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1<\/span><\/b>、标的<\/span><\/b>1<\/span><\/b>: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span><\/b>328<\/span><\/b>国道南侧土地<\/span><\/b><\/b><\/p>土地面积<\/span>9961<\/span>平方米;土地证登记时间:<\/span>2015<\/span>年<\/span>07<\/span>月<\/span>10<\/span>日;使用权类型:出让;地类(用途):其他商服用地;使用期限: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至<\/span>2053<\/span>年<\/span>02<\/span>月<\/span>26<\/span>日止;土地证证号为:【江国用(<\/span>2015<\/span>)第<\/span>6653<\/span>号】<\/span><\/p>2<\/span><\/b>、标的<\/span><\/b>2<\/span><\/b>: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span><\/b>328<\/span><\/b>国道南侧<\/span><\/b>1<\/span><\/b>幢<\/span><\/b><\/b><\/p>房屋建筑面积<\/span>6541.91<\/span>平方米;房产证登记时间:<\/span>2014<\/span>年<\/span>07<\/span>月<\/span>25<\/span>日;总层数:<\/span>3<\/span>;规划用途:汽车<\/span>4S<\/span>店;房产证证号为:【扬房权证江都字第<\/span>2014016184<\/span>号】<\/span><\/p>3<\/span><\/b>、标的<\/span><\/b>3<\/span><\/b>:电子办公设施及机械设备等动产<\/span><\/b><\/b><\/p>其中,标的<\/span>1<\/span>、标的<\/span>2<\/span>原登记权利人为扬州金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现已纳入â苏信服务·济乾<\/span>11<\/span>号润东集团企业破产服务信托â项下,由信托持股平台公司(徐州润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享有收益权
标的<\/span>3<\/span>系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融资租赁物,不属于本信托项下资产,与标的<\/span>1<\/span>、标的<\/span>2<\/span>一并打包拍卖
<\/span><\/span><\/b><\/p>Â<\/p>Â<\/p><\/span><\/div><\/div><\/div><\/div>2020年12月24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苏03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1年1月12日作出(2020)苏03破10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5月28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苏03破1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103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作出(2020)苏03破10号之三决定书,指定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润东系企业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2025年12月17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苏03破10号之二十二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103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计划》(下称“重整计划”)
根据重整计划,除被重整投资人受让的重整标的企业股权及重整标的资产外,其他润东系企业的股权及润东系企业名下其他全部资产将统一置入破产服务信托
为了执行《重整计划》,润东集团作为委托人、苏州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签署了苏信服务(2025)第0021号的《苏信服务·济乾11号润东集团企业破产服务信托信托合同》(下称“信托合同”)及相关配套文件,并设立了“苏信服务·济乾11号润东集团企业破产服务信托”(下称“本信托”),信托持股平台公司是徐州润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平台公司享有本次拍卖标的中标的1、标的2的收益权,并接受标的3出租人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一并拍卖标的3
根据《重整计划》《信托合同》及配套文件的约定,管理人作为本信托的资产服务机构将于2026年10月22日上午10时至2026年10月23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监督单位: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拍卖标的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费用承担、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保证金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因不了解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受让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淘宝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信托持股平台公司(出卖人)、管理人及拍卖辅助机构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过户手续,拍卖标的转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由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信托持股平台公司、管理人及拍卖辅助机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本次拍卖公告、评估报告、资产清单及其他拍卖资料所载的情况说明、数据和图片,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亦不能代替竞买人的自行调查核实
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调查、了解、核实,并独立作出价值判断;就未尽事宜,出卖人、管理人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次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拍卖标的现状
本次拍卖标的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竞买公告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出卖人(信托持股平台公司)、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
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的,视为已充分知悉拍卖标的详情,同意按现状交接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竞买人未经调查核实即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
管理人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及相关方要求在拍卖程序启动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管理人撤回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二、拍卖标的及起拍价(一)拍卖标的情况本次拟拍卖的标的为:1、标的1: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328国道南侧土地土地面积9961平方米;土地证登记时间:2015年07月10日;使用权类型:出让;地类(用途):其他商服用地;使用期限: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至2053年02月26日止;土地证证号为:【江国用(2015)第6653号】2、标的2: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328国道南侧1幢房屋建筑面积6541.91平方米;房产证登记时间:2014年07月25日;总层数:3;规划用途:汽车4S店;房产证证号为:【扬房权证江都字第2014016184号】3、标的3:电子办公设施及机械设备等动产以上,标的1、标的2、标的3合并拍卖(下称“拍卖标的”)
其中,标的1、标的2原登记权利人为扬州金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现已纳入“苏信服务·济乾11号润东集团企业破产服务信托”项下,由信托持股平台公司(徐州润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享有收益权
标的3系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融资租赁物,不属于本信托项下资产,与标的1、标的2一并打包拍卖
(二)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标的1的起拍价为12,369,567.00元;标的2的起拍价为9,518,108.60元;标的3的起拍价为675,382.77元
(按照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基准日为2021年5月31日的中企华评报字〔2022〕第3865号评估报告(下称“2021年《评估报告》”)所载评估市场价值的70%确定本次拍卖的起拍价
其中,2021年《评估报告》虽未按权属对标的3(融资租赁物)单独评估,但因该等动产由扬州金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占有使用,评估机构已将其纳入评估范围,故以该报告所载动产评估市场价值为基础确定标的3的起拍价)本次拍卖标的整体起拍价:人民币22,563,058.37元,保证金:2,256,305.84元,增价幅度:人民币100,000.00元/次
各标的最终成交价的确定:若最终拍卖标的整体成交价相较于整体起拍价增加或降低,则各标的最终成交价在上述列明的各自起拍价基础上同比例增加或降低
(三)特别说明(1)标的1,系有证土地、已设立抵押、已被查封
(2)标的2,系有证房屋、已设立抵押、已被查封
(3)本次拍卖标的(标的1、标的2、标的3)为整体合并拍卖,不单独拆分拍卖
(4)拍卖标的不动产(标的1、标的2)无租赁
(5)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
拍卖成交后,出卖人、管理人及拍卖辅助机构仅负责协助买受人办理不动产登记变更手续,拍卖标的相关的权利义务及风险、责任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之日起转移至买受人
(6)本次拍卖标的含有动产(电子办公设施及机械设备等),买受人须自行了解拍卖标的情况
拍卖标的之动产按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签署之日现状进行交付,自该日起,其保管责任和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拍品范围不包括拍卖标的存放地内的任何其他方所有的非拍卖物品,买受人不得对本次拍卖标的外的物品进行提取
买受人应在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期间内,认真仔细地了解拍卖标的的详细情况,看清现状,出卖人、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包括质量、规格型号、再次利用性等)
(7)该拍卖标的内企业注册登记情况不详,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后续问题
如有企业注册登记,出卖人、管理人及拍卖辅助机构不负责注册登记企业的迁移,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8)拍卖标的如存在私自搭建或其它无证建筑等,被房地产相关登记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并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复原的,均由买受人自行到房产规划或登记部门查询资料,自行办理房地产的恢复、分割、边界丈量等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9)拍卖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的瑕疵,竞买人应当在参与竞买前亲自了解和查验,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瑕疵的风险
买受人应在亲自了解和查验的基础上,独立判断该房地产变更权利人为买受人的手续如何办理,并自行承担无法变更权利人的风险
买受人不得以该房地产无法变更权利人或存在其他障碍为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次拍卖的任何义务
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之日起拍卖标的的风险及责任转移至买受人
(10)标的3(电子办公设施及机械设备等动产)系融资租赁物,其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民生金租”),不属于本信托项下资产;信托持股平台公司(徐州润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接受民生金租委托,将标的3与标的1、标的2一并拍卖
标的3对应的成交价款在扣除增值税等税费及必要费用后支付给民生金租;标的3处置产生的增值税等税费由民生金租承担;标的3的交付、权属转移等事宜按与民生金租的约定办理
出卖人、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对标的3的权属、质量、数量不作任何担保
(11)标的1、标的2已设立抵押(抵押权人为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江苏资产”)且已被查封
管理人将依法协调相关法院解除查封,并协调江苏资产在拍卖成交、价款付清后配合涂销抵押登记,以便办理过户手续;但相关手续的办理进度存在不确定性,竞买人应自行评估并承担相应风险
(12)本次拍卖标的1、标的2的出卖人为信托持股平台公司(徐州润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拍卖成交价款归集至该公司账户(见本公告“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管理人系依据《重整计划》《信托合同》及配套文件的约定,以本信托资产服务机构身份组织本次拍卖活动
对于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3个工作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联系人:路先生(13801851086)
三、咨询与调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及预约看样,有意者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具体事宜
联系人:路先生(13801851086)在网络报名及缴纳保证金后,竞买人可向拍卖辅助机构申请对本次拍卖标的进行看样与实地调查,拍卖辅助机构将协调相关工作人员予以配合
竞买人如果要求获取涉及商业机密的相关资料的,应同时根据管理人的相关要求出具保密承诺函及其他资质证明等文件
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出卖人、管理人和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拍卖标的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
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上述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拍卖标的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拍卖辅助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辅助机构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108号)办理交接手续
竞买人若委托代理人,则应于拍卖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拍卖辅助机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委托手续包含委托书,双方主体/身份信息复印件及联系人手机号,委托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参拍人即为买受人,参拍人不符合本次拍卖竞买资质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重新拍卖
竞买人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具备相应的购买资质
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
管理人对竞买人资格及竞买人提交的材料仅作形式审查,不构成对竞买人资格、资信状况或履约能力的认可或担保;因竞买人不符合竞买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导致竞买无效、无法成交、无法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或产生其他损失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境外单位或个人参与竞买的,须取得国家安全局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审批办公室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五、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拍卖辅助机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的名义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须按本公告规定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并通过参加拍卖行使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无人出价的,本场拍卖流拍
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时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拍卖成交且买受人付清全额款项(含拍卖辅助工作费及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后,出卖人、管理人及拍卖辅助机构将协助买受人办理不动产权属交易过户手续
办理不动产权属交易过户期间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具体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通知书为准)
买受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类别及标准
竞买人应自行向税务、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建、消防等相关部门咨询标的土地的利用情况、规划条件、环保要求以及标的资产的受让、使用限制等事项;属地政府产业政策、准入条件等事宜,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并自行承担因政策原因导致的相应风险
标的拍卖前可能存在的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保安费、排污费、燃气费、供暖费、通讯费、网络费及其他公共事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由于时间延长,欠费时间相应增加,以实际缴纳的欠费为准,拍卖成交价不含本条所涉及费用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后期办理审税流程中,如所在地税务机关要求办理拍卖标的重置评估手续的,重置评估费及测绘费等(如有)均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的拍卖辅助工作费及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
(1)本次拍卖标的竞拍成功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单件拍卖标的成交价为基数,差额定率累进计算
拍卖成交价人民币200万以下(含200万)的,拍卖辅助工作费用比例为1.5%;超过200万至1000万(含1000万)的部分,比例为0.9%;1000万以上的部分,比例为0.6%,最高收费限价为25万元
,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后15个自然日内将拍卖辅助工作费汇款至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银行黄浦支行,账号:00003046582】,由拍卖辅助机构向买受人开具相关发票
(2)本次拍卖标的竞拍成功后,平台系统会产生一笔软件服务费,该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依据《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收费标准为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其中:系统成交价=起拍价+溢价收费规则请详见: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bankruptcycharges?spm=a213w.6688509.detail.7.392c1d1bU51uAj本次拍卖标的竞拍若有网络平台收取的其他手续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拍卖标的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24小时内自动转入本公告约定的指定账户(户名:徐州润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庆丰路支行;账号:483283740108)
拍卖尾款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15个自然日内按照如下两种方式进行支付:(1)银行账户付款方式:银行汇款至指定账户【户名:徐州润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庆丰路支行;账号:483283740108】;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买受标的物,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等待付款的订单】直接进行尾款支付标的财产拍卖因拍卖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买受人不符合竞拍资质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管理人可以决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剩余部分归入信托财产
十、拍品交付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10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拍卖辅助机构(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10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同时,出卖人、管理人及拍卖辅助机构与买受人按现状办理拍卖标的移交手续
拍卖标的转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出卖人、管理人及拍卖辅助机构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十一、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出卖人(信托持股平台公司)、管理人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本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管理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在拍卖程序启动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一旦中止或终止拍卖的,竞买人及买受人均应服从,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拍卖标的过户手续的办理、审核报批手续涉及多个部门,时间可能会较长,且不受出卖人、管理人及拍卖辅助机构的实际控制,参拍的竞买人、买受人充分理解和确认
拍卖标的的一切权利状况以相关登记部门予以登记或者核准的现状为准
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自行对拍卖标的作详尽的调查及必要的现场勘察、测量等工作,并与相应的管理部门进行核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权属性质、土地使用权情况、土地使用权面积及期限、土地出让金金额、拍卖标的所有权、使用用途、建筑质量、渗漏水等情况、建筑面积、建筑结构、层数、朝向、相邻关系、占用情况、经营情况、经营业态、能否办理工商注册、配套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欠费情况(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及其他公共事业费等)、过户所需支付的税、费等,并对认为有问题的情况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在认可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后参加竞拍
参加拍卖视作已接受拍卖标的的全部现状,且成交后不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将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存在其上的权利瑕疵亦由买受人承受(即可能存在无法领证、被认定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等,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
本次拍卖标的已知的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已在本公告中公示;拍卖标的可能存在但未被发现、未予披露的其他权利瑕疵,由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进行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的身份、竞买代码等信息
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路先生(13801851086)本公告未尽事宜,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2026年9月21日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6年10月22日上午10时至2026年10月23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处置单位: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现就相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重整计划》《信托合同》的约定制订,敬请竞买人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具有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应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发布公告的各项条款,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拍卖标的为:1、标的1: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328国道南侧土地土地面积9961平方米;土地证登记时间:2015年07月10日;使用权类型:出让;地类(用途):其他商服用地;使用期限: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至2053年02月26日止;土地证证号为:【江国用(2015)第6653号】2、标的2: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328国道南侧1幢房屋建筑面积6541.91平方米;房产证登记时间: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