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3-09 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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址在永春县五里街镇溪滨路阳光豪庭3-A501的不动产 <结束>

资产编号:8553596

63.08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4-16
起始日期
141.78平方米
建筑面积
0.4449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63.084万元
  • 单价:0.4449万元/平米
  • 区域:福建省 泉州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4-16
  • 结束日期:2025-04-17
  •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五里街镇溪滨路阳光豪庭阳光豪庭3号楼
  • 评估价:90.1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41.78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房产现有人居住
    户口:涉的户口迁移不在执
    钥匙:居住钥匙无基本状况
    查封情况:法院查封
    租赁情况:租赁情况不详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到当地政府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
    装修配置:家具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地类(用途)为商住,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5.86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建筑面积为141.78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130.57平方米,共有分摊面积11.21平方米),房屋总层数为7层,所在层次为5层

(提示:详见《产权证》,以《产权证》为准

2、该标的物尚未腾空,房屋现状以腾空之后为准

3、标的物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4、如标的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按标的现状拍卖,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负责

地类(用途)为商住,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5.86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建筑面积为141.78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130.57平方米,共有分摊面积11.21平方米),房屋总层数为7层,所在层次为5层

(提示:详见《产权证》,以《产权证》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拍卖房产所在地有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

拍卖成交后需五日向人民法院提交具备购买资格的证明材料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法院不能出具成交裁定书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拍卖成交后不得更改买受人,如需委托应按规定时间办理】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联系电话:0595-23860958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者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深入了解标的物现状及产权等方面问题,未看样或未进行了解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若存在需办理初始登记情形而产生的契税和印花税则仍由原产权人(被执行人)负担,但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标的物原产权人已纳税(费)票据,自本院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十日内(特殊情况除外)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对税费不清楚的可直接咨询税务部门

竞买房屋所涉的户口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涉及过户等相关问题,请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前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

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须待法院处理该标的物的除权和强制迁出工作后,方可办理该标的物的移交手续

标的物因除权和腾空需要一定期限,本院对交付标的物的期限不作承诺,延迟移交的风险参与竞买人视为知晓且同意,该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日与本院联系

2、该标的物尚未腾空,现状以腾空之后为准

3、标的物成交后,本院只负责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4、如标的登记信息与现状有出入的按标的现状拍卖,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负责

5、标的物因注销抵押权可能导致过户迟延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办理流程等,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向国土、房管、规划、税务等部门,对标的物的属性、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咨询

另外,特别提醒:①财产的现状及相关信息以实际为准,法院披露的信息或者评估报告所述信息可能存在偏差或瑕疵,对本次拍卖所公开的信息法院和拍卖平台不构成保证或担保;②拍卖财产如涉及到当地政府对用地在用途、环保、税收、产业技术等方面有特别政策或要求,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一定要自行向相关部门进一步咨询;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过户后因现状或其它原因导致拍卖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方面受影响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于竞买活动中享有优先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4月28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永春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90710100100100000626800001870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0595-23860958联系地址:永春县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永春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四日拍卖须知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4月16日10时至2025年4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拍卖成交后不得更改买受人,如需委托应按规定时间办理】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于竞买活动中享有优先权,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0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5年4月28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永春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907101001001000006268000018704),并在交付余款15个工作日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物业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办理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二次办理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电话:0595-23860958永春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三月四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五里街镇溪滨路阳光豪庭阳光豪庭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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