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1.名称:钩机,型号:SK350LC,生产厂家:神钢,计量单位:台,数量:1,购置日期:2011.12.31,启用日期:2011.12.31,净值:150,000
2.名称:钩机,型号:SK210LC,生产厂家:神钢,计量单位:台,数量:1,购置日期:2011.12.31,启用日期:2011.12.31,净值:100,000
3.名称:钩机,型号:SY550H,生产厂家:三一,计量单位:台,数量:1,购置日期:2020.04.30,启用日期:2020.04.30,净值:400,000
4.名称:铲车,型号:龙工,计量单位:台,数量:1,购置日期:2012.12.31,启用日期:2012.12.31,净值:35,000
5.名称:铲车,型号:斗山,计量单位:台,数量:1,购置日期:2012.12.31,启用日期:2012.12.31,净值:40,000
6.名称:翻斗车,型号:解放,计量单位:台,数量:1,购置日期:2009.12.31,启用日期:2009.12.31,净值:10,000
7.名称:翻斗车,型号:东风,计量单位:台,数量:1,购置日期:2011.12.31,启用日期:2011.12.31,净值:10,000
8.名称:碎石生产线,计量单位:条,数量:1,购置日期:2011.12.31,启用日期:2011.12.31,净值:76,000,备注:包括1台碎石机、3台振动筛、9台传送带(废铁)(8米)';公告内容:网络司法拍卖公告(2024)黑0524执568号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人民法院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1.SK350LC神钢钩机
2.SK210LC神钢钩机
3.SY550H三一钩机
4.龙工铲车
5.斗山铲车
6.解放翻斗车
7.东风翻斗车
8.碎石生产线[包括1台碎石机、3台振动筛、9台传送带(废铁)(8米)]
特别说明:此次拍卖不含车辆牌照
序号名称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购置日期启用日期净值1钩机SK350LC神钢台12011.12.312011.12.31150,0002钩机SK210LC神钢台12011.12.312011.12.31100,0003钩机SY550H三一台12020.04.302020.04.30400,0004铲车龙工台12012.12.312012.12.3135,0005铲车斗山台12012.12.312012.12.3140,0006翻斗车解放台12009.12.312009.12.3110,0007翻斗车东风台12011.12.312011.12.3110,0008碎石生产线条12011.12.312011.12.3176,000备注包括1台碎石机、3台振动筛、9台传送带(废铁)(8米)1.名称:钩机,型号:SK350LC,生产厂家:神钢,计量单位:台,数量:1,购置日期:2011.12.31,启用日期:2011.12.31,净值:150,000
2.名称:钩机,型号:SK210LC,生产厂家:神钢,计量单位:台,数量:1,购置日期:2011.12.31,启用日期:2011.12.31,净值:100,000
3.名称:钩机,型号:SY550H,生产厂家:三一,计量单位:台,数量:1,购置日期:2020.04.30,启用日期:2020.04.30,净值:400,000
4.名称:铲车,型号:龙工,计量单位:台,数量:1,购置日期:2012.12.31,启用日期:2012.12.31,净值:35,000
5.名称:铲车,型号:斗山,计量单位:台,数量:1,购置日期:2012.12.31,启用日期:2012.12.31,净值:40,000
6.名称:翻斗车,型号:解放,计量单位:台,数量:1,购置日期:2009.12.31,启用日期:2009.12.31,净值:10,000
7.名称:翻斗车,型号:东风,计量单位:台,数量:1,购置日期:2011.12.31,启用日期:2011.12.31,净值:10,000
8.名称:碎石生产线,计量单位:条,数量:1,购置日期:2011.12.31,启用日期:2011.12.31,净值:76,000,备注:包括1台碎石机、3台振动筛、9台传送带(废铁)(8米)评估价:821,000元,起拍价:697,850元,保证金:139,57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拍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委托事项注意: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饶河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饶河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29日止接受咨询
看样电话:0469-6131176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或由双方各自承担)
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可能存在的违法、违章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咨询相关职能部门,成交后自行处理,由买受人承担
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五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所在地:双鸭山市饶河县,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饶河支行,户名:饶河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户:0908022909249003072)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网上充值情况选择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关于提交委托他人、优先购买权人等材料以及签成交确认书的相关事宜请电话联系:杨法官,0469-613117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项,请向拍卖法院咨询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通岛街中段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饶河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四日网络司法拍卖须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月30日10时至2025年1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手续应于拍卖日10天前向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日10天前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及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行所在地:双鸭山市饶河县,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饶河支行,户名:饶河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户:0908022909249003072),并在拍卖成交后20日内(持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通岛街中段)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依法办理过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付、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网络司法拍卖的相关法律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真实有效的送达地址,并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
拍卖成交后,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前与委托法院书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或未及时书面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相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0469-6131176联系人:杨法官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法院咨询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通岛街中段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饶河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