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22 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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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西安市雁塔区二环南路西段64号(凯德汇豪云邸)6幢22209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2064961

未知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10-22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未知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陕西省 西安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6-10-22
  • 结束日期:2026-10-23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二环南路西段64号凯德汇豪云邸
  • 评估价:未知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户口: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
    居室数:22209室
    小区:商银行政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开发商: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
    楼栋总数:6幢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网络询价:889072.36元起拍价:889072.36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4500元注:该标的物电梯层数少了13、14层,电梯的24层实际为22层,估价对象门牌显示为2409号

特别提醒:1.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权证费等交易中规定的各种税费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欠税)按照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应由卖方承担的部分和可能欠缴的费用由买受人或以物抵债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在签收本院拍卖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部门缴纳,缴费后7日内凭票据到本院领款,逾期则另行主张权利)

有关房屋税费、买卖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等相关部门了解

2.该房产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煤等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物业管理及相关管理部门确认并承担

3.标的物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了解

4.上述内容仅供参考,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本法院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协助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

竞买人如需咨询请直接联系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9173261739(王法官),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收费行为提高警惕

二、起拍价的确定:本标的物依照法释(2018)1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通过网络询价方式确定估价结果,本院参考估价结果确定保留价,作为起拍价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卖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是否办理过户手续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标的物是否能办理所有权登记或者转让手续,请买受人自行前往登记机关确认,本院对此不作保证

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开始五日前(不含法定休息日)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通知八、参加竞拍人说明: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

十、拍卖保证金: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9558852603001536927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政府广场支行联行号:102793030620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付清款项后及时到本院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特别提醒:个人成交的,买受人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打款凭证;公司、企业等其他组织机构成交的,办理人携带委托书、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公司公章、打款凭证来本院办理相关手续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917-3261836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917-3261739(王法官)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一日西安市雁塔区二环南路西段64号(凯德汇豪云邸)6幢22209室暂无修改记录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二环南路西段64号凯德汇豪云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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