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7-29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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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琯头镇官岐村国有土地及码头海域使用权及1#、2#泊位岸线使用权、门座起重机 <结束>

资产编号:7116834

9518.99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8-18
起始日期
4970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191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9518.99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9518.99万元
  • 单价:0.1915万元/平米
  • 区域:福建省 福州市
  • 用途:海域
  • 起始日期:2024-08-18
  • 结束日期:2024-08-19
  •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琯头镇官岐村
  • 评估价:9518.9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4970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普通装修。2.限购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建筑类别:办公楼
    交易状态:第一次拍卖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经济类型:国有
    座位数:4030门座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
    配套情况:厕所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1)位于连江县琯头华洲3000吨级杂货码头海域使用权,用海类型为填海,用海面积为4.97公顷,批准使用日期为2006年10月18日至2056年10月17日,海域使用权登记编号为:35000020060056(权证号:国海证063570056号),一次性缴纳海域使用金223650元;(2)位于连江县琯头华洲3000吨级杂货码头海域使用权,用海类型为海上交通,用海面积为18.08公顷,批准使用日期为2006年10月18日至2056年10月17日止,海域使用权登记编号为:35000020060057,(权证号:国海证063570057号),年度审查有效期截止日期至2013年10月17日;(3)3000吨级(结构按10000吨级杂货船设计)散杂货码头工程(1#泊位),福建省交通厅批复批准使用岸线长度为139米

2008年底完工,2009年交工验收,2009年投入试运营,2012年竣工总验收

码头平台长139米,平台上游宽为22米,下游段宽为32米,平台高程7.5米(基准:罗零),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底标高-7.0米

码头平台为高桩梁板式结构根据福州港口管理局纪要记载:1#泊位(包括需利用华秋山2#泊位下游端37M段)可靠泊万吨级论证船型船舶;(4)3000吨级(结构按万吨级设计)散杂货码头扩建工程(2#泊位),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批准使用岸线长度为129米

该工程合同开工日期为2008年9月27日,合同竣工日期为2009年5月30日,工期为8个月

实际开工日期2008年9月27日,竣工日期为2010年3月15日,工程码头前沿线与一期码头齐平,码头呈L型布置,通过上游端1座栈桥与后方陆域连接,码头平台及栈桥面高程均为+7.5米(基准:罗零)

码头平台长129米,宽为22米,平台分两个结构段,码头为高桩梁板式结构

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34米根据福州港口管理局鉴定意见记载:冠海3000吨级散杂货码头扩建工程码头和栈桥单位工程质量符合《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检验合格规定;(5)AHJ4030K门座起重机,最大幅度为30m,最小幅度为9.5m

25t抓斗起重量,40t吊钩起重量

轨上起升高度25米,轨下起升高度15米行走速度26m/min,旋转1.2r.p.m,变幅40m/min,25t抓斗起升48m/min,40t吊钩起升30m/min

基距10.5m,轨距10.5m;(6)AHJ1630D门座起重机,额定起重量25t,起升高度23m,起升速度25m/min,幅度10-30m,轨道长度137m,最大起重力矩6250KNm

;(7)位于连江县琯头镇官岐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权证号:连琯单国用(2009)第gtd00216号】,地号(5)-8,图号15,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至2058年12月17日;使用权面积8918.5平方米

宗地不规则,北临公路厂区内(山包南侧)办公楼(包括相邻搭盖、厕所),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总建筑面积为359.14平方米,总层数两层,外墙为涂料,室内普通装修

2.限购情况;意向买受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港航管理部门、海事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本标的物涉及的限购、过户、行政审批等相关事宜

3.税费负担情况: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买卖双方交易税费及相关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评估价9518.99万元,起拍价:9518.99万元,保证金:10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上述起拍价不含买卖双方税费和各项欠费需要披露的事宜如下:1、以上起拍价不含买卖双方交易的税费、各种欠费

过户过程中产生的买卖双方交易税费及相关欠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2、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港航管理部门、海事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本标的物涉及的限购、过户、行政审批等相关事宜,过户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3、3000吨级散杂货码头扩建工程(2#泊位)已在2010年3月15日竣工,办证、行政审批等事项请竞买人咨询港航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

4、本次拍卖标的物包括【连江琯头华洲3000吨级杂货码头4.97公顷海域使用权及固定附属用海设施;连江琯头华洲3000吨级杂货码头18.08公顷海域使用权1#泊位、2#泊位岸线使用权和1#泊位、2#泊位及其附属工程;连江县琯头镇官岐村8918.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厂区内(山包南侧)359.14平方米办公楼;AHJ4030、AHJ1630门座起重机】合并拍卖

5、本案拍卖标的物因拍品所有人其它纠纷由案外人占有、获取经营收益,其中部分标的物上存在租赁,承租人在标的物上添附了建筑物、构建物、设备等不属于本次拍卖标的物范围,由意向竞买人自行调查判断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看样了解,如需了解标的物详细产权信息的,可自2018年11月15日起至2018年11月26日18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需要具体指认现场的,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联系手机:18859161985(倪)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亲自调查了解,未调查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买卖双方的一切税、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11月26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2018年12月14日17时前缴入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福州分行,账号:990200039321984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0591-87073077,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56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网络司法拍卖须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8年11月28日10时至2018年11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在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位于连江县琯头镇福州港闽江口内港区华秋山作业区冠海3000吨级杂货码头海域使用权及1#泊位、2#泊位岸线使用权、AHJ4030门座起重机、AHJ1630门座起重机、位于连江县琯头镇官岐村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18年11月26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符合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8年11月26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00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未作核实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8年12月14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2018年12月2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5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福州分行,账号:9902000393219845);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91-87073077、0591-8707311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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