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16 18:53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综合 > 太原市平阳路343号净用地二分割转让后剩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

太原市平阳路343号净用地二分割转让后剩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934347

872.562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27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1283.1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872.562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山西省 太原市
  • 用途:土地
  • 起始日期:2026-09-27
  • 结束日期:2026-09-28
  •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
  • 评估价:1283.1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损坏、房地
    钥匙:权人钥匙无钥匙标的
    查封情况:查封被太原市中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发布日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无
    抵押情况:抵押无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阳路、学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拍卖原因:诉讼
    教育学校:文华中学
    开发商:转让
    配套情况:厨房
    楼栋总数:1幢
    装修配置:石膏造型吊顶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太原市平阳路343号(土地证号:并政地国用(2006)第00201号)净用地二分割转让后剩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处置依据司法裁定(2025)晋01执恢393号权证情况土地产权证并政地国用〔2006〕第00201号标的所有人太原市企发工贸有限公司价值时点2025年10月31日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无抵押标的现状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用途商业是否已腾空未腾空租赁情况无租赁房屋权属关系无优先购买权人钥匙无钥匙标的介绍土地使用权面积1469.82㎡建筑面积307.26㎡土地总面积1469.82平方米区位状况位于平阳路343号,周边有平阳路、学府街、长风街等主次干道,所在区域通13路、21路、39路、56路、56支路、57路、501路、807路、825路、877路内环、877路外环、903路、K13路、K57路、K807路等多条公交线路,公共交通较便捷

所在区域已实现七通(通路、通电、通讯、通给水、通下水、通燃气、通暖),基础设施较完善

估价对象周边有太师三附小教育集团、文华中学、太原市第四十八中学校(南校区)、八一小学、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华夏银行、交通银行、同仁堂中医院、山西黄河医院、太原康明眼科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距商服中心约1.5公里左右,周边以住宅小区及小型商业房地产居多,商业繁华度较好

土地状况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343号(土地证号为并政地国用〔2006〕第00201号)净用地二土地使用权面积原为4136.50㎡,规划土地用途为商业,通过法院判决分割转让给山西太原中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土地面积为2666.68㎡,经测算确定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469.82㎡(合2.20亩)东至平阳路,南至太原企发工贸有限公司用地,西至太原企发工贸有限公司用地,北至规划路;土地形状较不规则;地形地势平坦;红线外七通(即通路、通电、通讯、通给水、通下水、通燃气、通暖),红线内地上建有1幢建筑物及混凝土地面硬化

地上附着物名称实物状况数量单位建筑物钢架彩钢板、玻璃围护,保温彩钢板顶,层高2.8m,2019年建成

部分作为汽修使用:水泥地面,铝塑板墙面,顶部装灯棚部分作为办公使用:客厅地面铺瓷砖,铝塑板墙面,石膏造型吊顶;办公室铺木地板,墙面贴壁布,装展示柜,石膏造型吊顶;产品展示间地面铺瓷砖,墙面装展示架,石膏造型吊顶;卫生间地面铺瓷砖,铝塑板墙面,石膏板吊顶,洗卫用具齐全;财务室铺木地板,墙顶面刮白,装有壁柜、书架

部分作为生活用房使用:小卧室铺木地板,墙面贴壁纸,顶面刮白;过道及库房铺木地板,墙、顶面刮白;厨房为水泥地面,墙、顶面刮白,墙面局部贴铝塑板

307.26㎡地面硬化(新)混凝土路面厚度为20cm

398.93㎡地面硬化(旧)混凝土路面厚度为18cm

507.9㎡地上附着物无产权手续序号估价对象面积(㎡)评估单价(元/㎡)评估总价值(万元)备注1土地使用权1469.8284691244.79面积=4136.50㎡-2666.68㎡2彩钢房307.2686026.42/3地面硬化(新)398.931606.38/4地面硬化(旧)507.91105.59/合计1283.18其他情况见附件特别说明根据《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343号净用地二分割转让后剩余土地上的附着物测绘报告》(〔2025〕晋JH测字第022号),标的地上建筑物存在跨宗建设的情况,考虑到建筑物需整体使用才符合最佳利用原则,故将该建筑物全部建筑面积均纳入了评估范围,但超占的土地不在评估范围之内

标的估值标的评估总价1283.18万元其他费用情况标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房屋过户时产生的相关税费(可能存在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可能存在的物业欠费、水电欠费等其他欠费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

有关利害关系人产生纠纷,通过相应法律途径主张权益';竞买公告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27日10时至2026年9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太原市平阳路343号(土地证号:并政地国用(2006)第00201号)净用地二分割转让后剩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评估价:12831800元,起拍价:8725624元,保证金:9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整数倍)

标的基本情况摘自山西家豪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晋家豪房估JD字〔2025〕第248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发布日至拍卖开始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

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竞买人(委托人)与被委托人须在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

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评估及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根据《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343号净用地二分割转让后剩余土地上的附着物测绘报告》(〔2025〕晋JH测字第022号),标的地上建筑物存在跨宗建设的情况,考虑到建筑物需整体使用才符合最佳利用原则,故将该建筑物全部建筑面积均纳入了评估范围,但超占的土地不在评估范围之内

特别提醒:对于本院公告写明的网拍辅助机构以外的第三方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以免造成损失

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请认准公告中本院委托的网拍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意向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内的咨询电话

七、标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房屋过户时产生的相关税费(可能产生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欠费、水电欠费等其他欠费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

有关利害关系人产生纠纷,通过相应法律途径主张权益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本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10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十一、竞买人应于拍卖竞价前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交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果法院接受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请添加相关退款说明

十二、拍卖余款应于竞拍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城建支行账号:9558850502004836858(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订单,点击立即付款,确认后进入支付宝收银台进行支付

余款缴纳成功,余款将马上自动转入法院的支付宝账号,1-3个工作日内自动提现到法院预留银行

注意:因为法院一般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所以建议买受人提前3-5个工作日完成余款支付,以免延误缴纳期限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351-2807502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咨询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法官:马法官03512807158,法官助理:刘助理17836625500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引领看样电话:400-006-5392、弓女士13935122037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9月9日竞买须知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27日10时至2026年9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太原市平阳路343号(土地证号:并政地国用(2006)第00201号)净用地二分割转让后剩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本院对标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

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竞买人(委托人)与被委托人须在竞价开始前5个工作日同时到本院,提交合法齐备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并经本院审核确认后通知网络服务平台,才能以被委托人信息报名参加竞拍,成功竞买后将公示委托人为买受人

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本人行为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评估及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开始5个工作日前到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手续,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交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根据《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343号净用地二分割转让后剩余土地上的附着物测绘报告》(〔2025〕晋JH测字第022号),标的地上建筑物存在跨宗建设的情况,考虑到建筑物需整体使用才符合最佳利用原则,故将该建筑物全部建筑面积均纳入了评估范围,但超占的土地不在评估范围之内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竞拍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本院,并在交纳成交价款后根据法院通知时间(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新晋祠路21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城建支行账号:9558850502004836858(转款时请备注项目名称)2、支付宝网上支付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订单,点击立即付款,确认后进入支付宝收银台进行支付

余款缴纳成功,余款将马上自动转入法院的支付宝账号,1-3个工作日内自动提现到法院预留银行

注意:因为法院一般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所以建议买受人提前3-5个工作日完成余款支付,以免延误缴纳期限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果法院接受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保证金报名,请添加相关退款说明

八、竞买人参与竞拍,就视为对本院公告告知的情况已知晓并接受,买受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悔拍,于拍卖成交后未按要求日期缴纳尾款按悔拍处理,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再次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拍,重新拍卖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该部分差价及产生的额外费用一并由原买受人承担,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本院可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九、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欠费、水电欠费等其他欠费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

有关利害关系人产生纠纷,通过相应法律途径主张权益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如涉及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如涉及到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时,竞买人仅限于本集体范围内,以当地户籍登记为准,具体情况请自行咨询房地产所在地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51-2807502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太原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咨询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法官:马法官03512807158,法官助理:刘助理17836625500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引领看样电话:400-006-5392、弓女士13935122037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9月9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