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12-04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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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农商行34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 <结束>

资产编号:5382325

8228万元
用途
3428330000%
折扣率
2023-12-16
起始日期
2023-12-17
结束日期
二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00027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8228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山东省 青岛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3-12-16
  • 结束日期:2023-12-17
  • 地址:山东青岛市崂山区青岛农商银行
  • 评估价:0.0002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34283300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二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京东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了解户口落户与迁出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3218室
    小区:行人巴龙国际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现金
    转让方:巴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文件一、(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被执行人巴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青农商行3400万股(证券简称:青农商行,代码:002958,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品所有人巴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权利限制状况被市南法院查封成交后提供的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文件一、(重要)特别说明:竞买人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其他详询相关部门,并须依法依规

因自身不符合竞买条件导致后续股权无法成功过户,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详情可咨询青农商行董事会办公室王先生:0532-66957766

二、因拍卖标的物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司法拍卖成交后,我院需至证券登记结算部门办理后续过户、更名手续,期间交涉银行,需要一定时间

后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证券登记结算部门办理手续,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费用

三、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遇拍卖标的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有分红、派息权利(不含权);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未经本院允许转载、发布“法拍房”信息的或截取部分信息转载、发布的,或用于其他营利性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于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职能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打击

现特此公告二、案件基本情况:权属人:巴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拍卖依据:(2023)鲁0202执4272号执行裁定书三、拍卖财产: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巴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青农商行3400万股(证券简称:青农商行,代码:002958,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四、拍卖程序:1、拍卖时间:2023年12月16日10时至2023年12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2、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起拍价:2.42元/股,保证金:0.2元/股,增价幅度:0.01元

最低申报数量:10万股注意事项:竞买人交纳保证金时需填写【申报数量】(保证金订单提交后申报数量不可修改)

获拍原则为:价高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同一标的物支持多人获拍,实际获拍数量以标的物处置数量及所有竞买人最后一次出价金额而定,在标的物剩余处置数量少于最后一个获拍人申报数量的情况下会出现获拍数量少于申报数量的成交情况

由于股票分拆处置模式的特点,以实际获拍数量为准,可能小于申报数量,如果放弃实际获拍数量不缴纳尾款,视为悔拍,法院将依法扣除保证金

3、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循环往复直至无人出价

五、拍卖方式:竞买人在公告期限内预交指定的保证金数额后,将获得相应的竞拍号,拍卖成交后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预交保证金或拍卖不成交,在拍卖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

六、优先购买权:拍卖财产,有优先购买权人应在不晚于本公告届满三日前向本院申报优先购买权;根据申报并经本院审核及确认后,即取得优先竞买人资格;届时未申报或逾期申报,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且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被执行人及有关权利人存在下落不明等无法通知情形的,公告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七、财产权益的转移: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八、税费负担: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过户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产生的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九、特别提示: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未经专业机构鉴定,法院不承担拍品成分的确定及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拍卖人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时间等情况,由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作任何承诺与保证;因拍卖标的不能过户、延迟过户所造成的费用负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产生二次过户费用,参照第八条规定处理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后竞拍购买司法拍卖房产的,竞买人应当具备相关拍卖房产的购房资格条件,相关购房资格条件以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查结果为基准

4、买受人参与竞拍即视为了解相关限购政策并承诺具备购买资格,当事人因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不具备购买资格导致房产拍卖后无法过户的,本次拍卖行为无效,相关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以虚假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造成损失,应当同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竞买人以虚假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本院将视情况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拍卖成交后,本院出具成交确认裁定前,房屋竞买人应当向本院提交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材料,本院核查通过后将依法出具不动产过户裁定书

审查未通过导致本次拍卖流拍,相关法律后果同本提示第二项

6、房屋拍卖、变卖未成交,申请执行人申请以物抵债,以上法定规定内容同样适用

申请人因不具备购房资格导致房产无法以物抵债,相关法律后果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

7、看样联系电话:青农商行董事会办公室王先生:0532-66957766

十、注意事项:1、竞买不动产的,意向竞买人竞买前可自行向登记机关了解初始登记时间、不动产使用的年限、不动产性质及面积等;向不动产登记机构了解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流程及所需的相关材料;2、竞拍前,意向竞买人应自行向税务机关了解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或欠交的税费等有关事项;自行向物业、水电等有关部门了解事关拍卖标的相关费用的缴纳情况;自行向公安部门户籍管理部门了解户口落户与迁出问题;3、竞买无证房产等地上建筑物的,意向竞买人竞买前可自行向有关部门或集体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或出租人等了解有关违法、违章以及租赁等情况;4、竞买动产的,如涉及机动车、船舶、机器设备等,意向竞买人竞买前应自行了解该动产是否存在违章、罚款或欠税等;机器设备相关的型号、组件、质量等,务必在竞拍前自行核实查看

十一、拍卖款缴纳:1、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拍卖余款汇至本院(户名: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青岛东海西路支行,账号:6228400247021378967)

逾期缴纳按照悔拍处理,保证金不予退还2、拍卖款全额汇入本院账户后,请与办案法官沟通后携带交款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6号)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二、公示公开:竞买人竞得拍卖的财产后,在本院网络平台将生成《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买受人可自行下载打印本公告由本院负责解释

本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6号咨询电话:肖法官(0532-80880719)(请于每周一16:00-17:00之间咨询

)拍卖咨询电话:400-831-5919山东恩实辅拍有限公司(友情提示:请认准官方联系方式,谨防金融诈骗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不迟于竞买开始前三日向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和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不迟于拍卖开始前三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拍卖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权证申办、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买受人自身原因不办理申办、过户手续,或与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不符而不能办理标的权证申办、过户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办理权证申办、过户时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可能产生的多道契税、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营业税、欠费等)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特别提醒竞买人注意:以上税、费项目的说明仅供参考,拍卖人不确保税、费项目的全部列入

竞买人须于拍卖前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确认,并按相关部门规定的费用项目及收费标准支付税、费

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按照法律规定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后竞拍购买司法拍卖房产的,竞买人应当具备相关拍卖房产的购房资格条件,相关购房资格条件以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查结果为基准

买受人参与竞拍即视为了解相关限购政策并承诺具备购买资格,当事人因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不具备购买资格导致房产拍卖后无法过户的,本次拍卖行为无效,相关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以虚假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造成损失,应当同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竞买人以虚假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本院将视情况对相关当事人采取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拍卖成交后,本院出具成交确认裁定前,房屋竞买人应当向本院提交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材料,本院核查通过后将依法出具不动产过户裁定书

审查未通过导致本次拍卖流拍,相关法律后果同本提示第二项

房屋拍卖、变卖未成交,申请执行人申请以物抵债,以上法定规定内容同样适用

申请人因不具备购房资格导致房产无法以物抵债,相关法律后果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

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缴纳余款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法院咨询电话:0532-80880719(请于每周一16:00-17:00之间咨询

)拍卖咨询电话:400-831-5919山东恩实辅拍有限公司(友情提示:请认准官方联系方式,谨防金融诈骗

(一)境内非金融机构单个境内非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本行股本总额的10%

应符合以下条件:1.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3.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4.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5.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6.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7.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如取得控股权,应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8.年终分配后,净资产不低于全部资产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如取得控股权,年终分配后净资产应不低于全部资产的4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9.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如取得控股权,权益性投资余额应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4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10.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11.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境内非金融机构不得作为发起人:1.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存在明显缺陷;2.关联企业众多、股权关系复杂且不透明、关联交易频繁且异常;3.核心主业不突出且其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过多;4.现金流量波动受经济景气影响较大;5.资产负债率、财务杠杆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6.代他人持有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股权;7.其他对银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二)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单个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本行股本总额的10%

应符合以下条件:1.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2.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3.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4.社会声誉良好;最近2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件,或者相关违法违规及内部管理问题已整改到位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认可;5.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受让人若为农村商业银行,还应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22修正)》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条件

此外,司法处置过出方、过入方后续减持需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其他(一)满足 “司法拍卖竞买人资格限制及其他注意事项”所列条件的受让人还须在取得以下相关文件时及时向本行提供:1.法院判决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判决书、裁定书、民事调解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法院依法评估资料复印件;3.法院依法拍卖的报纸公告复印件;4.受让人依法拍卖竞得资产的证明材料;5.完成过户的证明文件

(二)如本次交易完成后,受让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行1%以上股权的,应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完成股权变更登记5日内,通过本行按照《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股东报告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向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履行股东报告义务

(联系人:王黎明,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1号楼3218室,0532-66957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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