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泽州县金村镇人民政府石灰石资源191860吨处置项目编号N0349QT260041产权子类型其他挂牌起始日期2026-08-25挂牌截止日期2026-09-07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概况评估情况评估价(元)2750000.00评估基准日2025-10-16评估机构泽州县价格认定中心转让底价(元)2750000.00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转出方情况基本情况转出方名称:泽州县金村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李志强联系电话:13191162658转出方承诺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石灰石资源191860吨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请予审核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本次转让标的处置明细与评估明细一致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出方决策文件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泽州县人民政府特别告知1.本次转让的石灰石资源191860吨,数量以过磅为准,拉够为止;2.本次转让过磅在指定地点进行,买受人承担过磅费用:30元/车;3.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价格为275万元,涉及相关税金及费用按国家规定执行;4.竞买人应在公告期限内,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验,详细了解工程项目施工计划及标的品质、数量、道路状况,经双方签字确认方可报名;5.根据施工计划,2026年10月可具备清运条件,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标的的交付;6.标的的筛分、装卸、转运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买受人应服从项目建设需求,合理安排生产,优先保障项目建设物资进出;7.买受人在装运过程中,应严格落实环保要求,做好环保防范措施
8.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支付至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机构等标的交割以实物现状为准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缴纳项目保证金至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若挂牌期间仅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挂牌期间产生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至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按合同约定将交易价款支付至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递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1)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考察,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及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制定的操作规范进行资产交接,交接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2)资产交接之日起,凡涉及标的资产的(包括但不限于)看管、存放、拆除、运输等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转、受让双方在标的物现场按实际情况移交,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4)所有资产严格以现场实物状况进行交易,转让方与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保证质量、品质等,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
5)受让方承诺在挂牌公示期内,已赴标的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并在细致全面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后再履行进场报名手续
未事先对现场进行实地勘验在后期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自负
6)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4.转让标的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质疑或要求补偿
5.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16:00前通过e交易网站检索项目名称,上传相关资料进行线上报名
6.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有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因系统传输原因,部分项目挂牌截止日期可能未做实时更新,项目报名具体截止日期详见:http://www.ejy365.com/,请检索项目名称查看项目挂牌具体情况
交易指南交易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1、展示地点:泽州县金村镇柳泉村2、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3、联系人:李志强联系电话:13191162658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6-08-2509:00:00至2026-09-0716:00:00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16:00前通过e交易网站检索项目名称,上传相关资料进行线上报名
保证金及处置1.缴纳金额:50万元2.缴纳截止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缴纳3.缴纳方式:按系统提示缴纳4.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①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后续受让义务的;②意向受让方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③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⑤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规定时限签订受让法律文本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⑥未按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在竞价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支付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的;⑦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⑧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履行受让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相关要约的;⑨相关法律法规及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5.处置方法: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在全额支付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缴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网络竞价(一次报价)增价幅度(元)自由竞价时间另行通知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郭先生咨询电话0356-2218437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咨询地址晋城市政务大厅东4楼436室技术支持400-828-9082委托方电话李志强13191162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