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资产概况一、本次出租标的产权为宜宾市总工会所有,土地性质为拨土地
出租标的一:位于中山街18号,房屋为7层建筑,建面积2300平方米(含附属食堂、外车库、外院坝);二、本次招租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方式
三、查勘标的联系人:李秀全电话:13778930544
资产数量——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采用单个标的整租的方式进行出租
标的一:租金以12元/平方米为底价(12*2300=27600元/月)标的二:租金以8元/平方米为底价(8*984=7800元/月)2、免租期:给予装修期和市场培育期18个月免租期:免租分4年减免完,第1-2年减免分别减免6个月,第3-4年减免一个季度
3、租金增长方式:5年一签
前4年租金不递增,第5年起每两年按照上一年租金价格的5%方式增长租金
4、本次招租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满分为100分,报价占比50%,运营方案占比30%(项目管理方案占比15%,运营方案占比15%),人员占比10%,约能力占比6%,文件规范占比4%,报价均为含税价
根据以上五组评分组成综合评分评分最高者中选5、本次招租需要提供运营方案,格式自理
6、租金采取年度付方式进行支付
履约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按照合同约定退还履约保证金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三、非法人组织;四、其他组织;交易须知总则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
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
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
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
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
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
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第二十一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风险提示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
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
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
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经济和市场风险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
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
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
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
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3.互联网操作风险
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
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
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
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打印导出出租标的1:中山街18号(含附属食堂、外车库、外院坝)标的名称出租标的1:中山街18号(含附属食堂、外车库、外院坝)项目编码DSCQ20241BF31233461-2出租底价12元/㎡·月价格说明——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挂牌起始日期2024-08-27是否联合出租否挂牌截止日期2024-09-02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标的基本信息资产包简介一、本次出租标的产权为宜宾市总工会所有,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
出租标的一:位于中山街18号,房屋为7层建筑,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含附属食堂、外车库、外院坝)出租标的二:位于都长街46号4-5楼984平方米
二、本次招租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方式
三、查勘标的联系人:李秀全电话:13778930544资产包资产数量——标的简介一、本次出租标的产权为宜宾市总工会所有,土地性质为拨土地
出租标的一:位于中山街18号,房屋为7层建筑,建面积2300平方米(含附属食堂、外车库、外院坝);二、本次招租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方式
三、查勘标的联系人:李秀全电话:13778930544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标的资产数量——出租方简况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宜宾市总工会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511200008702090D经济类型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企业类型其他所在地区四川宜宾市市辖区住所/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中山街18号注册资本(万元)业务无法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陶学周所属行业国家机构经营规模微型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其他部门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宜宾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批准单位名称宜宾市总工会批准文件类型其他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宜宾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纪要第20期批准日期2024-07-30批准文号——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出租底价12元/㎡·月价格说明——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承租方除须向出租方交纳首期租金外,还须另行向出租方缴纳租赁履约保证金,按照《租赁合同》约定金额缴纳履约保证金
合同期满,经出租方收房合格后,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双方一致同意不可折抵扣履约保证金,但出租方扣除承租方履约保证金以抵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如承租方违反《租赁合同》任何条款并给出租方或物业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出租方可以使用或扣留相应的保证金用于赔偿
二、因承租方原因造成出租方经济损失且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部份,承租方应及时补足
三、承租方产生违约事项但未支付违约金时出租方可扣除保证金,不足部分承租方应及时补足
四、其他应由承租方承担而承租方未予支付的款项
出租方扣除保证金后,承租方须在接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补足到上述约定的金额
五、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租金支付方式一次性租赁期限15年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宜宾分所专用账户结算,西南联交所宜宾分所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交易价款和出租方、承租方应付的服务费用并出具《交易鉴证书》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易价款划转
二、付款期限:租金按照年度支付
首笔租金按照最终竞价,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内全额支付
三、出租方、承租方,双方于成交次日起5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1.租赁期内的水、电、清洁、物业管理费(若有)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承租方须按时缴纳水、电、清洁、物管等费用,若逾期缴纳超过15日的,出租方有权断水、断电处理
2.租赁期满后,若承租方不再继续租用,不得擅自对房屋所作装修进行任何的改变或破坏,但承租方增设的可移动设备、设施可以自行处置
3.租赁期内,承租方为该房屋的实际使用人和管护人,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自身、出租方和第三方的人身安全);承租方使用该房屋须保持周围环境整洁,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洪等措施,制定合理可行的预案,确保安全,如发生事故承租方应负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给出租方、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承租方承租期间发生的任何债权、债务、劳动(劳务)纠纷及相关部门关于对承租方开展经营活动的督查、检查、整改或处罚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处置并独立承担全部责任,若因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负责赔偿
4.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确保使用室内设施完好,若有损坏应给予出租方相应赔偿
5.承租方自行负责办理经营所需的全部证照并承担全部费用,若合同到期或提前解除、终止的,承租方应在合同到期或提前解除或终止后15日内将承租方营业执照注册登记的经营地址从租赁房屋迁出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或注销手续,否则,出租方有权延迟退还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直至承租方办理完毕
6.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从事非法活动,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及损失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承租方资格条件承租方资格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三、非法人组织;四、其他组织;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重要信息披露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采用单个标的整租的方式进行出租
标的一:租金以12元/平方米为底价(12*2300=27600元/月)标的二:租金以8元/平方米为底价(8*984=7800元/月)2、免租期:给予装修期和市场培育期18个月免租期:免租分4年减免完,第1-2年减免分别减免6个月,第3-4年减免一个季度
3、租金增长方式:5年一签
前4年租金不递增,第5年起每两年按照上一年租金价格的5%方式增长租金
4、本次招租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满分为100分,报价占比50%,运营方案占比30%(项目管理方案占比15%,运营方案占比15%),人员占比10%,约能力占比6%,文件规范占比4%,报价均为含税价
根据以上五组评分组成综合评分评分最高者中选5、本次招租需要提供运营方案,格式自理
6、租金采取年度付方式进行支付
履约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按照合同约定退还履约保证金
保证金条款交纳金额1万元保证金说明——交纳截止时间2024-09-0216:00:00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保证金处置方式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转为交易价款,如有不足,不足部分承租方在收到成交告知函后3个工作日内补足
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披露附件名称操作租赁合同请登录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挂牌信息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无合格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2家合格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3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他方式:综合比选联系方式交易机构项目咨询联系人钟华项目咨询联系电话13990961879项目报名联系人欧阳雪项目报名联系电话02886123311交易须知总则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本所官网(www.swuee.com)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本所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
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
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
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
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
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一)通过本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
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由本所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5.公告期限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