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6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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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吉泰路共计11处商业用房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930483

34437.412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28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61495.3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4437.4128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四川省 成都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6-09-28
  • 结束日期:2026-09-29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二街151号
  • 评估价:61495.3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人无装修情况室内租
    空置情况:空置
    看样时间:看样短信)。淘宝咨询电话:400-822-
    产权所属:大产权
    小区:高新区天府
    拍卖原因:涉案
    开发商: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
    楼栋总数:1栋
    装修配置: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详见公告';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6)川01执恢159号本院定于2026年09月28日10时至2026年09月29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一、拍卖财产:财产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3、155号、161、163号;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706、708、710、712号、724号;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1栋1层附107号;119号;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1栋2层、3层、4层

以上共计11处商业用房(详见标的物信息表)起拍价(保留价):34437.4128万元保证金:6887.48万元加价幅度:172.18万元财产所在位置成都市领地环球金融中心(实勘时部分标的物挂有门牌号,部分未挂有门牌号,以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中的平面图确定标的物位置

)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19)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481108号(标的物已办理大产权,未办理分户产权,且具备办理分户产权相关条件,办理分户产权所需费用请各竞买人自行到相关单位了解并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将继续承继上述租13户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对应承租人按合同约定继续使用,租赁期满后,由买受人与承租人自行协商处理,若产生纠纷,自行诉讼主张

13户承租人均已向被执行人缴纳租赁押金(保证金),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主张退还押金的,由买受人先行退还,买受人退还后可向被执行人追偿

(详见标的物信息表及租赁合同附件)

2、本次拍卖的标的物另有商铺被占有使用,本院已于2026年8月10日张贴腾退公告

优先购买权人无装修情况室内租赁部分已由承租人二次改造装修,局部空置部分为清水

2、本次拍卖标的物存在占用产权外使用面积以及改变原状等情况,我院委托四川省四零二测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所出具的《(2024)川01执225号商业用房及部分地下室面积测绘报告》(详见附件),请竞买人认真查阅,一旦购买,即视为对标的物使用现状清楚认可,标的物拍卖成交后,按平面图,以现状进行交付,买受人后期如需进行装修改造的,相关费用自行承担,买受人以此为由悔拍的本院不予支持

3、截至2026年6月30日,空置商铺共欠物业费3127279.61元,其余占有使用商铺物业费欠费情况详见《标的物信息表》,具体欠费情况以实际产生为准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调查期后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了解,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了解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

5、本次拍卖以房屋现状为准,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以合同约定的房屋面积或产权登记房屋面积有差异、房屋存在质量瑕疵等为由向本院提出异议,本院不予支持

6、拍卖标的物更多详情请见附件评估报告、实测平面图,测绘成果报告,标的物信息表等,提请各意向竞买人认真查看

7、本次拍卖财产仅为该房屋,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1.本院已委托四川忠平金典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对象进行评估,上述对象的评估价总价为61495.38万元

形成的【川忠平金典房估(2025)字第158号】评估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2.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可能产生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最终具体税、费种类由相关部门出具的缴费凭据为准)】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3.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

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重新进行拍卖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6年9月2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优先购买权人报名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9月2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优先权证明,经法院确认并设置优先竞买权限参与竞买

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

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六、本院已经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

七、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八、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6年10月14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账号:6232813800030295755)

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2026年10月21日前(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本院(成都市抚琴西路10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在诉讼服务大厅10号窗口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九、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不及时办理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理

十、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1.买受人只要未支付或未按时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悔拍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抵冲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后,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之间的差价,由原买受人补齐差价,拒不补齐的,依法强制执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十三、本院已委托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

有关标的物咨询、看样等服务看样预约方式:发送“预约看样”+“姓名”+“电话号码”+看样标的物地址至18582347179,我们将在竞价前一周内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

(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看样短信)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监督电话:028-82917227(此号码只接受投诉,不接受咨询)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详见公告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二街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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