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9-22 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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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水利局位于伊宁市匹里青河河道疏浚约17.395公里产生砂石料约78.2万m³对外转让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2065007

1570.25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16
起始日期
2026-09-24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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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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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1570.256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新疆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用途:商品及原材料
  • 起始日期:2026-09-16
  • 结束日期:2026-09-24
  • 地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水利局位于伊宁市匹里青河河道疏浚约17.395公里产生砂石料约78.2万m³对外转让
  • 评估价:1570.25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e交易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等限制该资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市人民政府
    竞价周期:00延时竞价周期(秒)60服
    经济类型:国有
    座位数:坐标东经81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伊宁市水利局位于伊宁市匹里青河河道疏浚约17.395公里产生砂石料约78.2万m³对外转让项目编号N0135STZY260001产权子类型其他资源修复挂牌起始日期2026-09-16挂牌截止日期2026-09-2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3)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99)个周期

标的概况评估情况评估价(元)15702560.00/约78.2万m³评估基准日2026-05-15评估机构伊犁泽信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底价(元)15702560.00/约78.2万m³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转出方情况基本情况转出方名称:伊宁市水利局联系人:胡晶联系电话:15199988686转出方承诺我方拟转让的资产,未做任何形式(含质押)担保,且不涉及任何诉讼、查封等限制该资产转让的事项,我方拥有该资产合法的处分权

我方对以上说明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并承诺如有违以上说明及产权交易相关规则,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我方完全承担

转出方决策文件关于审议匹里青河伊宁市段河道疏浚工程招拍挂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伊宁市人民政府特别告知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伊犁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意向竞买人必须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

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不了解我司收费标准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我司将按照约定处置扣除交易保证金

2.本次疏浚河道为位于伊宁市匹里青河河道疏浚起点(K0+0m)河道中心坐标东经81°26’33.64‘’,北纬44°1’57.59‘’(CGCS2000坐标系),终点(匹里青河人民渠渡槽北侧5米)河道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81°15’58.30‘’,北纬43°58’40.05‘’(CGCS2000坐标系),疏浚全长约17.395公里,产生砂石料约78.2万m³成交后以最终疏浚清淤的出让资源量实际数为核算标准

3.河道采砂、加工、运输的施工过程中由市水利局根据《河道整治方案》及《河道清淤合同》监督

4.清淤采砂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作业

5.最终买受方在作业过程中需破坏的水利设施,需提前与水利局进行报备,征得水利局同意后再进行作业,并在作业后及时修复,待整个作业期结束后,按要求恢复河道平整,经市水利局验收合格后方可

6.此标的物项目清运周期为一个月(三十天),具体时间以委托方与最终受让方签订的河道清淤合同开始时间为准

7.此项目最终受让方须承担本项目的测绘费,评估报告费,编制费,勘测费,另应缴纳资源税自觉履行纳税人义务,请各意向受让方考虑咨询清楚,无异议后再联系工作人员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自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受让方资格条件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备足额支付交易价款能力,能够自行承担砂石装运、运输、堆存及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装卸费、运费、环保、税费等);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实缴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4.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砂石资源领域违法违规处罚记录;5.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缴纳全额交易保证金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并提供双方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

现场踏勘确认书.docx;6.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河道整治方案》及《河道清淤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办理移交手续;7.同意接受标的按现状受让,已实地踏勘现场,自愿承担砂石品质、方量等一切实物不可预测风险;8.报名企业成为最终成交方后清淤清运车辆必须为专用作业车辆进行清淤清运,不可使用非专业车辆进行作业;9.标的物项目清运周期为一个月(三十天),砂石外运堆放场地必须为受让方自行落实的合法合规场地,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就地开展砂石破碎、加工、堆放作业;10.河道采砂、加工、运输的施工过程中由市水利局根据《河道整治方案》及《河道清淤合同》监督,清淤采砂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作业

在作业过程中需破坏的水利设施,提前向水利局进行报备,征得水利局同意后再进行作业,并在作业后及时修复,待整个作业期结束后,按要求恢复河道平整,经市水利局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清运保证金退还;11.严格遵守安全防洪优先、生态环保底线原则

砂石清运全过程不得影响匹里青河行洪安全、河道岸坡稳定,严格落实扬尘、运输环保管控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1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伊宁市水利局针对本次河道清淤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自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移交工作完毕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次处置标的物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方对标的品质保证

本次处置标的按其现场展示现状进行转让和交接,委托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伊犁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公告中显示的标的数据、图片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使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竞买人亲自勘验标的物现场

2、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伊犁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我司进行咨询和报名

交易指南交易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联系人:胡晶联系电话:15199988686位于伊宁市匹里青河,河道疏浚起点(K0+0m)河道中心坐标东经81°26’33.64‘’,北纬44°1’57.59‘’(CGCS2000坐标系),终点(匹里青河人民渠渡槽北侧5米)河道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81°15’58.30‘’,北纬43°58’40.05‘’(CGCS2000坐标系)(以上坐标数据摘录自新疆伊宁市匹里青河疏浚区域砂石资源普查报告)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6-09-1609:00:00至2026-09-2414:00:00报名手续单位或公司报名: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或者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必须加盖公章)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金额20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6-09-2414: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我公司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我公司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与受让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我公司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竞价程序的;(3)受让方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将签字盖章的竞得标的的结果通知单递送至伊犁州联合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的;(5)受让方受让标的后,未按照规定时间提取变更标的权属的

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程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一次性向我公司交纳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其已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车辆,废旧物资,须后期拆除的标的除外)

在我公司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由我公司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保证金

2、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我公司按照受让方报名时预留账户信息,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交易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1000.00自由竞价时间2026-09-1609:00:00-2026-09-2416:30:00延时竞价周期(秒)60服务费按照新发改服价【2026】374号收费文件实行分段递减累计收费规定收取,实际收费额不足的以最低收费金额收取

附件下载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函.pdf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刁玉龙咨询电话15599621156咨询时间早10:00-13:00,午16:00-20:00.咨询地址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广东路52号,伊犁州行政服务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技术支持——其他——(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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