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2-12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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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市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车辆共26辆 <结束>

资产编号:8041301

118.009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2-22
起始日期
2024-12-23
结束日期
二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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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18.0096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河南省 许昌市
  • 用途:其他交通
  • 起始日期:2024-12-22
  • 结束日期:2024-12-23
  •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许昌市市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车辆共26辆
  • 评估价:184.3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二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钥匙:示无钥匙或不明的,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2月14日
    租赁情况:有租赁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车牌号:('K11143', '')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2、本次拍卖价格为专业评估公司评估,关于拍品的规格等真实性问题,法院不做任何的承诺与保证,不承担相应的后果

3.该表表述不详,具体情况或有购买意向请详细咨询承办法官

4.交易过户费、验车费、打票费、车辆违章及其罚款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情况可向相关单位咨询

调查情况表所述状态不明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咨询相关机构,本院概不承担因情况不明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起拍价:1180096元,保证金:170000元,增价幅度:5900元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送达方式送达被执行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公示满五日即视为已通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2月14日起至2024年12月2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由本院统一安排看样(调查情况表显示无钥匙或不明的,无法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本院所拍卖标的物只包含车辆,若竞买人意向将本车辆落户至北京等实行车辆限牌政策的城市,本院不负责解决车辆指标问题,竞买人需自行承担车辆不能上牌的风险

关于本车辆涉及的过户、机动车迁出、迁入,牌照指标申请、配置、更新,环保、排放标准等规定,请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向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咨询,并自行承担因上述问题产生的车辆不能上牌的一切风险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注:调查情况表显示无钥匙或不明的,无法安排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过户费、上牌费及可能存在的税费,均由双方各自承担,车辆原违章记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交通罚单、欠缴的车船税、滞纳金、未投保交强险的罚款以及可能产生的涉及车辆的其他罚款、税费、停车费等,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因调查不明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车辆逾期未检验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车辆检验手续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或享有租赁权等权益者,请于2024年12月17日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现未知有优先购买权人

若有优先购买权人(如承租人、共有权人等情况)需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2月17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应于2024年12月17日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拍卖保证金及余款支付: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拍卖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拍卖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的相关准则

拍卖竞价前,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成交价减去保证金后的金额)请在拍卖结束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原银行许昌许继大道支行,账号:0024010900700010017055943),请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如有问题请咨询法院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拍卖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拍卖价、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买,支付时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374-3399018咨询电话:0374-3399196/3399177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拍卖辅助机构:河南法典法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地址: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竞买须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户名: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如有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情况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许继大道支行,账号:0024010900700010017055943),建议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缴交拍卖成交余款,不能通过支付宝直接付拍卖成交余款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特别说明: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

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相应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向本院申请退还

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15日内凭票据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本院将依法发放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买受人垫付的税费可另行主张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0374-3399196/3399177拍卖辅助机构:河南法典法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举报监督电话:0374-3399018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许昌市市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车辆共26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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