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2-15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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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拥有的64项(187件)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 <结束>

资产编号:8054254

0.4807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2-16
起始日期
2024-12-20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4807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0.4807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广州市
  • 用途:环境权益
  • 起始日期:2024-12-16
  • 结束日期:2024-12-20
  •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大道
  • 评估价:0.4807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 标签:
    装修程度:状、装修装饰现状;
    看样时间:看样请提前1日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经济类型:国有
    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是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涉及
    优先受让权:是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电脑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一、标的企业简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注册地(住所)所在地区-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万元)企业类型经济类型所属行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经营规模经营范围职工人数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股东数量(个)内部审议情况债权金额(万元)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主要财务指标(万元)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审计机构备注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备注重要信息披露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放弃或不涉及)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一)意向受让方可按公告约定参加产权交易机构组织的交易标的现场看样活动,对交易标的产权、用途、结构、质量、面积、供水、供电、消防系统、使用现状(包括房屋内部间隔现状、装修装饰现状;建筑物和构筑物附属设施及物业管理)等进行现场勘察和谨慎详尽必要的了解

(二)本次交易标的以现场看样核实为准,按现场存放、现状转让

(三)意向受让方的应价、报价以及成交即表明意向受让方认可并响应转让方设定的项目交易条件,已知晓交易标的历史情况,认同交易标的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能就交易标的现状和存在的瑕疵及已告知的事项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主张任何抗辩,不能以交易标的间隔、用途、面积或受让价格和风险过高为由拒付成交价款、调整成交价格、退款和要求转让方补偿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

不得以上述交易标的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受让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等情形为由而要求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或退回交易价款、索要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补偿

(四)意向受让方承诺对交易标的有关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产权、用途、结构、数量、质量、性能、功能、拆卸、运输、安装等)及实际情况已作充分的了解,对受让交易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已进行了独立的调查、分析和评估

受让方受让交易标的后,不得以上述交易标的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其受让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等情形为由而要求解除交易合同或退回转让价款、索要赔偿

(五)转让方对交易标的的质量、功能、价值、安全性能等不提供任何保证;受让方接收交易标的后其处置、使用等任何行为的所有后果、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无权因此向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提出任何要求

(六)在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之前,交易标的的所有权仍属转让方所有,交易双方不得办理交易标的的变更或拆运有关手续,受让方也不得以未付款的交易标的设定抵押

(七)自交付或视为完成交付之日起,受让方对交易标的行使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应承担起交易标的全部法律责任

(八)交易标的的拆卸和搬运及处置的一切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本次转让交易标的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各自依法承担,转让方可开具专用或普通增值税发票

(九)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十)公告期内自行看样请提前1日预约,交易标的存放于广州市花都区公益大道22号201铺,联系人:黄先生,联系号码:13560121711

可预约时间范围为工作日9:00-17:00(十一)本次转让标的内电脑、电脑主机、计算机等同类资产均不包含硬盘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

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

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和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意向受让方须将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原则上不能代付),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本项目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8110901011501441799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3、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产权交易机构通知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付清资产交易价款

4、产权交易机构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转让方将按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与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网络多次竞价交易方式组织交易

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按产权交易机构通知要求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3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本公告所称符合资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产权交易机构、转让方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符合资格的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

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7、意向受让方承诺遵守如被确认为受让方,按照转让方提供的《资产交易合同》版本签署交易合同

8、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前必须对交易标的有关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存放地点、堆放现状、品质、数量、残缺和瑕疵状况等现状作充分的了解,对受让交易标的后可能发生的市场价格变化、费用和存在的风险及差异进行了独立的调查、分析和评估

受让方受让交易标的后,不得以上述交易标的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受让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等情形为由而要求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或退回交易价款、索要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补偿

9、受让方不得以运输难度大、运输成本过高、竞价标的存在瑕疵或误差、转让方指定运输区域及顺序不合理等为由要求终止《资产交易合同》、退款或要求赔偿

10、受让方必须切实严格遵守交易标的所在地的有关《生产安全监察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和转让方制定的规章制度,确保交易标的拆运离厂工作安全、有序、如期完成

11、受让方拆卸和搬运作业现场须接受转让方监督,不得干扰转让方的正常工作,且拆卸运输不得损害转让方其它财产安全

受让方受领、拆卸和搬运交易标的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交易标的以外的任何物件进行拆卸和搬运,否则视为受让方偷窃

所有拆卸和搬运人员、交易标的、拆卸和搬运工器具、车辆的进、出和停放均应服从转让方合理的指令,严格遵守转让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若受让方委托第三方拆卸,因第三方原因造成对转让方所属的人员、设备、设施、房屋等的一切损害损失,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受让方承担连带责任

12.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

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1.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合作机构信息存货具体信息名称转让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拥有的64项(187件)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计量单位批数量1规格型号以现场实物为准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挂牌信息信息公告期5个工作日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正向报价】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不自动延牌加价幅度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补充披露信息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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