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资产情况机械设备名称刹车系统、变桨控制系统、变桨轴承、轮毂等所在地滨州规格型号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成新率(%)计量单位数量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转让方名称龙源汇泰(滨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文号-批准单位名称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截止日17时前将100万元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项目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受让方须在支付本项目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同时,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项目履约保证金100万元,以保证后续资产移交有序合规进行,待资产顺利移交完成后,该履约保证金由转让方全额无息原路退回至受让方
4、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意向受让方可到实地查看标的资产现状,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意向受让方在向北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转让资产清单》、披露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对标的现状予以认可,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等为由退还转让标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电签承诺:(1)本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价款、交易服务费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同时将100万元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在本方完成标的资产移交清运后(工完场清)由转让方全额无息返还;(2)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本项目公告及全部备查文件等内容,并已完成对标的资产的现场踏勘等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行为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成为受让方后不以未查阅、勘察相关资料及标的资产或不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北交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不以此要求转让方或北交所承担任何责任;(4)全部交易价款支付完毕后,本方应在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标的资产现场与转让方进行标的资产移交,并签署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5)自标的资产移交完成之日起,标的资产的保养、保管、安全、保卫、现场管理、毁损、灭失等责任、风险与费用均由本方自行承担;(6)本方同意转让方对本方任何违约行为有权扣除本方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或与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的交易价款,无需经过我方书面同意,并可将转让标的资产重新挂牌,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由本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7)本方充分知晓本项目资产移交完毕后须按转让方要求清除相关垃圾,不得遗留任何标的资产附属物;且充分知晓转让方因其内部管理原因,本项目《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审批流程需至少15个工作日,本方已充分考虑本项目资产在此期间是否产生较大幅度市场价格涨跌等情形,相关风险由本方承担;(8)本方须按照成交金额的2%向北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踏勘安排本项目可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安排,其他时间不予接待,踏勘联系人:许经理,15624067760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含税价,转让方可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本项目资产状况均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资产清单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但转让资产数量不超过资产清单中的数量
转让方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3、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将被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现状充分了解,并视为承诺自身已具备为完成本项目标的资产现场拆除、装卸、运输、垃圾清运所需的国家及标的资产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条件和限制
项目成交后,受让方应按照转让方的规定要求提取标的资产,并按转让方要求清扫、平整存放资产的土地,清除相关垃圾,不得遗留任何标的附属物,且标的资产不得在转让方厂区内进行动火和现场切割作业,受让方须将该批资产转移到转让方厂区外自行处理,并须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产移交工作
受让方若未按上述转让方要求办理资产移交,则视为违约并自动放弃相关受让权利,转让方有权终止交接并另行处置本项目资产,同时扣除受让方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等款项,相关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北交所不再另行通知受让方
4、意向受让方应知晓并承担在标的资产拆解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费用,包括不限于现场拆解、处理、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费用
5、意向受让方须充分知晓转让方因其内部管理原因,本项目《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审批流程需至少15个工作日,意向受让方须充分考虑本项目资产在此期间是否产生较大幅度市场价格涨跌等情形,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本项目可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安排,其他时间不予接待,踏勘联系人:许经理,15624067760
7、其他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万元)100.000000交纳截止时间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保证事项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式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无上述“保证事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其他附件附件:转让资产清单(刹车系统等).xlsx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承诺函.pdf信息披露期信息发布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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