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报价记录图片展示联系方式竞价规则竞买须知附件标的公告标的编号SS2020PC001490-1标的名称宣威公司其他存货(呆滞物资)竞价开始日期2021-01-13标的资产评估值(元)571900.00预展时间/地点时间:2020-12-28~2021-01-08地点: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院内保证金交纳金额(万元)20.00交纳方式线上支付/转账汇款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以现场踏勘确认实物为准【设备】名称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存货资产数量1单位批其他说明本标的资产情况比较复杂,以现场实物及其现状进行交易
拍卖机构联系人都经理拍卖机构联系电话13811121165北交所联系人张经理北交所联系电话010-83143102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关于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存货资产竞价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
第二条本次竞价活动将在上述法律、法规、政策和本规则界定的范围内组织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当事人的利益不受侵害
第三条凡参加竞价活动的委托人、组织方、竞买人、买受人和其他相关各方当事人均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组织方第四条组织方是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交所),提供诉讼资产平台,并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第五条委托人应当向竞买人说明所了解的标的瑕疵
第六条北交所仅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对标的现状组织竞价活动,并可向竞买人提供电话咨询等服务
第三章竞买人与买受人第七条竞买人是指根据北交所的要求,已交纳了保证金及办理相关手续的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第八条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竞得标的的竞买人第九条意向竞买人应在平台阅读并同意《竞价须知》和《竞价规则》等竞买相关文件,按照公告的要求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户名: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11014693660008;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官园支行,以到账为准),经北交所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及以优先权人参加竞买的,须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向北交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并经确认通过后,方可办理登记手续获得相应资格
第十条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等对买受人的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限制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第十一条竞价活动存在依法暂缓、中止或撤回的风险,意向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及办理相关竞买手续,即表示其已充分了解并认可上述风险
第十二条竞买人在预展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标的进行谨慎选择
竞买人一经取得竞买资格,即表明其已充分了解情况,已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竞买成交后不得退还标的
第十三条本次竞价活动通过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进行第十四条网络竞价时,竞买人应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进行报价
每次的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设定的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标的报价期从2021年1月13日10时至2021年1月14日10时止(延时即限时报价期除外)
竞价加价幅度为1万元报价期内,各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在每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方成为该次网络竞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方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竞买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买标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买标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一人参与竞买,出价不低于起始价的,标的成交
第十五条竞买成交后,买受人应当签署《竞价成功确认书》及《报价记录单》
如买受人无法当日到达现场的,应当在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签署《竞价成功确认书》及《报价记录单》
第十六条竞买成交后,竞买全款、预交税费竞买人必须在2021年1月18日16点前支付给管理人
2021年1月18日前管理人与买受人完成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资产移交后,北交所在收到退款申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竞买人的竞拍保证金20万元
本标的收取交易服务费及综合服务费,由买受人支付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款的0.5%收取,买受人竞买成交后请在2021年1月18日16点前汇款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户名: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北京银行海淀路支行;账号:01090517900120109008933;以到账时间为准)
综合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款的0.5%收取,买受人竞买成交后请在2021年1月18日16点前汇款至国电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户名:国电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账号:11-240101040012003以到账时间为准)
第十七条竞买成交后,委托人确认收到买受人全部款项后,委托人与买受人按约定办理处置标的的交接
第十八条本次交易完结后由买受人自行提取标的物,办理接收提取标的物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了解第四章其他第十九条竞价活动结束后,未竞买成功的竞买人,将由组织方在3个工作日内发起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
第二十条竞买人应对其参与的北交互联账户负有保密义务,并对账户安全负责
在竞价过程中,任何使用该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北交互联的用户,在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第二十一条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登录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参与报价,即表示接受和同意遵守本《竞价规则》的各项条款
当出现以下情形,委托人及组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通过互联网登录诉讼资产平台参与竞价,但因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无法正常参加竞价的;2.网络竞价的时间以诉讼资产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北交互联系统时间不符导致未能及时参与竞价的;3.竞买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委托人依法决定暂缓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第二十二条竞买人必须遵守场内公共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阻碍正常的竞价工作,未经允许不得在场内拍照、录像,更不能有操纵、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关于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存货资产竞价须知第一条本次竞买标的为宣威公司其他存货(呆滞物资),详见处置公告
第二条委托人仅对标的现状进行处置竞买人在预展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标的进行谨慎选择
竞买人一经取得竞买资格,即表明已充分了解情况,并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愿承担一切责任,竞买成交后不得退还标的
第三条特别提示1.本标的资产情况比较复杂,以现场实物及其现状进行交易,拍卖公告日起至2021年1月8日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竞买人在拍卖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对以上标的资产已知和未知瑕疵,可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并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包括但不限于过户、转让登记等)
经管理人审查认为满足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可预约到标的物现场进行踏勘,实地踏勘须严格遵守宣威公司厂区内有关现场踏勘的规定,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现状和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管理人、宣威公司、服务机构、北交所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2.意向竞买人对标的进行谨慎踏勘,经过管理人对意向竞买人资质、业绩、安全环保等审查同意后,意向竞买人在向北交所递交《踏勘确认函》并如期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成为竞买人
竞买人一经取得竞买资格,即表明已充分了解情况,将被视为已对拍卖标的资产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并视为承诺自身已具备为完成本项目标的资产的竞买、储存、使用、运输、处置等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和限制,自愿接受拍卖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已认真考虑了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自愿承担一切责任,竞买成交后,不得拖延交接或退还标的3.竞买人通过北交互联诉讼资产平台竞价,最高报价的竞买人被确定为买受人(如有涉及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参见竞价规则第十四条)
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数量、规格型号、种类等),拒绝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如在约定期限内最终买受人未按公告要求办理相关合同签订、价款支付等手续,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对拍卖标的的所有权利,并承担如下责任:委托人将收回标的再行处置,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人(债务人)财产,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处置产生的服务费损失(服务费可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弥补重新处置价款低于原处置价款的差价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前述服务费用损失以及差价的,由原买受人补交
违约(悔拍)后重新处置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4.本次交易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破产人处置本标的应负担的税、费)
有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发票问题自行向当地财税、市场监管等政府部门了解,全部税、费缴纳凭证的复印件留存给管理人备案
5.买受人不得将此次拍卖资产之外未交割的设备或资产装车及自行运出转让方厂区
6.审查合格的意向竞买人须进行预约申请现场踏勘,进行现场确认,并以双方签字盖章的“踏勘确认函”作为报名的必要要件
7.管理人、拍卖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承诺,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
第四条需要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及以优先购买权人资格参加竞买的,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并经确认后,方可办理委托登记/优先权人手续获得相应资格
委托关系成立前已以自己名义参与报名的竞买人,不能再委托他人
委托关系成立后,委托人不能再以自己名义报名竞买逾期未提交充分证据或未能完成前述确认的,不能以相应身份参与竞买
第五条网络竞价时,竞买人应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进行报价
每次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上设定的加价幅度的整数倍第六条本次竞买的起始价以北交所诉讼资产平台显示为准
如竞买人未能竞得标的,保证金将在3个工作日内发起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具体实际到账时间以银行显示为准
标的报价期从2021年1月13日10时至2021年1月14日10时止(延时即限时报价期除外)
加价幅度为1万元第七条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一经网络竞价系统报价,不得撤回
第八条竞买成交后,买受人需签署《竞价成功确认书》及《报价记录单》,买受人名称应与竞买人登记名称相符,不予变更,不得反悔
如买受人无法当日到达竞买现场的,应在竞买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签署《竞价成功确认书》及《报价记录单》
竞买全款、预交税费必须在2021年1月18日16点前缴至以下账户(开户名: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账号:15000102940220;开户行:平安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以到账时间为准)
2021年1月18日前管理人与买受人完成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北交所在收到退还申请后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买人的竞拍保证金20万元
第九条交易服务费:本标的收取交易服务费及综合服务费,由买受人支付
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款的0.5%收取,买受人竞买成交后请在2021年1月18日16点前汇款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户名: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北京银行海淀路支行;账号:01090517900120109008933;以到账时间为准)
综合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款的0.5%收取,买受人竞买成交后请在2021年1月18日16点前汇款至国电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户名:国电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账号:11-240101040012003以到账时间为准)
第十条2021年1月18日前管理人与买受人完成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进行标的交接
第十一条竞买人一经办理竞买手续并参与报价,即表明其已充分了解本须知和《竞价规则》各项条款,对内容无疑议,并承诺自愿遵守
第十二条竞买成交后,买受人若逾期或未按约定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服务费及委托方要求支付的相关全部费用的,承担如下责任:委托人将收回标的再行处置,竞买标的重新处置的价款低于原处置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处置中的服务费,由原买受人承担,可以直接从原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数额不足的,由原买受人补交
特别提示:1、如竞买人到现场参与竞价,须在竞价开始前一个工作日16点前与项目负责人联系
2、如竞买人不到现场参与竞价,可在竞价前30分钟登录北交互联竞买界面,在“竞价体验”中参与网络竞价模拟活动,系统使用中如有何问题请随时联系北京产权交易所,联系电话:400-602-8668转9
管理人联系人:袁仲斌,联系电话:13987668041王秀云,联系电话:13700614062北交所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10-83143102竞买人签章:年月日附件: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关于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存货资产踏勘确认函.docx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关于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存货资产拍卖公告2019年12月9日,云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宣威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年2月7日指定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和云南恒嘉资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通过诉讼资产平台(网址https://otc.cbex.com/page/sszc/sszc_search/index.html)于2021年1月13日10时至2021年1月14日10时止(延时即限时报价期除外)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进行竞价处置活动
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宣威公司其他存货(呆滞物资)(以现场踏勘确认实物为准)
评估值:571900元;起拍价571900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1万(或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根据《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涉及的B资产包的部分资产情况
意向竞买人需满足如下条件:1.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2.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能出具相应的履约能力证明;3.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同时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意向竞买人应在平台阅读并同意《竞价须知》和《竞价规则》等竞买文件,并按照规则缴纳保证金
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价前,竞买人须在北交互联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北交互联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
三、保证金意向竞买人应在2021年1月12日16点前以自己名义将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户名: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11014693660008;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官园支行,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向北交所提交经管理人确认的《踏勘确认函》后取得竞买资格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月12日16点前与管理人联系
优先购买权人及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2021年1月12日16点前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提交经管理人认可的相应证明材料,经北交所确认通过后,方可办理登记手续获得相应资格
四、咨询时间与方式管理人已委托国电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为综合服务机构协助办理咨询、预展、探勘、组织签约等事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8日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组织展样
管理人联系人:袁仲斌,13987668041;王秀云,13700614062
综合服务机构联系人:都经理,联系电话:13811121165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特别提示1.本标的资产情况比较复杂,以现场实物及其现状进行交易,拍卖公告日起至2021年1月8日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竞买人在拍卖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对以上标的资产已知和未知瑕疵,可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并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包括但不限于过户、转让登记等)
经管理人审查认为满足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可预约到标的物现场进行踏勘,实地踏勘须严格遵守宣威公司厂区内有关现场踏勘的规定,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现状和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管理人、宣威公司、服务机构、北交所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2.意向竞买人对标的进行谨慎踏勘,经过管理人对意向竞买人资质、业绩、安全环保等审查同意后,意向竞买人在向北交所递交《踏勘确认函》并如期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成为竞买人
竞买人一经取得竞买资格,即表明已充分了解情况,将被视为已对拍卖标的资产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并视为承诺自身已具备为完成本项目标的资产的竞买、储存、使用、运输、处置等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和限制,自愿接受拍卖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已认真考虑了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自愿承担一切责任,竞买成交后,不得拖延交接或退还标的3.竞买人通过北交互联诉讼资产平台竞价,最高报价的竞买人被确定为买受人(如有涉及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参见竞价规则第十四条)
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疵、数量、规格型号、种类等),拒绝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如在约定期限内最终买受人未按公告要求办理相关合同签订、价款支付等手续,视为买受人自动放弃对拍卖标的的所有权利,并承担如下责任:委托人将收回标的再行处置,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人(债务人)财产,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处置产生的服务费损失(服务费可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弥补重新处置价款低于原处置价款的差价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前述服务费用损失以及差价的,由原买受人补交
违约(悔拍)后重新处置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4.本次交易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破产人处置本标的应负担的税、费)
有关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发票问题自行向当地财税、市场监管等政府部门了解,全部税、费缴纳凭证的复印件留存给管理人备案
5.买受人不得将此次拍卖资产之外未交割的设备或资产装车及自行运出转让方厂区
6.审查合格的意向竞买人须进行预约申请现场踏勘,进行现场确认,并以双方签字盖章的“踏勘确认函”作为竞买报名的必要要件
七、意向竞买人应提交的资格文件有意向的竞买人需向管理人提交《竞买文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意向竞买人简介,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经营情况、企业股东情况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等;2.意向竞买人资信介绍,包括财务状况(企业2017-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资金实力,投资资金的来源及计划;3.身份证明材料,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所函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4.意向竞买人必须与管理人签定承诺书,在尽调、竞买过程中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5.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文件材料
对上述申请材料应加盖意向竞买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意向竞买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八、价款支付买受人必须在2021年1月18日16点前将全部价款缴至以下账户(开户名: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账号:15000102940220;开户行:平安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以到账时间为准)
并在2021年1月18日前与管理人完成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北交所在收到退款申请函后三个工作日内按原来款路径无息退还买受人的竞拍保证金20万元
九、服务费本标的收取交易服务费及综合服务费,由买受人支付
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款的0.5%收取,买受人竞买成交后请在2021年1月18日16点前汇款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户名: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北京银行海淀路支行;账号:01090517900120109008933;以到账时间为准)
综合服务费按照成交价款的0.5%收取,买受人竞买成交后请在2021年1月18日16点前汇款至国电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户名:国电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账号:11-240101040012003以到账时间为准)
十、拟参与竞买的竞买人报名注意事项1.报名时间拟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8日16:00前向管理人进行报名提交竞买文件
2.报名咨询就上述拟拍卖事项的相关具体事宜,有意向者可与管理人指定的以下联系人进行咨询:管理人联系人:袁仲斌,联系电话:13987668041王秀云,联系电话:13700614062北交所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10-83143102综合服务机构联系人:都经理,联系电话:13811121165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