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22 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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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关于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东城南路绿园小区33幢北13室【皖(2016)定远县不动产权第0004887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2064722

未知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0-07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未知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未知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安徽省 滁州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10-07
  • 结束日期:2026-10-08
  •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东城南路绿园小区
  • 评估价:未知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建筑类别:办公楼
    居室数:13室
    小区:南路绿园小区
    经济类型:其他经济
    拍卖原因:刑事
    开发商:拍卖公告安徽省滁州市琅琊
    楼栋总数:3幢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购买厂房及相应土地办公楼的购买人务必在开拍前自行向拍卖标的物所在政府或者园区了解入驻政策,因不符合入驻政策导致无法入驻或过户,购买人自行承担责任)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资格按法律规定审查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琅琊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出价延时功能,在拍品竞拍结束的前5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的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本次拍卖以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所有税费按法律规定承担

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甚至拆除

其他事项请来院咨询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账号:9558831313000822478,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开发区支行,开户联行号:102375028223,地址:滁州市会峰路565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请见评估报告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八条的规定执行,本次拍卖,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委托杭州早哈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从拍卖成交价款中支出)

在拍卖过程中,法院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或买受人收取费用,除买受人悔拍情况以外,法院也不会向买受人收取拍卖费用

十二、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三)、拍卖财产以实际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四)、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七)、本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十三、户籍情况法院不做调查,如有问题,买受人自行向户籍主管部门了解;竞买人是否具有本地的的竞买资格或者条件,务必亲自到相关主管部门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视频和照片仅供参考

本院不承担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四、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需待法院处理该标的物的除权和强制迁出工作后,方可办理该标的物的移交手续

标的物因除权和腾空需要一定期限,本院对标的物期限不做承诺,延迟移交的风险参与竞买人视为知晓且同意,该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对拍卖有异议者,于正式开拍前向法院书面提出,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通知被执行人,现在本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六、请竞买者务必仔细阅读标的物的调查表和竞买公告,理性出价

竞买者悔拍的,将承担没收保证金、补齐差价等法律责任!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人民法院可对其进行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特别提示:本拍卖标的物办理银行贷款:本院允许贷款,但本拍品是否可以贷款,竞买人是否有贷款资格,应由意向竞买人参拍之前,自行与银行明确核对

若贷款,竞买人在网上查询到司法拍卖的拍品后应缴纳竞买保证金,取得竞拍号后应在拍品拍卖前10个工作日与银行联系提出贷款预申请,竞买人成交后3工作日内向法院领取竞价结果确认书

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尾款,如逾期视为悔拍请意向竞买人自行联系银行咨询和办理

银行贷款需于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发放,逾期未发放贷款的,视为买受人悔拍,由买受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意向竞买人自行联系银行咨询和办理目前银行贷款仅支持住宅和一楼商铺,贷款渠道如下:1.贷款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行2.联系人:钟经理3.联系电话:0550-3033630(注:其他银行暂不支持)以上提供网拍贷款的银行,竞买人如有需要可以自行选择,具体贷款及投保事宜可以与上述单位联系人咨询、洽谈

网拍贷款、保证保险系由第三方独立提供、自担风险,法院不参与、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提供协商平台,仅提供信息

竞买人需自行与提供网拍贷款、保证保险服务的单位商谈,自负风险,对贷款风险法院不承担担保和其他责任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东城南路绿园小区33幢北13室【皖(2016)定远县不动产权第0004887号】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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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东城南路绿园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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