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位于清丰县人和大道与康王路交汇处东南角工业园区内不动产权证号为豫(2018)清丰县不动产权第0000638号的1#车间与豫(2018)清丰县不动产权第0000638号的2#车间(包含不动产权证号为:豫(2018)清丰县不动产权第0000050号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2065-8-24止)及其他建筑物和配套附属设施(标的详见评估清单及评估报告作为参考)
';清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23日10时起连续60日止(延时除外)在清丰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位于清丰县人和大道与康王路交汇处东南角工业园区内不动产权证号为豫(2018)清丰县不动产权第0000638号的1#车间与豫(2018)清丰县不动产权第0000638号的2#车间(包含不动产权证号为:豫(2018)清丰县不动产权第0000050号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2065-8-24止)及其他建筑物和配套附属设施(标的详见评估清单及评估报告作为参考)
本次拍卖以该标的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向相关部门咨询后参与竞买评估价:28145800.00元,起拍价:15761648.00元,变卖预交款:15761648.00元,保证金:150万元,增价幅度:7万元
特别提示: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咨询确认,拍卖人不负责拆卸、运输等,不承担所花费费用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期起至开拍前一天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不组织统一看样
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亲自向相关部门咨询,未看样及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等相关法律责任
六、买受人应在付清余款后十日内办理手续,交接拍品
逾期不办理的,本院将先行发放拍卖款,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拆卸、运输等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人不作承诺,不承担交付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一、拍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清丰县人民法院机关,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清丰支行,账号:6232638000113183654,开户联行号:104502112068)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法院下达拍卖确认裁定或交付房产前,因本案可能发生再审、案外人异议等法定程序提起、或其他非归法院执行的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因素出现拍卖无效及法院决定撤回拍卖、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等情形的,除退还拍卖价款外,依法由应买人自行承担交易风险及利息等其他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393-8639821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人:齐法官联系电话:1589326018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清丰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七日拍卖须知清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23日10时起连续60日止(延时除外)在清丰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位于清丰县人和大道与康王路交汇处东南角工业园区内不动产权证号为豫(2018)清丰县不动产权第0000638号的1#车间与豫(2018)清丰县不动产权第0000638号的2#车间(包含不动产权证号为:豫(2018)清丰县不动产权第0000050号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2065-8-24止)及其他建筑物和配套附属设施(标的详见评估清单及评估报告作为参考)
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物包含土地使用权
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但除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外,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承接原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一)本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如参加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河南省清丰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河南省清丰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法律规定,竞买活动认定为受托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他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做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变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户名:清丰县人民法院机关,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清丰县支行,账号:6232638000113183654,开户行行号:104502112068),并在变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河南省清丰县人民法院(地址:河南省清丰县人民路与晓月路交叉口向北路东)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3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的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物的转让手续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悔拍的,法院可以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应缴费用、税收
十二、参加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竞买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竞买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得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亲自向相关部门咨询,未看样及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买受人应在付清余款后十日内办理手续,交接拍品逾期不办理的,本院将行发放拍卖款,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的拆卸、运输等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举报监督电话:0393-8639821联系人:齐法官联系电话:1589326018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清丰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