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详见拍卖公告及上传的评估报告等相关附件!';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12日10时至2026年10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12/04?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657.75b81319IBuFlt)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四川盛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务本寨子山石英砂矿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C5104002010116120091974;有效期限:2021年2月22日起至2031年2月22日止】参考价:454.88万元;起拍价:318.416万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及其整倍数加档)特别说明、信息披露:1、本次拍卖的采矿权已知信息(采矿权名称、地理位置、出让矿种、矿区范围、资源储量、开采标高、开采规模、开采年限、开发现状等其他信息)在上传的附件《川华衡矿权评报[2025]06号》评估报告中有所载述,请意向买受人详细查看此评估报告,并进行实地看样
请意向购买人特别注意本次拍卖标的物仅为石英砂矿采矿权,不包括采矿设施、厂房及矿山等
2、对本次拍卖的采矿权相关权利限制、关联协议及事项(相关协议已作为附件上传,请自行下载查看)公示如下:⑴采矿权所属公司经营权抵偿情况:四川盛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名为攀枝花市志清石英石厂)因(2013)仁和民初字第976号案件,已将该公司相关经营权抵偿给案外人,抵偿期限为20年,自2013年8月2日起至2033年8月31日止,承包费/年为100000元,目前该抵偿经营期限仍在存续期间;⑵四川盛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贵州中汉建设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签订了《开采加工经营承包合同》,承包期限届满日为2031年2月22日;⑶采矿权关联施工限制情况:攀枝花市仁和区务本乡人民政府于2025年8月4日出具《关于停止施工建设的通知》,截止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该停工通知仍处于有效状态;经了解,上述采矿权尚未办理相关林地征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水土保持等手续,其他情况请自行向攀枝花市仁和区务本乡人民政府了解
意向竞买人应充分知晓本次拍卖采矿权上述权利限制、瑕疵,竞拍成功后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权利协调义务,自行协调与采矿权周边村民通行等相邻关系,如发生争议需要自行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竞买成功后,本院只负责向采矿权管理机关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不进行现场交付
以物抵债申请人同样受本公告内容的约束3、经向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截止到2025年6月16日,上述财产尚欠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30.17万元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补缴该笔欠费,且买受人需自行承担采矿权权属变更登记所有相关费用,并按规定履行采矿权出让收益、采矿权使用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等费用缴纳义务
4、关于竞买人资质: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采矿权申请人原则上应当为营利法人,且未被“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即视为承诺具备竞买人资质,并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5、标的物以现状拍卖,具体情况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
意向竞买人一旦确定报名参拍,即代表清楚并认可上述标的物所存在的瑕疵,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内,标的物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有意向的竞买人请务必前往现场查看;拍卖成交进行交付时,标的物所涉范围、租赁及现状等情况以交付时的现场状况为准,若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本次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6、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标的物信息披露情况、务必查看公告附件
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成功竞标后逾期未支付拍卖款项,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
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二、竞买人条件(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竞拍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2026年10月5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竞买标的的,可以委托其中之一作为代理人参与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联合竞买人承担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10月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购买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在竞买时行使优先购买权
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上述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参加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同时,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特别提醒: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竞买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导致未能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或交付不能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
三、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对上述标的物有租赁等其他权利的权利人,请于2026年10月5日前向本院书面申报,未申报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咨询及看样本院现已委托四川天府法拍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标的物进行咨询解答和组织看样
如有意向买受人对上述标的物有实地看样的需求,请在开拍前三日联系该辅拍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预约登记,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四川天府法拍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请您耐心等待通知
(本院根据标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如期进行带看样工作)咨询电话:13551741739(周老师)
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电话:400-015-999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8:00)特别提示:竞买人向辅拍机构通过短信、微信、电话、口头咨询等方式了解到的拍卖标的物相关情况,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七、拍卖款项支付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的相关准则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尾款需在2026年10月20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分行;账号:9558852302001501383;转账时务必备注:(2026)川0402执恢305号】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成交价款到账后30日内,由本院通知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新福路26号)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报名时应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确认地址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九、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标的物咨询电话:13551741739(周老师)法院咨询电话:0812-2226159(陈法官)法院监督电话:0812-8881476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十日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12日10时至2026年10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12/04?spm=a213w.3065169.courtList.2657.75b81319IBuFlt,户名: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进行公示和特别提示,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
但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委托代理人)须在2026年10月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
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提示:委托关系成立前已以自己名义参与报名的竞买人,不能再委托他人
委托关系成立后,委托人不能再以自己名义报名竞买四、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在2026年10月5日前向本院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需与平台实名认证信息相一致)并申报权利,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平台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逾期未提交充分证据或未能完成前述确认的,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六、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保留价的,拍卖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本次拍卖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并将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说明
拍卖资料中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标的物的实际情况
本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等情况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房产类、土地类标的物的实际面积以过户登记部门确定为准本院对标的物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情况等,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支付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参拍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公告所示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即未竞买成功的)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并退回原账户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并退回原账户
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6年10月20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人以贷款方式取得拍卖标的物的,经贷款银行审查未批准的,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须在本院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缴纳拍卖余款,逾期未支付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买受人悔拍逾期未交纳拍卖余款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原买受人不得参加重新拍卖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重新拍卖后,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之间的差价,由原买受人补齐差价,拒不补齐的,依法强制执行
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须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者买受人本人与其委托代理人一同,按本院通知的时间地点签署成交确认书、领取裁定书、领取拍卖标的物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前来的,应向本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办理前述手续
买受人竞买成功支付全款后,经本院通知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逾期不领取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风险后果
十二、对需要完成权属变更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特别提示:竞买人需在竞买前自行到本标的物登记所在地的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当地的相关过户政策(标的物在限购区域内的,买受人应符合标的物所在地区的相应要求),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相关部门将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拍卖须知及其他拍卖资料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