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2026)3374沈阳东北摩托车配件市场有限公司房屋10栋及房屋配套使用设备6种整体转让项目现场查看信息:1、查勘时间:项目公告期内(电话预约)
2、查勘地点:沈阳市沈河区丰乐二街9号(沈阳东北摩托车配件市场有限公司楼内)
3、联系人:吕晓清
4、联系电话:13390138502
5、查勘要求:现场查勘需提前预约(工作日),每家公司只能进一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安全帽前往踏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完全接受房产现状及瑕疵,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相关问题均与转让方及沈交所无关
2、意向受让方竞拍前必须到标的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确认资产实际现状
意向受让方应提前预约转让方参加统一组织的现场踏勘事宜,踏勘全过程产生的交通、人工、检测等全部费用,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同时,意向受让方应按转让方规定备齐踏勘相关材料,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并加盖意向受让方和清算组双方的公章
《现场踏勘确认书》需作为报名资料之一,报名时与其他申请资料一并提交上传,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资料时未上传《现场踏勘确认书》的,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通过意向受让方报名审核
3、本次转让以资产现状(交付时的实物现状和权利现状)进行转让,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权利瑕疵、质量瑕疵、拍卖信息与资产现状不一致等风险,沈交所及转让方对资产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
4、标的物位置、面积、类型、用途等信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认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不作调整
5、本次转让底价为不含税价,如需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意向受让方承担税费
此外,标的物权属变更或财产性权益转移过程中发生的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水、电费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意向受让方按照本公告载明的保证金数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意向受让方自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及交易费一次性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内
8、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责任与风险,沈交所和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重大事项披露信息:1、本次转让标的中房屋所有权人与土地使用权人不一致
房屋所有权人为沈阳东北摩托车配件市场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人为沈阳民航东北空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房屋拍卖成交后可能存在不能完成所有权变更登记的障碍
2、鉴于沈阳东北摩托车配件市场有限公司以往按年向土地使用权人支付土地租金的历史事实,请意向受让方自行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土地租金事宜,以免影响后续房屋正常使用
3、本次转让标的中有4处房屋,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不动产电子登记(簿)查询证明》记载的面积比《房屋所有权证》多0.01平方米
4、本次转让标的中涉及的设备长期闲置且部分损坏无法使用
处置方式: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待受让方支付剩余价款后,沈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并将交易价款转入到转让方指定帐户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转让标的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后,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接受公告转让条件及要求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直接受让;
(3)信息披露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4)在竞价程序中全部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沈交所的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转让底价的;
(5)竞价活动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在依沈交所交易规则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按交易合同约定处置;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披露结果通知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