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22 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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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马鞍镇兴安路一段1号(鸿鑫苑2幢1单元3层2号)住宅及附着装修(变卖)的公告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2064843

未知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0-06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未知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未知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四川省 南充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10-06
  • 结束日期:2026-12-05
  •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马鞍镇兴安路一段1栋
  • 评估价:未知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附着装修,不动产权
    空置情况:案被执行人居住
    户口: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
    看样时间:看样、查阅看样通知。咨询电话:400-
    单元名:1单元
    小区:号(鸿鑫苑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开发商:拍卖的声明一、本院通过网
    楼栋总数:2幢
    装修配置:家具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三、目前本案委托的拍卖辅助机构是:四川拍拍帮网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

四、本院将下列拍卖辅助工作委托上述机构完成:(1)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照片及视频等资料;(2)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看样,封存样品等;(3)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五、竞买人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仪陇县人民法院变卖公告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6日10时至2026年12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仪陇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网址:http://sf.taobao.com/0817/01),现公告如下:一、标的物: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马鞍镇兴安路一段1号(鸿鑫苑2幢1单元3层2号)住宅及附着装修,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21)仪陇县不动产权第0018074号,建筑面积:129.15平方米

定向询价:400365元,起拍价:224204.4元,保证金:44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有关拍卖财产情况的说明:1、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及可移动物品,以实物现状交付为准

2、标的瑕疵:该房屋暂未腾退,现由本案被执行人居住中,成交后腾退

二、本院于2026年9月20日电话通知到申请方公告发布时间、拍卖时间及拍卖平台;若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联系方式,现对于以上无法确定通知被执行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竞买人以及以物抵债申请人需详细咨询标的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应了解标的物当地限购政策,对自身是否符合本市不动产限购政策承担相应后果,一旦司法拍卖成交裁定文书下达,竞买人因不符合本市不动产限购政策不能过户,需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向仪陇县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仪陇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标的物咨询、展示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2026年10月5日17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看样,也可以通过四川拍拍帮网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的官方网站http://m.ppbfz.com或微信公众号(拍拍帮)预约看样、查阅看样通知

咨询电话:400-1179007转4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即价高者得

七、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9月30日(工作时间)前向本院提出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特别提醒:本院以及四川拍拍帮网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本公告提供的标的现场图片,视频,VR全景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一切以实物现状为准

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责任自负

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或联系四川拍拍帮网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协助办理

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涉及的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权属变更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买受人先行垫付,自拍卖裁定送达买受人15日内(节假日除外)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水电气过户及物业交接等手续,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以及水、电、气、取暖费、网络费、物业管理等相关欠费,买售前由被执行人或实际使用人承担,买售后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

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拍卖人无涉

水、电、气是否上户买受人自行了解本次拍卖房屋水电气上户,过户已现状为准

十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足额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锁定该笔款项(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结束后,该标的物的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一案一户指定账户(不计利息),拍卖成交价余款买受人应在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备注“执行案号:(2026)川1324执2227号”余款,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络竞拍号等信息

十四、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或四川拍拍帮网络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400-1179007转4(标的详情、预约看样、银行贷款、过户办理)法院监督电话:0817-7216853法院联系电话:杨法官17381527721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联系地址:仪陇县新政镇康宁街二段四号-仪陇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ncylfy.chinacourt.org)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日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马鞍镇兴安路一段1号(鸿鑫苑2幢1单元3层2号)住宅及附着装修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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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马鞍镇兴安路一段1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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