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垫江县桂溪街道石岩路115号附1号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土地使用权类型工业用房/出让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338.94平方米房屋情况空置权利限制情况已查封,有抵押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评估报告》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垫江县桂溪街道石岩路115号附1号据评估报告记载:标的物约建于1998年,房屋建筑结构为混合结构;房屋建筑面积为338.94平方米,室内有装修;该标的物所在楼幢地上共3层,标的物位于1、2、3层,无电梯;房屋用途为工业用房,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证载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6年12月1日
权利限制:有查封、抵押,无优先购买权人其他详情见《评估报告》
特别提示:(1)根据汇渝(重庆)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该标的物现空置,疑似漏水,室内墙面有脱落、发霉,竞买人可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成交后以现状交付
(2)经现场调查物业情况不详,最终物管费及其他欠费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欠费由买受人承担(3)若标的物有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买受人竞买前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详细情况后竞买
(4)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责任承担范围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2.税费负担情况: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3.权证号:渝(2019)垫江县不动产权第000373376号4.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6837-68613638358305张老师(汇渝(重庆)拍卖有限公司)';变卖公告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6年9月30日10:00时开始为期60天的变卖周期(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变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4)进行变卖,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物:垫江县桂溪街道石岩路115号附1号房地产(一)据评估报告记载:标的物约建于1998年,房屋建筑结构为混合结构;房屋建筑面积为338.94平方米,室内有装修;所在楼幢地上共3层,标的物位于1、2、3层,无电梯;房屋用途为工业用房,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证载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6年12月1日
权利限制:有查封、抵押,无优先购买权人其他详情见《评估报告》
(二)标的物垫江县桂溪街道石岩路115号附1号与115号现状为打通状态;若存在瑕疵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人工费等)均有买受人承担,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
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核实或向相关部门了解(三)标的物实际使用面积与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面积是否一致,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
(四)标的物无物业管理,最终其他欠费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相关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五)本次拍卖范围包含房屋所有权及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包含房地产正常使用不可分割的共用设施设备、装饰装修,不包含房屋室内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根据汇渝(重庆)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该标的物现空置,疑似漏水,室内墙面有脱落、发霉,竞买人可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标明或未标明的瑕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或了解,成交后,买受人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法院负责交付需要一定时间
本公告所附评估报告仅作为拍卖价值参考,若评估报告描述及现状不一致的,报告所述内容需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核实,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评估价:596500元,起拍价:334040元,保证金:33000元,增价幅度:33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汇渝(重庆)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汇渝(重庆)拍卖有限公司安排)
汇渝(重庆)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837-686、13638358305
二、根据2022年01月01日起施行的法释[2021]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标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三、变卖流程: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2、竞买人缴纳变卖价全款(含保证金)后可取得竞买资格(申请执行人可在申请执行标的额范围内免交)
申请执行人或优先购买权人需参与竞买的,请于变卖开始前到本院提交登记手续
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参与竞买或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登记手续
普通竞买人应在变卖结束前通过淘宝网在线报名,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其相应资金作为变卖预交款,变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变卖未成交或者变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交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3、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会冻结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预交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交接标的物,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交接标的物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了解,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应缴纳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但依法应由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垫付,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本标的物有可能涉及到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大修基金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变卖成交后,如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须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垫江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垫江支行,账号:9558853100015561925);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支付变卖尾款的,法院将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法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价、预缴款、变卖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或支付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委托法院有权在网络司法变卖开始前中止或撤回变卖;在竞价程序中暂缓或中止本次网络司法变卖
符合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有权在变卖成交后予以撤销变卖
十四、切勿相信其他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法[2026]101号《关于严禁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购买涉诉债权、竞买司法拍卖标的的通知》规定,严禁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参与本次标的竞买;严禁以新设公司、突击入股、代持隐身、关联交易等方式变相参与竞买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范围包含各级人民法院中依法履行审判、审判辅助、司法行政职能的在编在职人员及聘用人员;近亲属范围包括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如违反上述规定参与竞买,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涉嫌犯罪的,移送相关机关处理
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人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
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仅需按照网络拍卖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未成交予以退还)后即可参加拍卖
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
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向您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切勿相信其它单位及个人发布的标的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汇渝(重庆)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6837-68613638358305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74613379胡法官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附:1、《评估报告》2、《执行裁定书》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五日变卖须知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6年9月30日10:00时开始为期60天的变卖周期(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对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变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4)进行变卖,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竞买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上公示
(七)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变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变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变卖期间内任一竞买人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
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变卖开始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变卖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交款
竞买人在变卖开始后第一次出价前,网拍系统提示自动冻结报名交纳的变卖预交款
变卖成交的,买受人原被冻结的变卖预交款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交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变卖预交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交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买资料中作了相应的说明
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八、变卖成交后,如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须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垫江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垫江支行,账号:9558853100015561925);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从原买受人缴纳的变卖预缴款中依法扣留变卖公告中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原买受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标的物可能拖欠的水、电、气、物管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其它可能存在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三、变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付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价、预缴款、变卖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或支付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十七、因报名、支付预缴款、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
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截止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加变卖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八、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汇渝(重庆)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6837-68613638358305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74613379胡法官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