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一台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转让(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项目编号N0109CL261030挂牌起始日期2026-09-1809: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6-09-2317:00:00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资产概况(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标的概况基本属性车牌号蒙A-59363(场内)注册日期以现场勘验为准年审期限以现场勘验为准品牌型号柳工牌CPC30发动机号码15037796车架号DJ15030189排量以现场勘验为准燃油种类柴油变速箱手挡里程表公里数以现场勘验为准车辆类型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车辆颜色灰/黄车辆现状商业险以现场勘验为准交强险以现场勘验为准违章情况以现场勘验为准其他情况以现场勘验为准评估情况评估价(元)10800.00评估基准日2026-07-03评估机构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底价(元)10800.00(含增值税)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联系人:宝音达来联系电话:13500689820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标的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2026年8月10日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巴移纪要〔2026〕62号)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特别告知*本次转让标的为一台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该叉车额定起重量3吨(资产是否完整、设备是否可以正常启动、功能是否正常、资产型号、数量、配件是否齐全等均以现场实际勘验为准)
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使用性,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照片仅供参考,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交付以实际勘验为准
标的装卸、运输及清理现场等工作及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考虑运输成本
1.如上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标的基本属性、图片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使用
请各意向受让方认真勘验车辆,了解车辆现状,与转让方核实车辆报废年限,排放标准、车辆转移登记等相关业务政策,需承担对应风险及责任,不得以此为由放弃受让!2.本次处置标的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3.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保证金
4.公告之日起接受勘验预约报名
具体勘验时间以预约时通知为准(法定节假日除外)项目成交后标的物交付以实际勘验为准(勘验的适用)
5.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6.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8.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
【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9.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前,须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10000元押金,待受让方车辆交接完毕并按转让方要求履行车辆过户及使用登记变更手续无误后由转让方无息退还押金,如受让方未按公告约定时限进行车辆交接及完成车辆过户、登记变更等手续则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额押金
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无标的交割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亲自勘验标的,做好拍照、相关记录,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
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确定受让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进行谨慎地选择,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标的与公告内容不符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中心将按照公告约定处置保证金
2.车辆交接前转让方负责承担车辆违章扣分罚款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申请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身份证、最终受让方资格证明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4.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中心在出具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转付交易价款并出具《车辆交接通知单》
5.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标的交接后的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交易双方在接到中心的《资产交接通知书》后,自行完成标的的交接工作
受让方清运资产,须听从转让方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受让方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逾期拉运,否则转让方有权终止交易并按受让方违约处理
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车辆勘验时间:公告期间工作时间车辆停放地:请各意向方自行咨询预约车辆勘验联系人:宝音达来13500689820竞买报名报名时间2026-09-1809:00:00至2026-09-2317:00:00报名手续详见附件下载保证金及处置方式交纳:金额1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9-23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
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
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未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等材料递交中心的;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的;5.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式:1.无上述违约行为,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最终受让方所交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原路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200.00自由竞价时间2026-09-1809:00:00-2026-09-2410:00:00延时竞价周期(秒)180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受让申请书.doc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授权委托书.docx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张经理咨询电话18547105756咨询时间项目挂牌期间工作时间咨询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技术支持其他现场勘验联系人:宝音达来13500689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