

标的是否存在产权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的情形或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形,以及标的是否可以作为经营使用,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判断

标的物按现状招租,如不能作为经营使用,其责任及后果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

买受人(承租人)将标的物用于经营项目时,按照相关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则所有报批手续包括申领营业执照及申报消防审批等所有手续,均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委托人及拍卖人对买受人(承租人)办理相关手续的障碍和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7.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至拍卖人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0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记录》,并按约定时间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签署《租赁合同书》,如买受人拖延或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记录》、《租赁合同书》、或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相关拍卖成交款项的,则买受人(承租人)构成实质违约,买受人(承租人)已交的竞租保证金无权主张返还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造成委托人、拍卖人其他经济损失的,买受人(承租人)还应负责赔偿

8.本次拍卖标的仅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所作的关于本拍卖标的的介绍及有关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权属及实物现状、面积、实际范围、房产性质、规划用途、土地使用权类型、地类用途等相关内容)仅供竞租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用途、面积、质量、配套设施物品等瑕疵

委托人及拍卖人不对竞买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9.如遇委托人在拍卖前撤回本次拍卖标的,竞租保证金无息退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或赔偿责任,竞租人对此无异议

10.非因拍卖人的原因造成拍卖标的不能及时移交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拍卖成交即视为拍卖人对买受人(承租人)的拍卖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后续如出现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约或其他任何情形与拍卖人无关,买受人(承租人)已支付的拍卖佣金不予退还,买受人(承租人)对此无异议

12.竞租人确认其身份证登记的地址为竞租人收件地址,凡与本次拍卖及租赁合同有关的任何通知、主张、函件等文书,均向该地址送达,如有变更竞租人应书面通知拍卖人

迁址、更换收件人、拒收或无人接收造成投递不成的,视为已送达

第八条  网上竞买注意事项

鉴于互联网、公拍网的特殊性,同时出于对网上竞租人负责的态度,拍卖人郑重提醒:网上出价存在多种风险(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平台故障),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互联网是全球公共网络,并不受任何一个机构所控制

数据在互联网上传输的途径不是完全确定的互联网本身并不是绝对安全可靠的环境

2.在互联网上传输的数据有可能被某些个人、团体或机构通过某种渠道获得

3.互联网上的数据传输可能因通信繁忙出现延迟,或因其他原因出现停顿、中断或数据不完全、数据错误等情况,从而使公拍网服务出现延迟、停顿或中断

4.互联网上发布的各种信息可能出现错误

5.网上竞租人在公拍网上身份可能会被仿冒

6.网上竞租人自身计算机性能、质量、病毒、故障及其他原因,可能会影响响应时间或数据,给竞租人带来损失

7.网上竞租人自身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及互联网知识的缺乏带来损失

8.网上竞租人自身的疏忽造成账号或密码泄漏,可能会给竞租人自身造成损失

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上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上竞租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网上竞租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竞租人自身损失、对拍卖人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网上竞租人承担

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拍卖方式的特别说明

通过公拍网进行本次拍卖,并按照公拍网的网络拍卖流程、竞买协议等,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增价拍卖)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租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如此循环,直至无人加价,竞价倒计时结束

在竞价过程中,请竞租人按规定的加价幅度出价,若自行出价,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若出现出价金额输入错误的情况,由竞租人自行承担后果

拍卖过程中,请竞租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出价,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竞租人若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及本《竞租注意事项》的约定,拍卖人有权依法取消其竞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损失,且保留依法追究其他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拍卖人因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而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二条  本竞租注意事项的各条款自竞租人在公拍网报名参拍本标的之日起或竞租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对竞租人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因履行本竞租注意事项产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拍卖人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

1、《经营性资产招租清单》;

2、委托人提供的各标的的权属证明;

3、《租赁合同书》范本;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日

 

 

竞租人声明:

本人(公司)已对本注意事项各条款作了全面的理解,应本人(公司)的要求,拍卖人也对本注意事项的相应条款及标的状况做了说明

本人(公司)报名参加拍卖会,缴纳竞租保证金后,系确认本人(公司)已详细审查本次拍卖的文件和相关信息,向有关管理部门全面了解了标的情况,并亲赴标的现场认真查勘,已行使了知情权,对标的现状满意,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本人(公司)愿承担参加本次拍卖会及竞租以后可能带来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移交手续办理时间长等方面的风险),并承诺放弃对拍卖人的任何权利主张

本注意事项对本人(公司)发生法律效力

                      竞租人(签章):

联系电话:       

                                              签章日期:报名须知

为确保您顺利参与竞买,请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完成报名材料的准备与提交:

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提供清晰、完整的身份证彩色或黑白复印件、营业执照等);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栏目的查询结果截图,务必确保本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竞租注意事项;

4、经营性资产招租清单;

5、标的权属证明

二、材料提交要求:

1、请将上述全部文件打印成纸质版本,自然人签字加盖手印,若企业报名则企业法人签字加盖手印、企业公章

整体扫描后形成电子文档,于2026年10月8日上午17时前提交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2、本次标的需收取材料费,请联系拍卖人缴纳

三、重要声明:

审核过程需要一定周期,请意向竞买人尽早准备并提交材料

如因材料缺失、信息不符或提交延迟等原因导致未通过审核,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本次拍卖工作负责人联系,以确保材料合规、信息准确

联系电话:18120881598(金经理)1.拍卖标的买受人即为承租人

2.拍卖成交价为各标的租赁期限内的全部租金总额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除支付成交价款之外,须另向拍卖人支付拍卖成交款3%的拍卖佣金,拍卖佣金直接由拍卖人从买受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中扣收,如不足,由买受人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补齐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除支付上述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之外,还须向公拍网另外支付技术服务费,该费用由买受人(承租人)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

此费用由公拍网直接收取,因此拍卖人不提供任何票据

5.租金和租赁履约保证金的交付方式以标的《经营性资产招租清单》和《租赁合同书》约定为准

6.各标的用途详见各标的《不动产权证书》

标的是否存在产权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的情形或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形,以及标的是否可以作为经营使用,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判断

标的物按现状招租,如不能作为经营使用,其责任及后果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委托人无关

买受人(承租人)将标的物用于经营项目时,按照相关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则所有报批手续包括申领营业执照及申报消防审批等所有手续,均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委托人及拍卖人对买受人(承租人)办理相关手续的障碍和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7.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至拍卖人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0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记录》,并按约定时间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签署《租赁合同书》,如买受人拖延或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记录》、《租赁合同书》、或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相关拍卖成交款项的,则买受人(承租人)构成实质违约,买受人(承租人)已交的竞租保证金无权主张返还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造成委托人、拍卖人其他经济损失的,买受人(承租人)还应负责赔偿

8.本次拍卖标的仅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所作的关于本拍卖标的的介绍及有关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权属及实物现状、面积、实际范围、房产性质、规划用途、土地使用权类型、地类用途等相关内容)仅供竞租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用途、面积、质量、配套设施物品等瑕疵

委托人及拍卖人不对竞买标的瑕疵及现有或潜在的风险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9.如遇委托人在拍卖前撤回本次拍卖标的,竞租保证金无息退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或赔偿责任,竞租人对此无异议

10.非因拍卖人的原因造成拍卖标的不能及时移交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拍卖成交即视为拍卖人对买受人(承租人)的拍卖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后续如出现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约或其他任何情形与拍卖人无关,买受人(承租人)已支付的拍卖佣金不予退还,买受人(承租人)对此无异议

12.竞租人确认其身份证登记的地址为竞租人收件地址,凡与本次拍卖及租赁合同有关的任何通知、主张、函件等文书,均向该地址送达,如有变更竞租人应书面通知拍卖人

迁址、更换收件人、拒收或无人接收造成投递不成的,视为已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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