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8-15 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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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林芝县八一镇新区迎宾大道“中恒藏吉喜玛大酒店”负一层至六层酒店用房 <结束>

资产编号:7274410

4920.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18-07-29
起始日期
13138.8平方米
建筑面积
0.3745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920.3万元
  • 单价:0.3745万元/平米
  • 区域:西藏
  • 用途:其他用房
  • 起始日期:2018-07-29
  • 结束日期:2018-07-30
  • 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迎宾大道中恒藏吉喜玛大酒店
  • 评估价:702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3138.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5号装修情况一层:
    车位:有地下停车场
    户口: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
    钥匙:查封钥匙无租赁情况
    清房清场:不负责清场
    查封情况:查封情况有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联系电话:028-
    建成年限:(':2000年', '')
    房屋结构:钢混
    租赁情况:无租赁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渝州食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交通:公交车
    环境:车场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物现状查封情况有查封钥匙无租赁情况有租赁,租期10年,从2013年4月10日起至2023年4月9日止,前五年租金170万,第六年起每年递增6%,具体支付情况需意向竞买人自行到现场了解

其他说明情况自行了解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基本情况建筑面积:13138.82㎡;规划用途:酒店;建筑结构:钢混;建成年代:2000年;权证号:林房权证林芝县字第000662号、000663号、000727号、000665号装修情况一层:酒店大厅地面为地砖、内墙面为大理石、天棚石膏板吊顶;餐厅地面为地砖、内墙面贴墙纸、天棚石膏板吊顶;办公室地面为木地板地面、内墙面刷涂料,天棚石膏板吊顶;酒店内超市地面为木地板、内墙面贴墙纸、天棚为石膏板吊顶;SPA会所地面部分为地砖、部分为木地板,天棚石膏板吊顶;厨房地面为青石板,内墙面贴瓷砖、天棚刷涂料;渝州食府地面部分地砖、部分地毯,内墙面部分贴墙砖、部分贴墙纸,天棚石膏板吊顶

地下层:地下层地面部分地砖地面、部分为水泥,内墙面及天棚均刷涂料

2层:走廊地面为地砖,内墙面贴墙纸,天棚石膏板吊顶;会议室部分地砖地面、部分铺地毯,内墙面为墙布,天棚为石膏板吊顶;包间、棋牌室地面部分木地板、部分铺设地,内墙面贴墙纸,天棚石膏板吊顶;渝州食府地面部分地砖、部分地毯,内墙面部分贴墙砖、部分贴墙纸,天棚石膏板吊顶

3--6层:走廊铺设地毯,内墙面贴墙纸,天棚为石膏板吊顶;客房内地面部分铺设木地板、部分铺地毯,内墙面贴墙纸,天棚为石膏板吊顶

位置位于西藏自治区林芝八一新区交通状况道路状况有迎宾大道、和谐路等城市道路交错构成路网公共交通区域内有1、2、3、4、5路公交车通过,交通便利度较好交通管制无停车便利度有地下停车场,停车方便环境状况自然环境区域内无明显大气、水、噪音污染人文环境区域内为中档收入人群,人口素质较好,人文环境较好外部配套设施基础设施通供水、通排水、通电、通气、通讯、通路及场地平整公共商业设施区域分布有公共设施,能基本满足区域居民需求

1.权证号:林房权证林芝县字第000662号、000663号、000727号、000665号

2.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调查表内容摘自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报告编号:川协合房评(2018)71号

3.请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评估报告》中所有条款,如出现错误操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关

4.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28-85511018(四川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关注“51助拍四川”公众号、下载“助拍APP”完成自助预约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二、目前入驻本院的三家拍卖外包机构是:四川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四川恒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三、本院将下列拍卖辅助工作委托上述机构完成:(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照片及视频等资料;(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看样,封存样品等;(三)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四)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四、竞买人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西藏自治区林芝县八一镇新区迎宾大道“中恒藏吉喜玛大酒店”负一层至六层酒店用房的拍卖公告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7月29日10时至2018年7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8/04?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125.9krjF2,户名: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西藏自治区林芝县八一镇新区迎宾大道“中恒藏吉喜玛大酒店”负一层至六层酒店用房,权证号:林房权证林芝县字第000662、000663、000727、000665号,建筑面积:13138.82㎡,规划用途:酒店,具体情况以实际看样为准

起拍价:4920.3万元保证金:50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及其整倍数)

注:有租赁,租期10年,从2013年4月10日起至2023年4月9日止,前五年租金170万,第六年起每年递增6%,具体支付情况需意向竞买人自行到现场了解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详情请于2018年6月26日起至2018年7月24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拨打公告及须知下方的咨询电话,贷款咨询、预约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有意者请通过看样电话028-85511018与四川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预约看样时间(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助拍公司统一安排),亦可登录51助拍官网http://www.51zhupai.com/court/courtList/或关注“51助拍四川”微信公众号、下载助拍APP完成自助预约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

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拍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7月24日16时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院于2018年6月26日电话通知到申请方公告发布时间、拍卖时间及拍卖平台;因被执行人无联系方式,已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通知本次拍卖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尾款在2018年8月14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账号:51050187083609012368-80000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拍须知标的物咨询电话:028-87484135预约看样电话:028-85511018(四川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督电话:028-82915178/82915516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竞拍须知一、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8年7月29日10时至2018年7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对位于西藏自治区林芝县八一镇新区迎宾大道“中恒藏吉喜玛大酒店”负一层至六层酒店用房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8/04?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125.9krjF2,户名: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

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竞拍须知》,望大家共同遵守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情况:西藏自治区林芝县八一镇新区迎宾大道“中恒藏吉喜玛大酒店”负一层至六层酒店用房(实勘地址为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迎宾大道),权证号:林房权证林芝县字第000662、000663、000727、000665号,建筑面积:13138.82㎡,规划用途:酒店,具体情况以实际看样为准

注:有租赁,租期10年,从2013年4月10日起至2023年4月9日止,前五年租金170万,第六年起每年递增6%,具体支付情况需意向竞买人自行到现场了解

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情况,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标的物为股权的,股权竞买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2)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加竞买的法人,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x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委托手续应在2018年7月24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8年7月24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500万元,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本院不负责清场,由买受人依法办理标的物交接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18年8月14日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账号:51050187083609012368-800001),并在2018年8月21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再到诉讼服务大厅10号窗口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之后十五日内自行联系承办法官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悔拍后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四、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含原产权人、买受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评估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其它税费等)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上述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六、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七、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咨询电话:028-87484135预约看样电话:028-85511018(四川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督电话:028-82915178/82915516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迎宾大道中恒藏吉喜玛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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