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22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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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成都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美岸路一段233号8栋1层110号商业房 <结束>

资产编号:7739112

155.0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09-20
起始日期
2024-09-21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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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55.0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四川省 成都市
  • 用途:其他交通
  • 起始日期:2024-09-20
  • 结束日期:2024-09-21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美岸路一段233号
  • 评估价:155.0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结束拍卖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看样时间:看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成都市天府
    转让方: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座位数:座5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标的1.拍卖标的信息
    楼栋总数:8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经评估,该标的物土地总价值为1,550,400.00元评估价值来自四川恒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川恒通(2024)(评)第136号土地估价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0月24日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姜律师,联系方式:19828237152)

三、起拍价、保证金、加价幅度起拍价1,550,400.00元,保证金310,080.00元,加价幅度7,752.00元或7,752.00元的整倍数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信息,了解过户要求与条件、竞买资格、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已缴纳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办理过户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等,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及有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相关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税务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类别及标准

竞买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索偿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以标的物现状进行交付,不承担无法过户的法律责任

逾期不办理过户、更名手续的,买受人应支付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管理人不承担拍卖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6.竞买人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参与竞拍,竞买成功后(包含悔拍),买受人需另行向网拍平台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

7.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二、拍卖标的1.拍卖标的信息:该标的为森宇公司名下坐落于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美岸路一段233号8栋1层110号的商业用房,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川(2023)成天不动产权第0040789号】,房屋证载房屋建筑面积为45.5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商业,商服用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2年12月6日

经评估,该标的物土地总价值为1,550,400.00元评估价值来自四川恒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川恒通(2024)(评)第136号土地估价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0月24日

2.实地情况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姜律师,联系方式:19828237152)

三、起拍价、保证金、加价幅度起拍价1,550,400.00元,保证金310,080.00元,加价幅度7,752.00元或7,752.00元的整倍数

四、咨询看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时间接受咨询,统一看样时间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安排

未提前预约的不予安排看样竞买人逾期没有参加看样的,在拍卖前后管理人将不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

咨询请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姜律师,联系方式:19828237152)

五、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或未办理相应委托手续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后果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负责案件审理的人民法院、管理人、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竞买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含上述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六、优先购买权人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10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八、拍卖延时本次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本次拍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各类费用和税费

2.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办理过户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等,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及有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相关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以标的物现状进行交付,不承担无法过户的法律责任

3.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情况以淘宝技术咨询电话回复为准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标的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账号:51050152790800002941】

3.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交款时间自拍卖成交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缴纳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户名: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账号:51050152790800002941,并注明“破产案号:(2023)川0116破13号,款项性质:X栋X号商业用房拍卖余款”,竞买号:XXX】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4.因拍卖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5.买受人未按期支付拍卖尾款或者以书面方式表示不予支付尾款并放弃本次拍卖的,视为买受人悔拍,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将在同一网络拍卖平台以本次拍卖起拍价为标准重新组织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差额、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软件服务费等由原买受人承担,原买受人需于重新拍卖结束后3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账号:51050152790800002941】支付相关款项,逾期未支付的,管理将依法对原买受人进行追索

6.保证金的处理拍卖成交后出现下列情形,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竞买人资质造假或不具备竞买资格的;(2)收到管理人发出的成交通知后不按通知时间签署买卖合同的;(3)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价款的;(4)竞买人悔拍;(5)其他严重违反本公告规定的主要义务的

十一、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到管理人办公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383号中海国际中心G座5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由森宇公司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因此产生的过户税、费等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3.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

4.若标的物涉及水、电、气、物业等户名变更手续,费用由买受人自理,标的物欠缴的水、电、气、物业费用等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特别提醒1.本标的现状、外观、质量、数量、性能等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公告表述仅用于参考,并非本次拍卖的准确数据,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务必请竞买人实地查看,详细了解,如有缺损或数量不足,不影响拍卖成交和价格

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权利现状、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买受人已在竞买展示现状中对交付标的物的、实物现状等予以确认,交付中不再对此进行检验

2.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3.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和网拍竞买号信息,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4.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本公告及《竞买须知》

5.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法院监督电话:02885829293;管理人咨询电话:姜律师1982823715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破栗子团队您身边的资产处置专家,诚信接收管理人或个人委托,提供专业高效的辅助上拍服务、多平台高流量的资产推介服务、精准的投资人招募撮合服务,助力网络和线下拍卖!欢迎联系张经理18658908766

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竞买须知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森宇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9月20日10时至2024年9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该标的为森宇公司名下坐落于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美岸路一段233号8栋1层110号的商业用房,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川(2023)成天不动产权第0040789号】,证载房屋建筑面积为45.5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商业,商服用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2年12月6日

经评估,该标的物土地总价值为1,550,400.00元注:评估价值来自四川恒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四川恒通(2024)(评)第136号土地估价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0月24日

标的物拍卖价格:起拍价1,550,400.00元,保证金310,080.00元,加价幅度7,752.00元或7,752.00元的整倍数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欲主张优先购买权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10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具体规则如下: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应当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竞买代码及其出价信息将在网络竞买页面实时显示,并储存、显示竞价全过程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账号:51050152790800002941】

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的十日内(交款时间自拍卖成交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将拍卖成交价余款缴入管理人账户【户名: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账号:51050152790800002941】,并注明“破产案号:(2023)川0116破13号,款项性质:XX栋X号商业用房拍卖余款,竞买号:XXX

逾期则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

买受人未按期支付拍卖尾款或者以书面方式表示不予支付尾款并放弃本次拍卖的,视为买受人悔拍,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将在同一网络拍卖平台以本次拍卖起拍价为标准重新组织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差额、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软件服务费等由原买受人承担,原买受人需于重新拍卖结束后3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账号:51050152790800002941】支付相关款项,逾期未支付的,管理将依法对原买受人进行追索

十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到破产管理人办公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383号中海国际中心G座5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办理过户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等,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及有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相关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在竞买前应自行向税务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类别及标准

竞买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索偿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以标的物现状进行交付,不承担无法过户的法律责任

逾期不办理过户、更名手续的,买受人应支付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买受人未按期支付拍卖尾款或者以书面方式表示不予支付尾款并放弃本次拍卖的,管理人将以第一次起拍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同时,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差额、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软件服务费等,原买受人需于重新拍卖结束后3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账号:51050152790800002941】支付相关款项,逾期未支付的,管理将依法对原买受人进行追索

十四、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应自行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导致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

十五、标的物在移交时的所需人员、车辆、安全等相关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相应费用亦由买受人承担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或撤回拍卖

十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交接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破产强请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管理人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管理人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情况以淘宝技术咨询电话回复为准

二十一、本次拍卖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

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表示同意接受该规定的规定

二十二、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02885829293;管理人咨询电话:姜律师1982823715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成都森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美岸路一段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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