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21日上午10时始至2026年10月22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位于武汉市武昌区徐家棚街和平大道850号惠誉花园6号楼1单元7层4号的房屋,拍卖标的物所列地址均为武汉市房地产档案登记地址,偶有登记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或细微差异情形,如有意向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物者,请向有权机关核实详情),房屋所有权证号:[鄂(2016)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01872号],建筑面积:170.98平方米
房屋用途:住宅,总层/所在楼层:8/7-8特别提示:本标的物由被执行人自住,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费和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评估总价:1248326元,起拍价:873828.2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2600元(或其整数倍)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9月20日上午始至2026年10月20日下午16时止(节假日及平时下班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
(本院发布的拍品,将根据拍品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组织看样,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本标的物由被执行人自住,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费和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照片仅作为参考,交付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拍卖标的物的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品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针对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部分,买受人应自收到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先行垫缴并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请退款
买受人逾期申请退付已垫税款的,按以下规则处理:1、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品后及时与本院联系);2、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1另行追偿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费和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10月14日下午16时前与本院联系,并应提出书面异议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待定
依法主张房屋优先购买权人并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10月14日下午16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京东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6年11月1日16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武汉市民意四路支行,账号:6228400057333806963)
2、买受人应自行考虑因个人贷款原因不能按期交纳拍卖尾款可能承受的法律后果
3、京东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京东-我的拍卖支付
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司法拍卖过程中,法院不收取任何中介费、咨询费、看样费、手续费等费用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武汉中利法拍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活动
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
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联系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27-83569698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7-83569665(余法官)标的物咨询电话:027-85568556、18802711470喻经理(武汉中利法拍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汉经济开发区江振路特1号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日位于武汉市武昌区徐家棚街和平大道850号惠誉花园6号楼1单元7层4号的房屋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