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贵州中交安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开发区尖山磷化工业园区C5路)法定代表人郭忠利成立日期2012-12-13注册资本426438.997365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426438.997365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520000061018087F经营规模小型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投资、建设、经营贵州省江口至瓮安高速公路及沿线规定区域内的服务设施和广告业务经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是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中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1.0000000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41.6500000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7.350000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84304.706756.686756.68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1314851.37955153.95359697.42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06月30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51100.6712401.7812401.78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1317406.10945306.90372099.21其他披露内容1、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本项目为捆绑转让项目,转让底价为491500万元,转让方中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51%股权,转让底价为250665万元;转让方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41.65%股权,转让底价为204709.75万元;转让方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标的企业7.35%股权,转让底价为36125.25万元
如形成竞价,则竞价起始价为本项目转让底价,即491500万元
如本项目溢价成交,成交价格较转让底价的增值部分按照各转让方的转让底价占本项目转让底价的比例进行分配
3、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相关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机场东路2号一层1028室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冯锡荣成立日期2015-05-07注册资本2345694.821236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113339818880A经营规模大型持有产(股)权比例51.0000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1.0000000%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710933809D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4-06-25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决议文件名称中交股资发【2024】183号转让方名称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262号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赵桢远成立日期1996-01-29注册资本544220.466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土木工程建筑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610000220521254B经营规模大型持有产(股)权比例41.6500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1.6500000%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710933809D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4-06-25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决议文件名称中交股资发【2024】183号转让方名称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18号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杨忠胜成立日期1991-05-29注册资本303741.33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20100177668591H经营规模大型持有产(股)权比例7.3500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7.3500000%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710933809D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单位名称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4-06-25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决议文件名称中交股资发【2024】183号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贵州中交安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底价491,500.00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公告期即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北京产权交易所全部备查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所有相关风险
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转让,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47449.995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截至信息披露期满,若仅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无息返还保证金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的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知悉并认可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再继续使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2)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1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3)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4)若本方出现保证金扣除条款中任意一款行为时,同意转让方扣除本方已交纳的保证金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147,449.995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