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3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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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东湖华庭、华府天成、阳光城、御景湾小区共计73套住宅房产转让公告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894096

未知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17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未知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安徽省 芜湖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09-17
  • 结束日期:2026-09-17
  •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东湖华府天成御景湾小区
  • 评估价:未知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闲置
    房屋结构:钢混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606室
    小区:芜湖市湾
    经济类型:国有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东湖华庭、华府天成、阳光城、御景湾小区共计73套住宅房产转让公告一、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已认真考虑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5、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6、我方如选择以网络竞价方式实施资产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7、对竞买本次转让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方式、程序等事项通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未尽通知义务而产生的责任由我方承担;8、转让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按照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转让标的简况(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本次转让标的分别位于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东湖华庭、华府天成、阳光城、御景湾小区,共计73套房产,房屋用途均为住宅;本次转让标的结构均为钢混结构,均为闲置状态,部分标的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均未处于抵押状态;具体明细情况如下表:标的代码转让标的名称所在层/总层建筑面积(㎡)评估价(元)转让底价(元)交易保证金(元)权证情况N0122FC260382东湖华庭5-606室6/690.07289,935.00289,935.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383东湖华庭9-609室6/6107.23345,173.00345,173.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384东湖华庭10-603室6/6106.79343,757.00343,757.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385东湖华庭11-604室6/6108.51349,294.00349,294.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386东湖华庭17-604室6/6107.04344,562.00344,562.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387东湖华庭19-605室6/6105.66340,120.00340,120.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388东湖华庭19-606室6/6105.66340,120.00340,120.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389东湖华庭20-602室6/6106.59343,113.00343,113.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390东湖华庭20-606室6/6106.59343,113.00343,113.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391华府天成2-1-602室6/677.33270,964.00270,964.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392华府天成2-2-601室6/677.33270,964.00270,964.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393华府天成2-2-602室6/677.33270,964.00270,964.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394华府天成2-3-601室6/677.33270,964.00270,964.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395华府天成2-3-602室6/677.33270,964.00270,964.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396华府天成10-1-602室6/689.86314,869.00314,869.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397华府天成10-2-601室6/689.86314,869.00314,869.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398华府天成10-2-602室6/689.86314,869.00314,869.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399华府天成12-1-601室6/689.6313,958.00313,958.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00华府天成12-1-602室6/689.6313,958.00313,958.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01华府天成12-2-601室6/689.6313,958.00313,958.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02华府天成12-2-602室6/689.6313,958.00313,958.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03华府天成12-3-601室6/689.6313,958.00313,958.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04华府天成12-3-602室6/689.6313,958.00313,958.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05华府天成15-2-601室6/689.74314,449.00314,449.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06华府天成15-2-602室6/689.74314,449.00314,449.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07华府天成6-2-602室6/689.86314,869.00314,869.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08华府天成15-1-601室6/689.74314,449.00314,449.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09华府天成15-1-602室6/689.74314,449.00314,449.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10阳光城小区9-1802室18/1882.35299,836.00299,836.0050,000.00已办理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N0122FC260411阳光城小区9-1805室18/1882.35299,836.00299,836.0050,000.00已办理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N0122FC260412阳光城小区13-1802室18/1888.91323,721.00323,721.0050,000.00已办理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N0122FC260413阳光城小区15-105室1/1880.07282,567.00282,567.0050,000.00已办理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N0122FC260414阳光城小区19-105室1/1880.13282,779.00282,779.0050,000.00已办理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N0122FC260415阳光城小区19-108室1/1879.21279,532.00279,532.0050,000.00已办理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N0122FC260416阳光城小区19-1808室18/1881.56296,960.00296,960.0050,000.00已办理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N0122FC260417阳光城小区23-102室1/1880.07282,567.00282,567.0050,000.00已办理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N0122FC260418阳光城小区23-1802室18/1882.28299,581.00299,581.0050,000.00已办理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N0122FC260419阳光城小区23-1805室18/1882.28299,581.00299,581.0050,000.00已办理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N0122FC260420阳光城小区23-1806室18/1882.95302,021.00302,021.0050,000.00已办理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N0122FC260421阳光城小区25-108室1/1879.21279,532.00279,532.0050,000.00已办理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N0122FC260422阳光城小区25-1808室18/1881.56296,960.00296,960.0050,000.00已办理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N0122FC260423阳光城小区3-102室1/1878.53277,132.00277,132.0050,000.00已办理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N0122FC260424阳光城小区3-105室1/1879.41280,238.00280,238.0050,000.00已办理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N0122FC260425御景湾1-202室2/1892.27319,531.00319,531.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26御景湾1-301室3/1892.27337,985.00337,985.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27御景湾1-302室3/1892.27337,985.00337,985.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28御景湾1-402室4/1892.27347,212.00347,212.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29御景湾1-501室5/1892.27351,826.00351,826.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30御景湾1-502室5/1892.27351,826.00351,826.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31御景湾1-702室7/1892.27357,362.00357,362.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32御景湾1-801室8/1892.27359,207.00359,207.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33御景湾1-804室8/1878.18304,355.00304,355.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34御景湾1-904室9/1878.18304,355.00304,355.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35御景湾1-1004室10/1878.18305,918.00305,918.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36御景湾1-1104室11/1878.18307,482.00307,482.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37御景湾1-1204室12/1878.18310,609.00310,609.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38御景湾1-1405室14/1893.53375,336.00375,336.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39御景湾1-401室4/1892.27347,212.00347,212.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40御景湾1-404室4/1878.18294,191.00294,191.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41御景湾1-405室4/1893.53351,953.00351,953.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42御景湾1-604室6/1878.18301,228.00301,228.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43御景湾1-704室7/1878.18302,791.00302,791.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44御景湾1-902室9/1892.27359,207.00359,207.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45御景湾1-1002室10/1892.27361,053.00361,053.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46御景湾1-1102室11/1892.27362,898.00362,898.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47御景湾1-1302室13/1892.27368,434.00368,434.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48御景湾1-1303室13/1891.8366,557.00366,557.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49御景湾1-1401室14/1892.27370,280.00370,280.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50御景湾1-1402室14/1892.27370,280.00370,280.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51御景湾1-1403室14/1891.8368,393.00368,393.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52御景湾1-1502室15/1892.27372,125.00372,125.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53御景湾1-1702室17/1892.27375,816.00375,816.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N0122FC260454御景湾1-1804室18/18156.36574,310.00574,310.0050,000.00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二)特别提示:1、意向受让方如需查勘转让标的,须在报名时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交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与转让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由其自行查勘现场

2、本次转让标的中部分标的为一手房且均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受让方竞得该标的后,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产权办证、过户等相关手续(关于此情况,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判断投资风险,若成交后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3、本次转让标的土地性质为出让且转让底价含土地使用权价值

三、转让方芜湖市湾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本次标的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取得了相应的批准

五、资产评估情况1、资产评估的委托方:芜湖市湾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评估机构:安徽天恒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3、评估基准日:2026年3月23日

4、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东湖华庭、华府天成、阳光城小区、御景湾等共计73套住宅房市场价值评估》(皖天恒估价其字(2026)第0198号)

5、评估对象: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东湖华庭、华府天成、阳光城、御景湾小区共计73套住宅房产市场价值

6、评估结果:详见“转让标的简况”

7、评估备案机构:芜湖市湾沚区国有资本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六、交易条件与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一)交易条件1、转让底价:详见“转让标的简况”

2、标的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要求:(1)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受让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的余款)自动转为受让方支付《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2)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

(3)标的转让价款应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与标的转让的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对转让标的现状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已现场查勘了转让标的,均放弃对转让标的提出建筑面积、质量、外观、结构、权证办理情况等方面的异议,对其存在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竞得转让标的后的所有风险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3)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转让标的移交日现状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即视同转让方已按期完成标的的移交,转让标的自移交之日起的管理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4)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在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后,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产权办证、过户等相关手续;具体办理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

(5)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本次转让标的中部分标的为一手房且均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受让方竞得该标的后,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产权办证、过户等相关手续”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

(6)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房屋建筑面积及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均以不动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如不动产权证登记面积与发布公告列示的面积存在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7)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转让标的移交日前的水、电、气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移交后的水、电、气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8)意向受让方承诺:涉及本次标的在转让、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9)意向受让方承诺:《产权交易合同》为成交双方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平台达成产权交易的签约合同;具体过户时,如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提供指定版本的合同,受让方自行按要求补充提供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规范版本合同,转让方有义务按照要求配合受让方完善补充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的规范版本合同(不动产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指定版本合同作为办理产权过户时所用,成交双方产权交易具体约定以《产权交易合同》为准)

(10)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按不低于转让标的的转让底价受让本标的

(11)意向受让方承诺:仅以人民币缴纳交易保证金、支付转让价款、支付交易服务费用等

(12)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内容已全面了解,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二)意向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七、转让信息(一)公告期自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6日

(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延长周期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延长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三)报名时间自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6日(如公告期延长,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8:00至12:00,14:30至16:30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详见“转让标的简况”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延长,报名截止日按延长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到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意向受让自动放弃对标的的受让,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交易保证金处理:(1)如因意向受让方原因而非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受让方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该意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a.意向受让方已提出有效受让申请(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已发放受让申请受理通知)后,单方撤回申请的;b.在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时,以标的的转让底价(挂牌价格)作为起始价,所有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网络竞价系统中报有效报价(加价报价的,报价不得低于转让底价;减价报价的,报价不得高于转让底价;其他方面均应符合项目的竞价规则)而导致标的未成交的;c.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未按信息披露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的;d.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未按信息披露公告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e.意向受让方存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转让方或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的其他情形

(2)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按照下列情形,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的银行账户:a.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未向意向受让方发出受让申请受理通知前,意向受让方书面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提出退出交易程序并放弃受让标的,且未发现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意向受让方书面明确表示放弃受让并经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同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事先有约定的按约定路径,下同)、无息退还;b.意向受让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受让方”的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该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c.意向受让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合格意向受让方”但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应当在确认该意向受让方为非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3)意向受让方发生以上(1)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产权交易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对转让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

重新公告交易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不得报名参加竞买;重新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低于本次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的,转让标的转让底价视为转让标的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次公告交易的交易服务费用及因意向受让方违约而重新公告交易导致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的滞纳金(交易的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重新公告交易付款期截止日,滞纳金按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届满日有效LP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受让方承担,由转让方追究违约的意向受让方的相关法律、经济责任

(4)在受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成交双方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于受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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