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8日10时至2026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ifa.jd.com/2251),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武汉市东西湖区将军路街武汉客厅小型会展中心E栋24层04室,(拍卖标的物所列地址为武汉市房地产登记地址,偶有登记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或细微差异情形,如有意向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物者,请向有权机关核实详情),【不动产权证号:鄂(2019)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10031号】
房屋建筑面积:220.75平方米,房屋证载用途为市场化商品房,现状用途为办公,标的物24层,总层数为28层
评估总价1197100元,一拍起拍价为957680元,保证金为190000元,增价幅度4500元(或其整数倍)
特别提醒:1、评估价值包含房屋所有权、分摊土地使用权、可享有的公共配套与基础设施及室内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设施设备,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家具、家电和装饰
2、根据武汉市不动产结果查询告知单,拍品于2025年4月23日由本院查封
3、因拍品被案外人使用
若拍卖成交,买受人无法与现有占用人协调一致,须法院强制腾退的,存在交付周期较长的风险,请意向竞买人慎重考虑
4、本次拍卖公告中所做的信息披露、特别提醒等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
竞买人可对拍卖标的物的实物现状以及瑕疵(含显性、隐形瑕疵)等进行调查了解核实
若拍卖成交,拍卖标的物按现状交付,买受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拍品的现状和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本院不承担拍品的一切已知、未知的瑕疵保证责任
二、竞买人须具备标的房产所在地购房资格,并承诺其在参与竞拍时直至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时持续具备购房资格,且购房资格真实有效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9月22日起至2026年10月7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咨询
本院发布的拍品,将根据拍品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组织看样,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照片仅作为参考,交付以实际为准竞买人应自行考虑自身的实际经济能力能否承受涉案标的物已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其他诉讼风险,审慎竞买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拍卖物上暂无其他人主张权利,如有人使用居住或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法律途径处理
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无合法事由占用拍卖标的物造成不能交付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拍卖标的物的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1)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品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税费,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2)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本拍品的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成交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自行至财产登记部门完成财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该规定期限内向本院提交有效支付凭证,申请退还(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不能按期办理的除外,但买受人仍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前书面向要本院报告原因并提交询税材料、申请预留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金额);(3)买受人逾期申请退付已垫税款的,按以下规则处理:①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品后及时与本院联系);②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①另行追偿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成交之日为责任分界点,此前产生的欠费由被执行人(原房主)承担,此后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作为新业主承担
物业公司或相关权利人可依法对欠缴的物业费、中央空调费、水电费另行主张权利,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向买受人交付房屋或办理物业交接
是否存在欠缴情况及具体费用、金额,竞买人有义务在拍卖前自行前往相关单位查询
如有争议,另行诉讼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9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之日起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民航东路支行,账号:622840005722838206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help-paimai.taobao.com/page/knowledge?pageId=132&category=9198454&language=zh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司法拍卖过程中,法院不收取任何中介费、咨询费、看样费、手续费等费用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知裕(武汉)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费用,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活动
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
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联系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8186101787/027-88851022知裕辅拍公司18064129317伍女士法院监督电话:027-65686842(张法官)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常青路156号网址:http://sifa.jd.com/2251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将军路街武汉客厅小型会展中心E栋24层04室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