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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介绍标的名称原平市薄利隆商贸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原平市永康北路1幢1-6层商业房地产权证情况拍卖依据1.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晋01执恢469号2.晋涌房(鉴)字(2026)0014号房屋所有权人原平市薄利隆商贸有限公司产权证号原平市房权证2011字第1000736号土地使用权人原平市薄利隆商贸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原国用(2007)第000133号租赁情况有房产状况用途商业所在层次/总层数1-6层/7层(地上6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6307.74㎡朝向东西房屋结构混合结构建成年代2010年配套设施水、电、暖、卫、通讯、中央空调、消防烟感及喷淋、电梯等土地基本状况位置原平市永康北路地类(用途)商业服务业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48年05月27日使用权面积2290.38㎡,其中独用面积:2290.38㎡四至北至路、宿舍,东至永康北路,南至永康大酒店,西至路租赁情况出租方原平市薄利隆商贸有限公司承租方山西芙蓉餐饮有限公司租赁标的物原平市永康路整幢楼全部出租给承租方开设酒店总建筑面积九千余平方米租赁期限合同租赁期限为15年,自承租方正式开业之日起至15年租赁期限届满之日止租金每年租金人民币160万元房屋转租情况转租方山西北国芙蓉餐饮有限公司(曾用名山西芙蓉餐饮有限公司)承租方杨春林、赵晨光转租标的物原平市薄利隆商贸有限公司位于原平市永康路整幢楼总建筑面积九千余平方米转租期限合同转租期限为10年,自2017年1月16日起至2027年1月15日止租金每年租金人民币160万元装修情况装修由“芙蓉大酒店”自行装修外部装饰装修外立面为干挂石材,合金双层玻璃窗,入户门为合金玻璃门内部装饰装修1层设大堂、中式宴会厅、卫生间,大堂地面瓷砖,墙面墙板,天花为石膏板造型吊顶;中式宴会厅大门为仿中式合金门带斗拱屋檐造型,地面铺地毯,墙面壁布,天花为石膏板吊顶并装中式造型天宫灯,配有LED屏幕及灯光设备供使用;卫生间地面瓷砖,墙面墙板及壁布,天花为石膏板吊顶,洁具齐全
2层设奥斯卡宴会厅、芙蓉厅、牡丹厅、卫生间,奥斯卡宴会厅大门为合金门,地面铺地毯,墙面艺术漆,天花为石膏板造型吊顶并装水晶灯,配有灯光设备供使用;芙蓉厅地面瓷砖,墙面墙板,天花为石膏板造型吊顶;牡丹厅地面铺地毯,墙面墙板,天花为石膏板造型吊顶;卫生间地面瓷砖,墙面墙板及壁布,天花为石膏板吊顶,洁具齐全
3层设中餐厅、卫生间,中餐厅地面瓷砖,墙面墙板、瓷砖、玻璃,天花为石膏板吊顶;卫生间地面瓷砖,墙面瓷砖,天花为石膏板吊顶,洁具齐全
4层设客房、早餐厅,客房地面地毯,墙面墙板,天花为石膏板造型吊顶,木门,客房内均设有卫生间,地面瓷砖,墙面为玻璃及瓷砖,天花为石膏板,洁具齐全;早餐厅地面瓷砖,墙面墙板及瓷砖,天花为石膏板吊顶;走廊地面瓷砖上铺地毯,墙面墙板,天花为石膏板吊顶
5层设客房,地面地毯,墙面墙板,天花为石膏板造型吊顶,木门,客房内均设有卫生间,地面瓷砖,墙面为玻璃及瓷砖,天花为石膏板,洁具齐全;走廊地面瓷砖上铺地毯,墙面墙板,天花为石膏板吊顶
6层设客房、会议室、办公室,客房地面木地板,墙面壁布,天花刮白,木门,客房内均设有卫生间,地面瓷砖,墙面为瓷砖,天花为PVC板,洁具齐全;会议室地面瓷砖,墙面刮白带瓷砖墙裙,天花为石膏板吊顶;办公室地面木地板,墙面壁布,天花刮白,木门;走廊地面瓷砖上铺地毯,墙面瓷砖,天花为石膏板吊顶交通道路状况永康北路、迎宾街、平安西大街等为城市交通主次干道,路况良好出入可利用交通工具东临永康北路,出入可利用交通工具有出租车、公交车等
紧邻“班村”公交站点,4路公交线路途经前述站点交通管制周边道路路况良好,禁止重型货车通行停车方便程度有地上、地下停车场,停车较便捷外部配套设施基础设施区域范围内,供水、排水、供暖、供气、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市政管网可方便地由近距离接入公共及生活服务设施周围分布着原平市政府、国家税务总局原平市税务局、北城派出所、原平市政务服务中心等机关单位,永康小学、实达中学、原平市第一中学、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康宁医院、原平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悦城时尚天地、中央时代购物广场、红旗商场、酒店、超市、便利店、专卖店、餐饮店等商业体,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周围环境人文环境周围分布和悦佳苑、班村示范小区、新兴苑、永康佳苑、迎宾小区等众多住宅小区,人文环境较好自然环境周边道路整洁,自然环境较优情况分析区位情况较好,适宜商业房地产运营
权利限制情况被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提供文件《执行裁定书》特别说明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标的现状情况的默认,本院以标的现状进行移交,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能否办理产权证书及相关手续,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标的过户登记产生的一切税费(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契税、交易手续费等)及可能存在的物业欠费、水、电等其他欠费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
';竞买公告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28日10时至2026年9月29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原平市薄利隆商贸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原平市永康北路1幢1-6层商业房地产
拍卖范围包括建筑物(含室内装修、房屋配套设施设备)、土地使用权、公共配套设施,不含家电家具等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权利
本院以标的现状进行移交,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能否办理产权证书及相关手续,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3017.69万元,起拍价:2052.0292万元,保证金:150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止(工作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李经理,18735385686
特别提醒:对于本院公告写明的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以外的第三方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或承诺标的以起拍价成交、包竞买、包过户、包腾房等事宜,要求竞买人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中介费用等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以免造成损失
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请认准公告中本院委托的唯一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意向竞买人需了解标的详情请拨打公告中的咨询电话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
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2022年1月1日起,竞买人申请参与司法拍卖房产竞拍的,必须具备购房资格,竞拍成功后如无购房资格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具体可通过当地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了解当地房屋是否限购以及竞买人否具备购房资格
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标的以现状交付,执行裁定书送达时即视为已交付买受人
如涉及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如涉及到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时,竞买人仅限于本集体范围内,以当地户籍登记为准,具体情况请自行咨询房地产所在地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
七、费用承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登记产生的一切税费(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契税、交易手续费等)及可能存在的物业欠费、水、电等其他欠费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及能否办理产权证书,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会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所有权发生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但租赁房屋具有一下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九、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城建支行,账号:9558850502004293241(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详情咨询:马法官:15735035076李博(法官助理):15783047766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李经理,18735385686.联系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211号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9月10日竞买须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28日10时至2026年9月29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会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所有权发生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但租赁房屋具有一下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土地面积差异、交付状态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18735385686(节假日休息)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标的以现状交付,执行裁定书送达时即视为已交付买受人
如涉及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如涉及到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时,竞买人仅限于本集体范围内,以当地户籍登记为准,具体情况请自行咨询房地产所在地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日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并在余款交清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211号)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确认领取裁定书的时间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登记产生的一切税费(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契税、交易手续费等)及可能存在的物业欠费、水、电等其他欠费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及能否办理产权证书,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法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十四、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相关人员咨询马法官:15735035076李博(法官助理):15783047766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李经理,18735385686.联系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211号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