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1月19日10时至2024年1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管理人,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方正财务)对承担票据、信用证付款责任后,享有的对出票人、开证人的追偿权资产包(拍卖标的明细表详见附件1)
起拍价:113,621,303.86元,保证金:5,682,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月4日起至2024年1月20日10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联系人:孙律师,咨询电话:17813093651
因本拍卖标的为追偿权,故本标的不安排现场看样
三、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本次竞价活动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京东拍卖平台后台系统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或未按京东拍卖平台系统规定缴纳保证金、报名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于竞价开始前3个工作日与管理人联系
五、竞价方式(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10,000.00元及其整数倍,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六、保证金与余款交纳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7个自然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0200048439200329559;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郊亭支行),注明“破产案号:(2023)京74破申1号;款项性质:票据、信用证追偿权等资产拍卖余款”
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七、移交与转让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后5个自然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方正财务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北大科技大厦7层)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对于竞买成功且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相关转让、登记、交割等事宜,方正财务、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标的物转让、登记、交割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竞买前应向相关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等费用标准
变更所产生的费用、拍卖费用及其他法律未予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拍卖可能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财产转让、交割过户、登记产生的费用及网络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该服务费为成交价格的0.5%,最高50万元,由买受人承担
八、风险提示(一)标物特殊情况说明:(1)管理人不保证列示债权的对应主体、债权金额、是否超出诉讼时效、合同等证据材料、权利凭证等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全额回收的可能性,标的资产的一切事实及法律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买受人取得债权后,债务人对方正财务的抗辩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异议、债权债务抵销、诉讼时效等)将向买受人行使;买受人应当自行与应收对象进行交涉
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资产的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且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方正财务可能无法提供完整的相关合同、往来文件、权利证书等债权支持性文件,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产生损失以及真实性存在瑕疵等;(4)方正财务提供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数量和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5)债权可能超过诉讼时效、执行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存在无法收回,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等原因已灭失,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6)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解散、注销、吊销、歇业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7)债权文件对于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导致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8)请务必留意债权转让基准日对债权受让范围的影响;(9)债权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10)因债权资产的特殊性,在后续催收过程中,与应收对象可能涉及的税务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调查、判断;(11)拍卖资产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标的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12)《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中披露的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自行审慎、独立判断拍卖标的已披露和未披露的法律风险
(二)竞买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自然人
此外,竞买资金应来源合法,有足够能力支付受让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
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
方正财务的债权人可以参与本标的物的竞买,如债权人参与竞买,其需支付的拍卖保证金及拍卖价款不得以其债权金额进行抵扣
但是应当注意,本追偿权的债务人及该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中介机构不得参与该类资产的竞买,方正财务的债权人属于该种情形的也不得参与竞买
竞买人隐瞒上述信息参与竞买将自行承担竞买无效的后果,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外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转让、交割过户、登记、交割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转让、登记、交割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四)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
现状是指拍卖标的的质量、数量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拍卖标的在竞价时点的现状
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管理人、京东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开展尽调,未尽调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五)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权利瑕疵风险,管理人及京东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和依据,竞买人应根据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特别提醒: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七)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
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九、《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
管理人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且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须知、标的详情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方正财务与管理人咨询咨询电话:17813093651,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北大科技大厦7层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17813093651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
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四年一月四日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1月19日10时至2024年1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管理人,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方正财务)对承担票据、信用证付款责任后,享有的对出票人、开证人的追偿权资产包
起拍价:113,621,303.86元,保证金:5,682,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及其整数倍
拍卖标的对应的债权外观、数量、金额等全部信息均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亦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竞买人条件(一)竞买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自然人
方正财务的债权人可以参与本标的物的竞买,如债权人参与竞买,其需支付的拍卖保证金及拍卖价款不得以其债权金额进行抵扣
但是应当注意,本追偿权的债务人及该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中介机构不得参与该类资产的竞买,方正财务的债权人属于该种情形的也不得参与竞买
竞买人隐瞒上述信息参与竞买将自行承担竞买无效的后果,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资金来源合法,有足够能力支付受让款,无欺诈和不良经营记录
(三)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四)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京东拍卖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五)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竞价方式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10,000.00元及其整数倍
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已知优先购买人:无
本次竞价活动如若存在优先竞买人且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京东拍卖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或未按京东拍卖平台系统规定缴纳保证金、报名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竞价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保证金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保证金须知》及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竞价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后即时解冻
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竞价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
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竞价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京东拍卖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
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
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
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银行支付限额: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个人/企业参拍流程: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在参拍、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八、余款交纳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7个自然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0200048439200329559;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郊亭支行),注明“破产案号:(2023)京74破申1号;款项性质:票据、信用证追偿权等资产拍卖余款”
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标的咨询与查看:本次竞价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竞价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竞价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审查竞价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有意者请亲自向管理人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认可,责任自负
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标的移交:对竞价标的能否办理转让、交割、登记、过户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转让、交割、登记等手续及办理二次转让、交割、登记、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负,管理人不作转让、交割、登记、过户的任何承诺,标的物转让、交割、登记、过户等全部手续均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因标的物移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将竞价成交价余款缴纳完毕,管理人确认该款项到账后,买受人(买受人为自然人的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的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买受人为单位的应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授权材料)到管理人处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买受人支付完全部竞价成交价款且管理人协调方正财务与买受人办理完毕相关移交手续后方可提取其竞价成交的财产
十一、税费承担: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
交割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如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买受人及时处理竞价后事宜: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是悔拍行为
买受人悔拍的,管理人可以重新竞价,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竞价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价
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操纵、垄断竞价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破产受理法院与管理人有权在竞价开始前、竞价过程中,中止竞价或撤回竞价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竞价,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相关的法律文书及通知,竞买人在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竞价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管理人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及通知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公告、须知、标的详情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予咨询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四年一月四日附件1:票据、信用证追偿权明细表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相对方已主张 预计承担付款序号 主张承担付款责任的相对方 行使追偿权益的相对方 业务内容 清算评估价值
债权金额 责任金额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广州方正信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对信用证开立申请人追偿的权利 3 7,018,445.94 1 7,409,775.13 6 ,211,537.32
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南京方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对信用证开立申请人追偿的权利 6 7,624,870.51 3 1,803,976.60 1 0,910,938.76
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司 对信用证开立申请人追偿的权利 2 3,297,270.49 1 0,956,706.31 1 ,660,108.63
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司 对信用证开立申请人追偿的权利 3 6,082,226.86 1 6,969,471.29 2 ,571,134.51
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司 对信用证开立申请人追偿的权利 5 4,387,873.23 2 5,578,616.78 3 ,875,551.77
6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沈阳方正智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对出票人追偿的权利 5 ,694,791.67 2 ,678,260.52 1 ,258,852.64
7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济南方正数码有限公司 对出票人追偿的权利 7 ,077,493.21 3 ,328,545.06 1 ,963,841.58
8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西安方正数码有限公司 对出票人追偿的权利 5 ,558,116.67 2 ,613,982.27 1 ,518,899.93
9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广州方正信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对出票人追偿的权利 2 2,731,916.67 1 0,690,820.41 3 ,814,318.65
1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南京方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对出票人追偿的权利 2 8,414,895.83 1 3,363,525.51 4 ,584,603.06
1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成都方正嘉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对出票人追偿的权利 2 1,481,814.04 1 0,102,897.14 5 ,028,544.14
1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济南方正数码有限公司 对出票人追偿的权利 9 ,004,533.33 4 ,234,832.03 2 ,498,550.90
1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西安方正数码有限公司 对出票人追偿的权利 1 9,134,633.33 8 ,999,018.06 5 ,229,036.18
1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沈阳方正智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对出票人追偿的权利 3 9,394,833.33 1 8,527,390.12 8 ,708,358.92
1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成都方正嘉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对出票人追偿的权利 1 4,632,366.67 6 ,881,602.04 3 ,425,199.64
1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广州方正信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对出票人追偿的权利 4 7,273,800.00 2 2,232,868.14 7 ,932,341.98
1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南京方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对出票人追偿的权利 106,928,833.33 5 0,288,630.32 1 7,252,438.98
18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北京方正互联技术有限公司 对出票人追偿的权利 353,324,141.67 1 66,168,343.83 2 5,177,046.27
合计 899,062,856.78 422,829,261.54 113,621,30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