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6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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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永福东路永福嘉园香樟苑12栋1单元302室的住宅房地产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934298

35.50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0-17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5.50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安徽省 滁州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10-17
  • 结束日期:2026-10-18
  •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永福东路永福嘉园香樟苑12栋
  • 评估价:39.4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整体装修装饰,仅含
    空置情况:为被执行人在居住
    钥匙:况无钥匙无配套情况
    查封情况:查封、无抵押;
    限购和资质:限购情况:无
    房屋结构:混合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无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单元名:1单元
    居室数:1房
    小区:嘉园香樟苑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终止使用年限-位置及开发
    配套情况:电视
    楼栋总数:2栋
    装修配置:电视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竞买人如需“法拍贷”,可咨询安徽天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福支行,该网点地址:安徽省天长市永福东路8号,办公电话:0550-7307042,联系人:董云龙,联系电话:13956315111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天长市永福东路永福嘉园香樟苑12栋1单元302室的住宅房地产

2.权证情况:[所有权证号:未办证;建筑面积为:131.5㎡]

3.限购情况:无

4.税费负担情况:拍卖标的物的相关过户费用由买受人及被执行人依法各自承担

5.物业情况:无

6.拍品情况:详见标的物照片

特别提醒:1、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依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凭完税证明向我院申请退还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2、拍卖标的物位于天长市永福东路永福嘉园香樟苑12栋1单元302室的住宅房地产、无抵押,暂未办证,过户税费依法各自承担

3、本次拍卖标的物现为被执行人在居住

4、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含整体装修装饰,仅含吊顶、地板砖、乳胶漆等不可拆卸装修装饰

二、拍卖时间:2026年10月17日10时至2026年10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三、本次拍卖起拍价:35.5050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该标的物经天长市价格认证中心评估)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不符合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需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第一次拍卖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到法院书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的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26年10月15日10时前向天长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和方式:本院委托安徽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提供咨询及看样服务(拍辅机构不会向任何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的工作时间接受咨询,联系人沈女士,联系电话:17355097466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的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房产交易税、费、金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的,由买受人预付

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不少于2万元),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长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安徽天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000563251810300000026145122)

能否办理贷款根据竞买人自身条件,并由相关银行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决定,法院不做任何承诺

无论能否成功办理贷款,买受人均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最晚付款时间付清全部价款,逾期未支付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二、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保证金,増价幅度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拍前5工作日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拍卖咨询电话:17355097466,0550-7331031;联系人:安徽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沈女士、天长法院叶法官

拍卖监督电话:0550-3213532(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0550-7331701(天长市人民法院)

本院联系地址:安徽省天长市广陵路与二凤南路交汇处天长市人民法院;本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同步发布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四、本次拍卖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五、竞买人需先行在淘宝网上注册账号,并确保支付上限能达到法院确定的保证金数额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六、本次拍卖标的的成交价为不含税价

本次拍卖不收取任何佣金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长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安徽天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000563251810300000026145122),并在缴纳余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含复印件2份)及相关身份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到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安徽省天长市广陵路与二凤南路交汇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裁定书,办理过户手续

八、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九、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认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送达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前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50-3213532(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0550-7331701(天长市人民法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拍卖咨询电话:17355097466,0550-7331031;联系人:安徽新世纪拍卖有限公司沈女士、天长法院叶法官

天长市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永福东路永福嘉园香樟苑12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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