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资产概况竞价规则: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
资产信息表(房地产类)标的名称重庆市沙坪坝区教院路25号负1-1第⑦部分资产出租出租底价67,300元价格说明含税价;地理位置重庆市沙坪坝区教院路25号负1-1房屋用途商业服务所在楼层-1层建筑面积800.83(详情见测量报告2)产权年限2038年05月13日止房屋户型/建成时间/装修情况简装抵押信息无房屋现状þ空置o自用¨出租¨出借o他人占用物业管理¨有:元/平方米或þ业务无法提供¨无其它特别提示事项1.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先付后用
2.免租期:首年给予3个月免租期3.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在合同履约期间不计利息
4.本次出租以实物现状进行出租,意向承租人应在报名前自行对租赁房产实际面积、设施设备现状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自行查阅相关资料,出租方不集中组织查看现场
意向承租人报名则视为其对租赁房产面积、设施设备现状及其他情况均无异议
5.若意向承租人报名则视为同意出租发布的所有租赁条件
6.在确定承租方后,本次出租范围内的装修装饰、缴纳相应物业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视为已完成对竞价资产的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出租人提供的资产档案文件及实物),已对资产权利及物理现状等相关情况及瑕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认可,并对竞买行为负责,自行承担包括不限于因所获取的资产信息不全面、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同意资产严格以现状交付,在原有承租合同或经双方约定到期后,交付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在该项目成交后,不得再以对现状有异议为由拒绝或延期签订《租赁合同》及支付成交价款
8.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必须在30日内将租赁房产归还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以任何方式进入租赁房产进行清场,租赁房产内所有财物的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理,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承租方不得就此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
9.本次出租房产的面积可能与实际面积不一致,以实际面积为准,且不影响本次出租和成交价款
10.意向承租方应当自行核实承租办公用房后使用用途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及能否通过政府部门审查
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视为其已对办公用房用途充分了解,对承租办公用房后具体使用用途能否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查进行了核实,并将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执行,出租方对此不承担担保责任,不会因此影响合同的履行
11.承租方竞租成功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需与成都金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租方)、成都金控典当有限公司(管理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否则,视为承租方放弃承租,出租方有权另行出租,交易保证金不子退还,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2.本次承租标的实现摘牌后,需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成交公示,公示内容包含项目名称、出租方名称、承租方名称、租赁期限、成交金额等,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13.西南联交所在收到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交易价款及双方服务费后5个工作目内将款项划转至出租方账户
14.其他披露事项:详见《租赁合同》约定事项,请承租方自行阅读查看
15.看房联系人:邹老师,联系电话:15982314709
交易保证金6,800元交纳时间:公告期内交纳租赁期限4年竞价参数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
延时报价期120秒/轮,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
优先承租权¨涉及优先权人名称:优权人证件号:þ不涉及产权证信息不动产权证书:渝(2023)沙坪坝区不动产权第000185970号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不动产权证书:渝(2023)沙坪坝区不动产权第000185970号2.免租期具体情况见下表:资产名称用途出租面积免租期重庆市沙坪坝区教院路25号负1-1第①部分商业服务85.58首年给予1个月免租期重庆市沙坪坝区教院路25号负1-1第②部分商业服务204.69首年给予1个月免租期重庆市沙坪坝区教院路25号负1-1第③部分商业服务311.39首年给予1个月免租期重庆市沙坪坝区教院路25号负1-1第④部分商业服务145.54首年给予1个月免租期重庆市沙坪坝区教院路25号负1-1第⑤部分商业服务136.96首年给予1个月免租期重庆市沙坪坝区教院路25号负1-1第⑥部分商业服务143.93首年给予1个月免租期重庆市沙坪坝区教院路25号负1-1第⑦部分商业服务800.83首年给予3个月免租期3.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先付后用
4.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在合同履约期间不计利息
5.重庆市沙坪坝区教院路25号负1-1资产①③④⑤⑥出租标的为短租状态,租赁期限为2025年12月26日起至2026年3月25日止,租期为3个月
承租人对该出租标的不享有优先承租权6.本次出租以实物现状进行出租,意向承租人应在报名前自行对租赁房产实际面积、设施设备现状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自行查阅相关资料,出租方不集中组织查看现场
意向承租人报名则视为其对租赁房产面积、设施设备现状及其他情况均无异议
7.若意向承租人报名则视为同意出租发布的所有租赁条件
8.在确定承租方后,本次出租范围内的装修装饰、缴纳相应物业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视为已完成对竞价资产的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出租人提供的资产档案文件及实物),已对资产权利及物理现状等相关情况及瑕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认可,并对竞买行为负责,自行承担包括不限于因所获取的资产信息不全面、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同意资产严格以现状交付,在原有承租合同或经双方约定到期后,交付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在该项目成交后,不得再以对现状有异议为由拒绝或延期签订《租赁合同》及支付成交价款
10.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必须在30日内将租赁房产归还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以任何方式进入租赁房产进行清场,租赁房产内所有财物的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理,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承租方不得就此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
11.本次出租房产的面积可能与实际面积不一致,以实际面积为准,且不影响本次出租和成交价款
12.意向承租方应当自行核实承租办公用房后使用用途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及能否通过政府部门审查
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视为其已对办公用房用途充分了解,对承租办公用房后具体使用用途能否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查进行了核实,并将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执行,出租方对此不承担担保责任,不会因此影响合同的履行
13.承租方竞租成功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需与成都金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租方)、成都金控典当有限公司(管理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否则,视为承租方放弃承租,出租方有权另行出租,交易保证金不子退还,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4.本次承租标的实现摘牌后,需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成交公示,公示内容包含项目名称、出租方名称、承租方名称、租赁期限、成交金额等,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15.西南联交所在收到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交易价款及双方服务费后5个工作目内将款项划转至出租方账户
16.其他披露事项:详见《租赁合同》约定事项,请承租方自行阅读查看
17.看房联系人:邹老师,联系电话:159823147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交易须知总则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
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
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
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
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
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
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第二十一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风险提示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
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
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
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经济和市场风险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
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
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
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
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3.互联网操作风险
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
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
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
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重庆市沙坪坝区教院路25号负1-1第⑦部分资产出租标的名称重庆市沙坪坝区教院路25号负1-1第⑦部分资产出租项目编码DSCQ20269D7F1409987-14出租底价6.73万元价格说明——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挂牌起始日期2026-09-12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挂牌截止日期2026-09-24标的基本信息资产包信息竞价规则: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
资产情况详见公告标的信息竞价规则: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
资产信息表(房地产类)标的名称重庆市沙坪坝区教院路25号负1-1第⑦部分资产出租出租底价67,300元价格说明含税价;地理位置重庆市沙坪坝区教院路25号负1-1房屋用途商业服务所在楼层-1层建筑面积800.83(详情见测量报告2)产权年限2038年05月13日止房屋户型/建成时间/装修情况简装抵押信息无房屋现状þ空置o自用¨出租¨出借o他人占用物业管理¨有:元/平方米或þ业务无法提供¨无其它特别提示事项1.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先付后用
2.免租期:首年给予3个月免租期3.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在合同履约期间不计利息
4.本次出租以实物现状进行出租,意向承租人应在报名前自行对租赁房产实际面积、设施设备现状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自行查阅相关资料,出租方不集中组织查看现场
意向承租人报名则视为其对租赁房产面积、设施设备现状及其他情况均无异议
5.若意向承租人报名则视为同意出租发布的所有租赁条件
6.在确定承租方后,本次出租范围内的装修装饰、缴纳相应物业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视为已完成对竞价资产的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查阅由出租人提供的资产档案文件及实物),已对资产权利及物理现状等相关情况及瑕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认可,并对竞买行为负责,自行承担包括不限于因所获取的资产信息不全面、误解等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同意资产严格以现状交付,在原有承租合同或经双方约定到期后,交付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在该项目成交后,不得再以对现状有异议为由拒绝或延期签订《租赁合同》及支付成交价款
8.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必须在30日内将租赁房产归还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以任何方式进入租赁房产进行清场,租赁房产内所有财物的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理,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承租方不得就此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
9.本次出租房产的面积可能与实际面积不一致,以实际面积为准,且不影响本次出租和成交价款
10.意向承租方应当自行核实承租办公用房后使用用途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及能否通过政府部门审查
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视为其已对办公用房用途充分了解,对承租办公用房后具体使用用途能否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查进行了核实,并将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执行,出租方对此不承担担保责任,不会因此影响合同的履行
11.承租方竞租成功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需与成都金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租方)、成都金控典当有限公司(管理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否则,视为承租方放弃承租,出租方有权另行出租,交易保证金不子退还,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12.本次承租标的实现摘牌后,需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成交公示,公示内容包含项目名称、出租方名称、承租方名称、租赁期限、成交金额等,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13.西南联交所在收到双方签署的《租赁合同》、交易价款及双方服务费后5个工作目内将款项划转至出租方账户
14.其他披露事项:详见《租赁合同》约定事项,请承租方自行阅读查看
15.看房联系人:邹老师,联系电话:15982314709
交易保证金6,800元交纳时间:公告期内交纳租赁期限4年竞价参数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
延时报价期120秒/轮,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
优先承租权¨涉及优先权人名称:优权人证件号:þ不涉及产权证信息不动产权证书:渝(2023)沙坪坝区不动产权第000185970号标的特别提示事项——资产处置方简况资产处置方基本情况资产处置方名称成都金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资产处置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84595999T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出租底价6.73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三、付款期限: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四、价款划转条件: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收到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用后即划转交易价款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在合同履约期间不计利息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不动产权证书:渝(2023)沙坪坝区不动产权第000185970号2.免租期具体情况见下表:资产名称用途出租面积免租期重庆市沙坪坝区教院路25号负1-1第①部分商业服务85.58首年给予1个月免租期重庆市沙坪坝区教院路25号负1-1第②部分商业服务204.69首年给予1个月免租期重庆市沙坪坝区教院路25号负1-1第③部分商业服务311.39首年给予1个月免租期重庆市沙坪坝区教院路25号负1-1第④部分商业服务145.54首年给予1个月免租期重庆市沙坪坝区教院路25号负1-1第⑤部分商业服务136.96首年给予1个月免租期重庆市沙坪坝区教院路25号负1-1第⑥部分商业服务143.93首年给予1个月免租期重庆市沙坪坝区教院路25号负1-1第⑦部分商业服务800.83首年给予3个月免租期3.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先付后用
4.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在合同履约期间不计利息
5.重庆市沙坪坝区教院路25号负1-1资产①③④⑤⑥出租标的为短租状态,租赁期限为2025年12月26日起至2026年3月25日止,租期为3个月
承租人对该出租标的不享有优先承租权6.本次出租以实物现状进行出租,意向承租人应在报名前自行对租赁房产实际面积、设施设备现状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自行查阅相关资料,出租方不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