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6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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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位于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雒城街道东西大街东一段15号华鑫天府苑的营业用房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930450

778.8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27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778.86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四川省 德阳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6-09-27
  • 结束日期:2026-09-28
  •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雒城街道东西大街东一段15号天府苑4栋
  • 评估价:778.8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构或装修情况等现状
    空置情况:无人
    查封情况:查封<\/td
    看样时间:看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24日止(节假日
    建成年限:(':2003年', '')
    房屋结构:混合
    抵押情况:无抵押
    产权年限:('', '')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号华鑫天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座位数:座6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转让
    楼栋总数:4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标的物调查表<\/td><\/tr>标的名称<\/td>位于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雒城街道东西大街东一段15号华鑫天府苑的营业用房<\/td><\/tr><\/tr>标的所有人<\/td>中钢集团四川有限公司<\/td><\/tr>评估基准日<\/td>2026年6月22日<\/td><\/tr>租赁占用情况<\/td>租赁<\/td>有<\/td><\/tr>占用<\/td>无<\/td><\/tr>权利限制情况<\/td>查封<\/td>有<\/td><\/tr>抵押<\/td>无抵押<\/td><\/tr>标的物介绍<\/td>评估价(元)<\/td>Â<\/td>7,788,600.00元(人民币柒佰柒拾捌万捌仟陆佰元整)<\/td><\/tr>基本信息<\/td>不动产权证号:川(2021)广汉市不动产权第0007458号·建筑面积:1685.85㎡Â<\/span>·分摊土地面积:322.76㎡Â<\/span>·房屋结构:混合Â<\/span>·建成年代:2003年Â<\/span>·总层数\/所在层:5层\/4层Â<\/span>·规划用途:商业服务Â<\/span>·权利性质:出让Â<\/span>·土地使用期限:至2051年12月6日Â<\/span><\/td><\/tr><\/tr>房屋性质<\/td>市场化商品房<\/td><\/tr>标的物所在位置<\/td>广汉市东西大街东一段15号华鑫天府苑4栋4层<\/td><\/tr>税费说明<\/td>税费:交易过程中法律规定双方应缴纳的税各自承担

<\/td><\/tr>其他费用情况:买受人需自行承担标的物交易、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明确的或潜在的关联费用,如契税、印花税、维修基金和办证工本费用等

此外,可能还需承担标的物成交前的欠缴物业费、水电费等(如有),需自行向管理人或相关机构核实

<\/td><\/tr><\/tr>提供的文件<\/td>《拍卖成交确认书》<\/td><\/tr>特别提醒<\/td>本标的调查表仅供参考,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

<\/td><\/tr><\/table><\/p><\/p><\/span><\/div><\/div><\/div><\/div>中钢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9月27日10时至2026年9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中钢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次拍卖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各竞买人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核实标的物相关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可能会造成您的保证金被划扣及其他法律责任,请各竞买人理性参拍

3、本次拍卖标的具体以其现状为准进行拍卖(范围、面积、位置、结构等),拍卖公告所披露的情况说明、图片、建筑面积、其他数据等,仅作为各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买的参考,不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管理人不承担因标的物瑕疵导致的担保责任;若参考信息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价格

本次标的物情况复杂,请意向买受人务必实地看样及调查了解,未看样或调查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的面积、位置、结构或装修情况等现状的确认,一切责任及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一旦竞买成功,不得以标的物存在瑕疵或其他面积差异、结构、装修情况等问题为由减轻履行、迟延履行或拒绝履行相应义务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为高效推动破产财产变价处置程序,充分发挥网络破产拍卖公开透明、成本低、效率高等优势,管理人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处置破产财产,同时充分利用网拍平台、拍卖辅助机构优势,及时全面客观披露财产现状,做好拍卖财产线下线上的推介工作,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参与竞买,尽最大努力使中钢集团四川有限公司资产更快化、更优化、价值最大化的处置,最大限度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由此而产生的网络平台软件服务费、综合服务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二、拍卖标的物位于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雒城街道东西大街东一段15号华鑫天府苑的营业用房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的标的为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雒城街道东西大街东一段15号华鑫天府苑4栋4层营业用房,其不动产权证号为川(2021)广汉市不动产权第0007458号,证载面积1685.85㎡,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

2、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查封,无抵押,标的成交后,由管理人协助解除查封,并协助买受人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3、租赁情况:本次拍卖标的物存在不定期租赁情况,管理人已与承租人签定了相关的《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根据原租赁合同及上述协议约定,承租人应按季度向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租金,竞买人如需了解租赁关系的具体情况(如承租人身份、租金标准、支付历史等),可径行联系管理人咨询

买受人竞得标的物后,若承租人需继续租赁且买受人愿意继续租赁,则由买受人与承租人自行协商租赁事宜(限定于成交后3日内);协商一致的,自买受人与管理人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标的房产的租金收益权即转移至买受人

对于承租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前所支付的租金,管理人不予退还;若任何一方不同意继续租赁的,管理人将依据《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要求原承租人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完成清退,清退后将该商铺交付给买受人

请各位竞买人重点关注此项内容,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同意接受本条款约束,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风险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开户或过户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欠缴的物业费、水、电等费用)

请买受人竞买前向物业管理公司及相关部门自行核实,一旦参与竞买,一切责任及后果自行承担

5、标的物办理不动产登记转移时,可能会出现面积减小或增大的情况,若实测面积增加,有关部门要求缴纳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成交价款不以最终过户面积变化而产生变化,双方互不找补

因未及时取得上述书面文件导致过户停滞,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6、标的交付、办证过户

竞买人拍卖成功并支付完所有款项,接管理人通知后,应当在7日内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当达到交付条件时(以现状交付),买受人接管理人通知后5日内到标的所在地接收资产;当具备所有过户条件时,接管理人通知后买受人应当于15日内自行负责并完成全部过户手续及相关费用缴纳,管理人仅负责提供其持有的必要文件或信息等配合义务

起拍价:7,788,600.00元,保证金:780,000.00元,增价幅度:70,000.00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9月24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联系人:曾律师,联系方式:18200569532),并附相关证据

三、咨询看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24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时间统一定于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2日,有意者请与杨老师(电话:17765480067)联系具体事宜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经完全了解、知晓受让人条件,自行承担竞买成功后因不符合受让人条件导致无法办理标的物权属转移的风险

2、竞价前,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

如竞买人未在淘宝拍卖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2日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拍卖成交确认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行为因竞买人不符合竞买条件参与竞买的,所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多位竞买人联合参与竞买的,须于竞买开始前共同前往管理人处办理登记及委托代理手续,细则同上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五、优先购买权人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对本标的物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如承租人),须于2026年9月24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有效证明材料以确认资格,逾期视为放弃

辅拍机构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购买权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录入平台系统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标的物交易、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明确的或潜在的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契税、印花税、维修基金和办证工本费用等),交易过程中法律规定双方应缴纳的税各自承担

特别提示: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日起至产权证书办理至买受人名下之日,该标的物应当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如有)由买受人承担,上述房土两税买受人可以采取直接向税务机关缴纳或支付给管理人由管理人缴纳的方式

买受人未缴纳上述房土两税,管理人有权向买受人追偿,因此而产生的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若因买受人未缴纳上述房土两税而导致产权证书不能及时办理或者无法办理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3、买受人应当自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支付完平台软件服务费、综合服务费,并将剩余款项汇入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账户名称:中钢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盛邦街支行,银行账号:4402005539100045119】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若买受人未按时支付以上任意一项款项,将视为悔拍,所支付的保证金依法予以没收,优先用于支付软件服务费、综合服务费及其他财产处置所产生的费用

支付上述费用后,所剩资金划入管理人账户,依法列入破产财产;若所剩资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低于原拍卖差价的,管理人可向买受人追索

悔拍后重新竞价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价4、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help-paimai.taobao.com/page/knowledge?page&category=1000030657&knowledge=1060231309&language=zh十、拍品交付1、竞买人拍卖成功并支付完所有款项后,接管理人通知后应当在7日内到管理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666号万达广场A座6楼四川英特信律师事务所)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逾期不配合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视为买受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2、当标的达到交付条件时,接管理人通知后买受人须5日内到标的所在地接收资产

交付后水电气费、物业费等由买受人承担,并承担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

3、当具备所有过户条件时,接管理人通知后买受人应当于15日内办理完成产权过户,管理人仅提供协助

未在上述期限内办理过户的,逾期产生的相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费、物业费以及房土两税等相关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十一、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与竞拍,不参与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因本次拍卖为管理人在人民法院监督下进行的破产财产拍卖,不排除在拍卖过程中接监督法院或相关部门通知,撤回、暂停、中止、终止本次拍卖活动,竞买人或买受人已经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或成交价款按原路径无息退还,管理人及竞买人(买受人)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5、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曾律师1820056953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中钢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中钢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9月27日10时至2026年9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中钢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定,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位于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雒城街道东西大街东一段15号华鑫天府苑的营业用房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说明

五、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经完全了解、知晓受让人条件,自行承担竞买成功后因不符合受让人条件导致无法办理标的物权属转移的风险

2、竞价前,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

如竞买人未在淘宝拍卖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2日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与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拍卖成交确认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行为因竞买人不符合竞买条件参与竞买的,所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多位竞买人联合参与竞买的,须于竞买开始前共同前往管理人处办理登记及委托代理手续,细则同上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六、优先购买权人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对本标的物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权利人(如承租人),须于2026年9月24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有效证明材料以确认资格,逾期视为放弃

辅拍机构在正式拍卖日前将经确认的优先购买权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录入平台系统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八、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保证金支付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冻

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help-paimai.taobao.com/page/knowledge?page&category=1000030657&knowledge=1060231309&language=zh十、余款支付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支付完毕平台软件服务费、综合服务费,并将拍卖余款汇入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账户名称:中钢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盛邦街支行,银行账号:4402005539100045119】

若买受人未按时支付以上任意一项款项,将视为悔拍,所支付的保证金依法予以没收,优先用于支付软件服务费、综合服务费及其他财产处置所产生的费用

支付上述费用后,所剩资金划入管理人账户,依法列入破产财产;若所剩资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低于原拍卖差价的,管理人可向买受人追索

悔拍后重新竞价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价十一、拍品交付1、竞买人拍卖成功并支付完所有款项后,接管理人通知后应当在7日内到管理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666号万达广场A座6楼四川英特信律师事务所)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逾期不配合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视为买受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2、当标的达到交付条件时(以现状交付),接管理人通知后买受人须5日内到标的所在地接收资产

交付后水电气费、物业费等由买受人承担,并承担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

3、当具备所有过户条件时,接管理人通知后买受人应当于15日内办理完成产权过户,管理人仅提供协助

未在上述期限内办理过户的,逾期产生的相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费、物业费以及房土两税等相关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十二、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标的物交易、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明确的或潜在的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契税、印花税、维修基金和办证工本费用等),交易过程中法律规定双方应缴纳的税各自承担

特别提示: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日起至产权证书办理至买受人名下之日,该标的物应当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如有)由买受人承担,上述房土两税买受人可以采取直接向税务机关缴纳或支付给管理人由管理人缴纳的方式

买受人未缴纳上述房土两税,管理人有权向买受人追偿,因此而产生的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若因买受人未缴纳上述房土两税而导致产权证书不能及时办理或者无法办理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涉及的费用和税费

十四、当达到水电气开户或过户条件时,由买受人携带相关材料自行前往水电气管理部门或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并承担相应费用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咨询电话:曾律师1820056953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中钢集团四川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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