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披露信息披露信息项目图片项目图片项目附件项目附件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北京首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所属集团/主管部门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租方联系人郭峰出租方联系人电话13911828557出租房屋基本情况所在地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坐落位置景洪市江南老桥以西水文局段沧江之都南岸滨江商业BJ5幢房屋使用现状空置建筑面积3883.51平方米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否出租房屋基本情况所在地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坐落位置景洪市江南老桥以西水文局段沧江之都南岸滨江商业BJ6幢房屋使用现状空置建筑面积4373.94平方米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否出租行为批准情况决策类型批复批准单位名称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文号首旅发〔2026〕115号其他权利情况无其他披露事项1、出租面积8257.45平方米
2、免租期为6个月
3、本项目租赁期外有9个月建设期
4、信息披露期内,意向承租方须提前与出租方踏勘联系人电话预约,并携带公章赴现场踏勘,踏勘后出租方和承租方对《现场踏勘管理办法、现场踏勘申请表及现场踏勘确认书》盖章确认
预约时间为信息披露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13:00-16;00,联系人:黄瑞联系电话:13911056605
5、意向承租方报名需提交《现场踏勘管理办法、现场踏勘申请表及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条件之一,详见项目附件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出租条件租金挂牌价1800000元/年拟征集承租方个数1个拟出租面积(平方米)8,257.45平方米租赁期10年起租日以合同签订为准
免租期6个月租金调整方式每3年涨幅2.00%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租金年度预付(押四付十二)承租方需承担费用水;电;气;热;物业费租金挂牌价不含物业费,承租方需自行承担物业费、水费、电费等能源消耗费用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综合商业体是否允许装修改造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可装修改造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2.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及转租
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台州景洪市内注册并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年限不低于1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
(以营业执照为准)2.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由银行出具的存款余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银行存款证明的开具日期和账户余额截止日期均在信息披露期内若不同银行出具存款证明的,出具日期应为同一日期
(以银行开具的银行存款款证明为准)3.意向承租方无失信信息记录,以本项目信息披露开始后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记载为准
4.意向承租方经营范围不得包含: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中介中任意一项
(以营业执照为准)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我方已在信息披露期间查阅本项目出租标的相关文件中载明的房屋权属情况及房屋用途,知晓并认可房屋权属情况及房产使用用途要求,未来不以不了解、不认可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为由拒绝承租,相关风险由我方自行承担
保证金事项交纳金额(万元)45.00交纳时间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保证金处置方式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保证金扣除条款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期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遴选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遴选方案主要内容项目图片项目附件现场踏勘管理办法、现场踏勘申请表及现场踏勘确认书.pdf如何实名认证-企业用户.pdf如何意向承租申请-房屋出租(企业用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