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披露起止日期:2023-07-25至2023-09-18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西安西航集团莱特航空制造技术有限公司增资项目项目编号G62023BJ1000051融资方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融资方所属行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不超过29.98%拟募集资金金额择优确定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不低于2个不超过4个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3-07-25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3-09-18信息披露公告期满的安排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2.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征集到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
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建设民用航空发动机生产线、补充部分外贸产线关键设备及经营资金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认缴权是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增资完成后,原股东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不低于70.02%,新增外部投资方的持股比例不超过29.98%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方,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且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批准并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则本次增资达成
相关附件融资方情况名称西安西航集团莱特航空制造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住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关中综合保税区A区(莱特厂房)法定代表人史小强成立日期2007-05-11注册资本44659.3万元实收资本44659.3万元经营范围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零部件、机电产品的制造、销售、研发、检测、修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机械加工;保税物流;非金属、金属材料的销售;机械加工技术服务
(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不得经营)股东个数1企业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前十位)出资比例(%)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100.0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资产总计134870.69125740.15126101.50负债总计68248.1362168.3764463.48所有者权益66622.5663571.7761638.02营业收入101499.3585016.1565077.40净利润3576.822143.82778.0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日期2023-05-31资产总计132835.00负债总计63270.00所有者权益69565.00营业收入49409.00净利润2921.00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名称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文件类型批复其他披露事项1、本次增资募集资金超出注册资本金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归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2、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出具增资凭证前将交易服务费(投资金额的0.1%)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投资方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3、意向投资方在递交投资申请的同时,须提供由银行出具的信息披露期内任一时点不低于拟投资金额的银行存款证明文件,若不同银行出具存款证明文件的,出具时间应为同一日期;4、意向投资方若为私募基金,应已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备案;意向投资方若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已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增资条件1、本次增资外部投资方须以货币方式进行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单一意向投资方的投资金额应不低于8000万元
最终的增资价格不得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2、意向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公告期内向北交所提交意向投资申请材料,并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7时前,将拟投资金额30%的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投资意向意向投资方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批准被确定为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增资款的一部分
3、意向投资方须在接到融资方的签约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增资款支付至融资方指定账户
4、意向投资方须书面承诺:(1)本方已知悉并全面接受融资方所披露的全部内容;(2)本方同意本次认购的新增注册资本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不对外转让,且不将所持股权进行质押;(3)本方同意在接到融资方的签约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增资协议》;在《增资协议》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增资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融资方指定账户
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增资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转为部分增资款的全部保证金划转至融资方指定账户
(4)本方同意融资方有权对我方投资金额、持股比例做出调整,且最终增资结果(包括投资方的选定、增资价格、各投资方的持股比例等)须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审议确定
5、本次增资不接受以委托持股、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契约型基金方式参与投资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材料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
意向投资方若以不了解融资方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投资等情形的,即视为违约,融资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由该意向投资方承担相关经济责任与损失
7、本次增资不接受业绩对赌、股权回购、反稀释条款、一票否决权、附带退出条件、回报承诺等要求
8、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保证金设置保证金金额或比例拟投资金额的30%交纳时间(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处置方式1、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00%将被扣除,作为对融资方的补偿:(1)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2)本增资项目信息发布期满,需参加遴选程序而未参加的;(3)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融资方签署《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4)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照本公告及《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且北京产权交易所收到其递交的退还保证金书面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3、其他约定:无
遴选方案遴选方式竞争性谈判遴选方案主要内容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相关材料,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并经融资方确认投资资格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
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如征集到2-4家合格意向投资方且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未超过29.98%,融资方有权决定是否进行遴选
如征集到4家(不含)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或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超过29.98%,本项目将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各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将主要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因素对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1、意向投资方投资报价;2、意向投资方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行业信誉、资金实力、盈利能力、投融资能力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等;3、意向投资方对融资方的价值观、企业经营理念的认同程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治理、公司运营、盈亏承担和利润分配原则等;4、意向投资方能够对融资方的业务开展提供有效的支持,能与融资方的主营业务优势互补,产生产业协同效应和带动作用,能够为融资方未来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的优先;5、意向投资方具有军民融合项目投资管理经验、国资运营管理经验的优先
6、意向投资方与融资方或其原股东有业务合作经验的优先
项目联系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陈擎联系电话:010-83143020电子邮件:qchen@cbex.com.cn部门负责人:郭智宇联系电话:010-66295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