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介绍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竞价记录优先竞买人竞价成功确认书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7月3日10时至2026年7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www.cbex.com.cn/)
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鲁QT10E3号大众牌汽车一辆
起拍价:21781.2元,保证金:2000元,增价幅度:200元(及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拍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开始之日起至拍卖前一天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可联法官自行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
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1.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转让登记手续
标的可否过户,车辆违章记录等,请竞买人自行向登记地、落户地相关车辆管理部门(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指标管理、交警、车管所等部门)咨询
2.买受人须承诺,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车辆的过户、转让登记、变更登记等,自行承担标的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
3.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车辆转让、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保险及年审等手续,过户相关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1.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标的开拍五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网拍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罗庄支行;账号:955885161000680586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按照此项规定,向平台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网拍平台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网拍平台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请竞买人务必提前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
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网拍平台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网拍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
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
北京产权交易所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北京产权交易所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539-8268005执行法官电话:0539-8268005(苏法官、孙法官)拍卖辅助机构: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七日相关附件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请竞买人务必提前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北京产权交易所网拍平台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北京产权交易所网拍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竞买人应提前就车辆过户挂牌及违章缴罚款等情况向管理部门查询
1.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转让登记手续
标的可否过户,车辆违章记录等,请竞买人自行向登记地、落户地相关车辆管理部门(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指标管理、交警、车管所等部门)咨询
2.买受人须承诺,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车辆的过户、转让登记、变更登记等,自行承担标的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
3.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办理车辆转让、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保险及年审等手续,过户相关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前缴纳(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罗庄支行,账号:9558851610006805869,开户行联行号:102473000108)
(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七个工作日到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领取执行裁定书,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于裁定送达后15个工作日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39-8268005执行法官电话:0539-8268005(苏法官、孙法官)拍卖辅助机构: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2026年6月17日附件:评估报告.pdf拍品名称鲁QT10E3号大众牌汽车一辆拍卖依据(2022)鲁1311民初3409号民事调解书拍品情况见评估报告拍品现状使用性质非营运颜色详见图片备注无拍卖权利限制及瑕疵等情况其他瑕疵披露,如刮擦等情况(见实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