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宜昌兴育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苗家湾磷矿采矿权及苗家湾磷矿资产组合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无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拍品现状无权利限制情况有抵押,被法院查封
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评估报告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宜昌兴育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苗家湾磷矿采矿权及苗家湾磷矿资产组合(资产为实物资产和项目费用投入,实物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项目费用投入主要为磷矿开采涉及的征地费用),位于宜昌市夷陵区的北西部,直距80km处,行政隶属宜昌市夷陵区樟村坪西岔河管辖,矿山处在宜昌磷矿栗西矿区的西部边缘
宜昌兴育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苗家湾磷矿属于限期闭坑采矿权项目,目前苗家湾磷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8月9日,存在到期后不能延续的政策风险
2、权证编号情况:无3、限购情况:无4、过户过程中所涉及一切税、费由买受人和被执行人按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标的在拍卖前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均由被执行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被执行人承担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5、特别提醒:该标的物的范围以竞买公告、评估报告为准;若涉及到新旧好坏等程度,均以现状进行交付
竞买人应自行踏勘该标的,了解产权过户相关情况及限制本次拍卖所提供的照片,仅供参考,所涉及的标的物清单以外物品,不在本次拍卖范围内
';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2018)鄂0504执恢4号宜昌市点军区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2月26日10时至2018年2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标的物为宜昌兴育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苗家湾磷矿采矿权及苗家湾磷矿资产组合(资产为实物资产和项目费用投入,实物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项目费用投入主要为磷矿开采涉及的征地费用),位于宜昌市夷陵区的北西部,直距80km处,行政隶属宜昌市夷陵区樟村坪西岔河管辖,矿山处在宜昌磷矿栗西矿区的西部边缘
宜昌兴育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苗家湾磷矿属于限期闭坑采矿权项目,目前苗家湾磷矿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8月9日,存在到期后不能延续的政策风险
注:具体拍卖标的物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竟买人应到现场查看,且土地附属物及相应其他资产等以评估报告所列为限
二、评估价值及拍卖起拍价
本拍卖标的评估总价为976.34万元,起拍价为人民币683.438万元,保证金为人民币100万元,增价幅度:每次人民币3万元
三、竟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竟买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8年1月15日起至2018年2月25日止接受咨询
并可与本院联系安排看样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竟买人出价,则延时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评估价976.34万元的70%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竞买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竞买程序结束时,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
八、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人等)均可参加竟拍,未参与竟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竟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竟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竟得的,保证金将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竟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8年3月8日前存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湖北银行宜昌点军支行,账号:686150100100051825)
竟买人在拍卖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0717-6672661,监督电话:0717-6671465
联系地址:宜昌市点军区五龙大道点军法院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二0一八年一月十一日竞拍须知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2月26日10时至2018年2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宜昌兴育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苗家湾磷矿采矿权及苗家湾磷矿资产组合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点军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点军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18年2月2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8年2月2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0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18年3月8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2018年3月9日(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点军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湖北银行宜昌点军支行,账号:686150100100051825)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717-6671465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17-6672661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二0一八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