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22 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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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内蒙古农商银行乌兰察布集宁区支行持有的44宗房产询价(可租可售、可单宗可组合多宗)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2054938

未知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21
起始日期
2026-10-16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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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未知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内蒙古 乌兰察布市
  • 用途:采购招投标
  • 起始日期:2026-09-21
  • 结束日期:2026-10-16
  • 地址:[乌兰察布市]内蒙古农商银行乌兰察布集宁区支行持有的44宗房产询价(可租可售、可单宗可组合多宗)
  • 评估价:未知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e交易
  • 标签:
    装修程度:完成装修,基础设施
    房屋结构:框架结构
    商圈区域:层主要为商场,6层为
    娱乐健身:商场
    开发商:转让
    配套情况:空调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内蒙古农商银行乌兰察布集宁区支行持有的44宗房产询价(可租可售、可单宗可组合多宗)项目编号ZZCQ2026092100046挂牌起始日期2026年09月21日挂牌截止日期2026年10月16日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终结标的概况房地产标的简介详见清单转让底价(元)面议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兰察布集宁区支行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150902MAELGPTCXK联系方式:靳鹏13847460077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询价标的权属清晰,转让方合法拥有其所有权,可依法进行转让或处置,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2、转让方所提交的询价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转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询价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交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4、如果由于转让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询价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后续无法正式挂牌等情形,转让方愿意承担全部责任;5、若通过本次询价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履行决策程序后,另行委托股交中心办理后续挂牌手续,否则,我方将承担股交中心损失;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股交中心及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赔偿责任

特别告知1、询价资产,意向方需自行尽调了解,询价仅为意向方征集,具体以项目正式交易公告为准;2、本次询价项目,接受意向方报价,各意向方可根据自身尽调了解的情况,报出意向价格;3、标的资产单宗询价,具体资产详见资产清单

其他说明1.本次询价资产与商厦内其他小业主商铺物理界限不明,无法单独界定边界,如转让询价及招租询价成功后需要与原产权人春天商厦沟通按照房屋产权平米数划定区域

2.该资产未办理过户登记,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税费预估为1899.3万元,包括:契税496.5万元,增值税1402.8万元.(具体缴纳总金额以实际缴纳金额为准)3.该资产目前委托春天物业管理公司代管(未签订书面委托运营合同),集宁区支行已于2026年7月31日向春天物业管理公司正式下发《腾退通知书》,目前已腾退2至4层及6-11层,1层和5层仍为经营状态4.由于该资产无书面物业代管合同,目前仅部分楼层完成腾退,其余楼层仍在经营

剩余楼层存在实际使用人、物业及商户配合腾退存在不确定性,资产与商厦其他小业主物理界限不清,腾退交割不排除产生边界争议或引发纠纷可能

5.资产为综合用地及商业性房产,位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恩和路核心地段

商厦主楼共12层,地下1层,地上11层,-1层为设备间,1-5层主要为商场,6层为办公区,7-11层为馨雅酒店,该资产主体为框架结构,外墙喷涂,主楼配置10部爬坡电梯,2部直升电梯,安装中央空调,内外部均完成装修,基础设施和消防设施完善

6.资产位于集宁区中心广场核心成熟商圈,是集宁城区地标性综合商业楼宇,人流量充沛,可分割为多种业态,租赁及投资价值突出等优势

受让方资格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凡本行从事不良资产经营管理业务人员、受托资产清收处置抵债资产项目审批人员及各级行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不得参与该资产竞买;3.与该资产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不得参与竞拍,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原债务人(实际控制人)、债务关联人、经办公职人员及金融机构经办人员等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股交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交的《询价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进行信息公告,公告内容不代表股交中心的观点和立场

股交中心对转让标的现状、可回收性或收益不作任何明示、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实际情况以最终交易项目正式挂牌时信息公告披露内容为准

3、意向受让方也可在询价期间与转让方咨询询价项目详细情况,并进行转让底价初步磋商

4、参与询价的意向受让方须在询价公告期间提交《询价受让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进行报价

5、意向受让方应按询价公告要求交纳询价保证金至股交中心指定账户,待正式挂牌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时,询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保证金等额部分

6、采用货币资金受让标的的意向受让方优先于采用资产置换形式受让标的意向受让方

7、如最终受让方以资产置换的形式进行交易,需在向股交中心提交受让登记申请时,明确此种结算方式,未明确的,视为采取货币资金受让

8、意向受让方需承诺符合信息公告中对受让方资格条件的要求,如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转让方有权在正式挂牌时取消意向受让方交易资格,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由该意向受让方承担

9、本次询价项目由转让方确定标的挂牌转让底价进行项目正式挂牌幷确定最终受让方

本次询价标的具体转让价格及其他相关交易条件以交易项目正式挂牌时信息公告为准

10、项目询价期间,如转让方已作出有效决议发布正式交易公告,询价公告同步终结

1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意向受让方应确认已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风险,自愿承担本次交易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自愿承担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并自愿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12、转让标的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13、意向受让方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即视为其已对转让标的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并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接受信息公告之全部内容,承担受让标的可能发生的的一切风险;不得再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受让相关义务,否则视为受让方违约,利益受损方将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或按实际损失追究相关责任

14、在标的交付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15、房产转让适用: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知晓并同意以下事项:(1)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标的房产的实际状态交付;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

(2)标的对应土地情况需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如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

(3)同意标的房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房屋实际交付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在标的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4)同意本次标的交易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当地关于房产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5)意向受让方承诺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自行办理房产及土地过户,转让方予以必要配合,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房产无法过户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6)意向受让方同意确因特殊情况导致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时,转让方仅退还实际收取的房屋转让款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竞价报名报名时间2026-09-2109:00:00至2026-10-1617:00:00报名手续详见附件保证金0服务费0附件下载询价受让申请书.doc资产清单(房产春天)1.xls联系方式标的咨询联系人:包经理联系电话:0471-3969694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8:00(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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