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属性<\/div><\/div><\/div><\/div><\/div>流转方式:<\/span>转让<\/span><\/div>担保方式:<\/span>抵押\/质押+保证<\/span><\/div>债权本金:<\/span>273956912.17元<\/span><\/div>债权利息:<\/span>84529782.27元<\/span><\/div>债权总额:<\/span>358486694.44元<\/span><\/div>基准日:<\/span>2024-01-22<\/span><\/div><\/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一、债权基本情况<\/span><\/b><\/b><\/span><\/span><\/p>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拟对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进行转让,截至2024年1月22日,债权总额358,486,694.44元,其中债权本金273,956,912.17元,利息84,529,782.27元,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保证
<\/span><\/span><\/span><\/p>二、债务人基本情况<\/span><\/b><\/b><\/span><\/span><\/p>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企业注册资本6.66亿元
债务人目前处于破产预重整阶段<\/span><\/span><\/span><\/p>三、担保基本情况<\/span><\/b><\/b><\/span><\/span><\/p>(一)抵押<\/span><\/span><\/span><\/p>梅河口市新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梅河口市银河大街东侧,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土地使用面积49929.01平方米,地上在建工程建筑面积共计94707.21平方米
<\/span><\/span><\/span><\/p>(二)质押<\/span><\/span><\/span><\/p>1、<\/span>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pan>持有的吉林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70195086股股权;<\/span><\/span><\/span><\/p>2、自然人朱余勇持有的吉林金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4795464股股权提供执行担保
<\/span><\/span><\/span><\/p>(三)保证<\/span><\/span><\/span><\/p>保证人孙<\/span>军<\/span>,债务人原法定代表人
<\/span><\/span><\/span><\/p>四、诉讼执行情况<\/span><\/b><\/b><\/span><\/span><\/p>终结本次执行
<\/span><\/span><\/span><\/p><\/p>Â<\/p><\/span><\/div><\/div><\/div>债务人情况<\/div><\/div><\/div><\/div><\/div>债务人1<\/div><\/div><\/div>债务人名称:<\/span>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pan><\/div>债务人行业:<\/span>其他<\/span><\/div>债务人性质:<\/span>上市公司<\/span><\/div>所在地:<\/span>吉林,通化,梅河口<\/span><\/div><\/div><\/div>抵押物情况<\/div><\/div><\/div><\/div><\/div>抵押物1<\/div><\/div><\/div>类目:<\/span>工程<\/span><\/div>名称:<\/span>梅河口市金宝新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的在建工程<\/span><\/div><\/div><\/div><\/div><\/div>有无租赁:<\/span>未知<\/span><\/div>有无查封:<\/span>未知<\/span><\/div><\/div><\/div>土地性质:<\/span>其他<\/span><\/div>土地规划用途:<\/span>其他<\/span><\/div>土地面积:<\/span>49929.01平方米<\/span><\/div>建筑面积:<\/span>94707.21平方米<\/span><\/div><\/div>抵押人名称:<\/span>梅河口市金宝新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span><\/div>抵押人顺位:<\/span>第一顺位<\/span><\/div>所在地:<\/span>吉林,通化,梅河口<\/span><\/div>详细地址:<\/span>银河大街东侧<\/span><\/div><\/div><\/div>保证人情况<\/div><\/div><\/div><\/div><\/div>保证人1<\/div><\/div><\/div>保证人名称:<\/span>孙军<\/span><\/div>保证人行业:<\/span>其他<\/span><\/div>保证人性质:<\/span>个人<\/span><\/div><\/div><\/div><\/div><\/div><\/div>';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将于2024年11月7日10时起至2024年11月8日10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对管辖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持有的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项目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注:2024年11月7日10时起至2024年11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价标的物: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持有的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项目,截至处置基准日2024年1月22日,该债权本金余额273,956,912.17元,利息84,529,782.27元,本息合计358,486,694.44元
(以上数据为光大银行内部数据,可能与实际金额存在误差,实际金额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
买受人付清全部债权转让款后,光大银行将标的债权项下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买受人
具体信息请联系光大银行获取详细档案资料,上述信息及所提供的档案材料仅作参考,光大银行不对其承担任何承诺或担保责任,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尽调,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未尽事宜,光大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二、重大事项披露该笔债权转让以后,受让方不得对转让方行使任何形式的追索权
标的债权资产因意外事故或被征收、征用或其他并非由于转让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导致的减损、毁损、灭失风险自权利转移日起由受让方承担;本转让资产项下风险责任及合同项下作为债权人的有关义务自权利转让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转让协议生效后,转让方不再对贷款协议及文件、材料的合法有效性、可执行性承担任何责任;转让协议生效后,转让方不承担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受让方因受让不良债权的瑕疵遭受损失的,无权要求转让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挂牌价格:起拍价:90,000,000.00元,保证金:27,000,000.00元,加价幅度:100,000.00元或其整倍数
四、竞买人应具备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二)下列群体不得参与竞买,隐匿身份参与竞买的自行承担交易无效等法律责任:1.该笔债权的债务人(含担保人)及其股东、高管、财务人员及上述人员持股的公司;2.上述第1项人员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及其持股的公司;3.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特殊资产经营管理处置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持股的公司;4.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特殊资产经营管理处置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关系及上述人员持股的公司;6.受让方再转让本次债权的,再次转让的受让方应符合本次债权受让方资格设定的条件
(三)报名竞买人需配合我行进行是否为利益相关人尽职调查,否则需承担交易无效等法律责任
(四)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竞价保证金及竞价款余款支付规则:1.竞买保证金可通过淘宝系统线上支付
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淘宝系统将按规定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竞价成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指定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在竞得者支付全部转让价款扣减履约保证金后的金额后,竞得者已经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可以冲抵转让价款,冲抵后视为竞得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买受人应在竞价结束后5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缴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指定账户
光大银行指定的账户(户名:不良资产网拍处置款项,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账号:35910104490005016)六、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一)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特别提醒:1.竞价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
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5.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但本款规定不应视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对竞买人(买受人)与相关优先购买权人之间任何争议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或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6.其他:无
7.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联系人:【董经理】联系电话:【0431-88400962】电子邮件:【jldychi@cc.cebbank.com】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2677号光大大厦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2024年10月24日竞买须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将于2024年7月22日10时起至2024年7月23日10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对管辖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持有的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项目进行公开挂牌竞价,现就相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合格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
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竞价项目的转让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二、竞拍标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持有的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项目
三、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至5分钟
四、竞价时间:2024年7月22日10时至2024年7月23日10时止(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五、起拍价:103,508,300.00元(大写:壹亿零叁佰伍拾万捌仟叁佰元整),保证金:32,000,000.00元(大写:叁仟贰佰万元整),增价幅度: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或其整倍数
竞价前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竞价保证金,同时确定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网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对竞价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竞价成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指定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在竞得者支付全部转让价款扣减履约保证金后的金额后,竞得者已经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可以冲抵转让价款,冲抵后视为竞得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买受人应在竞价结束后5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缴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指定账户
光大银行指定的账户(户名:不良资产网拍处置款项,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账号:35910104490005016)六、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通知的时间内办理转让协议签约手续
逾期不办理的,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竞价成功后,转让标的物交割事项按转让协议有关约定进行
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有权组织重新竞价
七、竞买人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二)下列群体不得参与竞买,隐匿身份参与竞买的自行承担交易无效等法律责任:1.该笔债权的债务人(含担保人)及其股东、高管、财务人员及上述人员持股的公司;2.上述第1项人员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及其持股的公司;3.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特殊资产经营管理处置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持股的公司;4.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5.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特殊资产经营管理处置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关系及上述人员持股的公司;6.受让方再转让本次债权的,再次转让的受让方应符合本次债权受让方资格设定的条件
(三)报名竞买人需配合我行进行是否为利益相关人尽职调查,否则需承担交易无效等法律责任
(四)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标的物以现状为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由此所产生的纠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九、本次竞价过程中,由淘宝网负责解决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问题
当出现此情况时若给各合格竞买方造成经济损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对各合格竞买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十、各合格竞买方应当遵守本须知及淘宝网相关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竞买人有上述行为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及淘宝网均有权经通知而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如竞买人发生如下任一违约情形,转让方采取作出对应的措施:(一)如竞买人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款项,转让方有权选择行使下列权利:1.继续本次竞买及相关交易,并要求竞买人就应付未付转让价款按每日【万分之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2.解除本次竞买及相关交易,要求竞买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转让价款的【30】%(包含已支付款项),如该数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的实际损失,竞买人应按照实际损失金额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转让方有权在违约金范围内抵扣已经收取的竞拍保证金,不足部分继续由竞买人承担
竞买人应按转让方要求退还已经接收的相关资料,相应债权转回转让方的事宜无需征得竞买人同意,转让方有权自行处置标的债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的损失由竞买人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竞买人违反除付款义务外的其他义务、声明、保证或承诺,转让方有权选择单独或同时行使下列一项或多项权利:1.没收竞买人已缴纳的竞拍保证金;2.要求竞买人按照转让价款总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3.要求竞买人继续参与本次竞买及后续交易并采取补救措施
(三)如转让方再行委托拍卖、债务重组或其他方式处置本次竞买项下债权的,竞买人应支付再行拍卖、处置所产生的费用;如再行拍卖成交金额或处置金额低于本次竞买项下约定转让价款的,转让方有权向竞买人追索该部分差价
(四)无论转让方是否就竞买人已发生的违约情形作出选择及作出何种选择,均不意味着转让方放弃上述各种权利的选择权,转让方有权在竞买人再次发生合同约定的任一违约情形或者竞买人违约情形超过【5日】时,重新进行选择
(五)就违约金或赔偿款等各类竞买人应付未付款项,转让方有权自行从竞买人已缴纳的转让价款中扣收,竞买人不得要求返还
十二、重要提示:(一)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视为作出如下陈述:1.符合竞买人资格
2.交易文件知悉
竞买人仔细阅读并理解了光大银行发布的竞买公告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且愿按照光大银行提供文本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没有任何异议
3.风险和瑕疵知悉
光大银行已经对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经对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竞价标的的所有瑕疵、风险
4.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者多项瑕疵或者缺陷,以至于竞买人预期利益无法实现:(1)标的债权文件及其涉及的前手债权人、债务人、共同债务人(如有)、担保人等陈述与保证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充分的情形,导致标的债权可能不存在、无效、被撤销、已全部/部分履行等风险;(2)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注销/撤销/关闭/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3)担保物可能被转让、存在基于租赁、买卖等合同负有对第三方的义务、其他优先权人、被查封/扣押/没收、短少/不存在/毁损/灭失、欠缴税费、不能实际占有等情形;(4)重组债务、重组补偿金、违约金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因已过诉讼时效、丧失保证期间等法定期间、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而部分/全部不被法院或仲裁机构支持或不被法院强制执行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或公告中有关债权催收的内容不能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转让方此次系对标的债权进行现状转让,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竞买人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金额与披露的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竞买人承诺并确认,已被转让方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本竞买须知及与本次竞买相关全部文件揭示的风险,且知晓并理解转让方虽已尽最大诚信的信息披露义务,此等披露仍不能完整、全面地揭示标的债权已经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风险,除本竞买须知示明的内容外,自愿承担因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或者缺陷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不就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任何瑕疵、缺陷向转让方主张包括调减转让价款等任何权利
5.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买受人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6.竞买人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并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无法享有光大银行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7.竞买人已被告知、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标的物介绍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竞买人已经知悉,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2)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或通知中有关债权催收的内容或通知方式不能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3)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4)标的债权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5)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6)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7)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
(8)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用的情形
(二)竞买人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1.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光大银行将标的债权文件交付给竞买人时,竞买人应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债权文件清单上签字
如竞买人不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交接期后,竞买人无权再就标的债权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光大银行提出任何主张
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
竞买人承诺,一旦竞买成交,竞买人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债权的基准日现状受让标的债权,接受标的债权的瑕疵和风险,不因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光大银行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标的债权自基准日至标的债权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化,不因标的债权的变化而请求光大银行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竞买人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
3.竞买人同意并保证,竞买人一旦成为买受人,如果标的债权中存在能够追究光大银行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光大银行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4.竞买人同意并保证,如果标的债权中存在能够追究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竞买人承诺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该等权利,并不以任何方式向中国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追究任何法律责任,同时保证不对外披露及做出有损于中国外债偿还信誉的行为,且保证其后手遵循该规定
5.竞买人承诺,主动积极配合反洗钱审查工作,严格按光大银行要求提供身份证明等反洗钱工作所需材料,完成反洗钱审查
6.保密承诺:鉴于竞买人于标的债权尽调中可能接触到光大银行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商业或任何其它方面的法律、商务信息
竞买人承诺对上述该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光大银行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但非因竞买人原因已为公众知悉的信息或者经公权力机关依职权需要调阅的信息,不在此列
7.非欺骗保证:竞买人保证其参与本次竞买而向转让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信息,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和适用/使用期内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故意隐瞒和欺骗的情况
8.不冲突保证: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买:(a)不违反其公司章程或组织性文件;(b)不与由其签署的任何已生效的契约性法律文件规定的义务相冲突
9.审慎调查和独立判断保证:竞买人确认,基于标的债权的特殊性,转让方就标的债权只按现状转让,竞买人独立判断标的债权及其基础法律文件等法律上的有效性和商业价值
在参与本次竞买前,竞买人已经认真审阅了所有标的债权文件,对标的债权的现状进行了审慎的调查,竞买人完全接受标的债权的所有已存和潜在的风险、瑕疵
10.依法行使权利保证:竞买人保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对受让的标的债权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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